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并为相关人员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可以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
1500元/人
1.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
2.申领企业为相关人员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
3.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采取“免申即享”与“自主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由企业失业保险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
1.“免申即享”:
通过大数据比对筛选符合政策享受条件参保人员,向企业(不含劳务派遣企业)发送信息,企业登录威海市社保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后,根据弹窗提示完成确认。

2.“自主申请”:
对于符合条件的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或其他未收到推送的符合条件人员,企业可通过登录威海市社保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后,选择公共就业栏目中的一次性扩岗补助功能下载报盘填写信息进行申请。
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已由之前受雇企业享受或同一企业在以前年度及其他地区享受、已用于享受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相关人员身份信息不能再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特别提醒:劳务派遣企业仅适用“自主申请”,经办模式及资金分配方式参照稳岗返还政策实施,自主申请时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派遣企业与用工企业就一次性扩岗补助分配达成的协议(附件)等材料。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威海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