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 | 首页 |
|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威海市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政办字〔2026〕3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威海市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威海市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严格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严格水资源刚性约束
(一)严格用水总量指标约束。坚持将水资源可利用量作为硬约束,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指标。积极拓展供水渠道,在符合可持续利用前提下,鼓励通过新建调蓄工程、扩大非常规水源利用、推动水权流转等措施增强供水保障能力。重点工程用水“一事一议”,在“红线”控制范围内由市政府统一决策实施。依法加强用水监管,禁止挤占基本生态用水和农田灌溉合理用水,保障粮食安全用水。到2035年,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全面落实,形成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以下均需各区市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落实,不再列出)
(二)严格水资源论证管控约束。编制重大建设项目布局规划、开发区和新区等产业聚集区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草业、能源、交通运输、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应当进行规划水资源论证。水资源配置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展水资源刚性约束论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对应论证未经论证或经论证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取水许可。列入高耗水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和淘汰类高耗水产业目录的建设项目,取水申请不予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水资源用途。(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地下水双控指标约束。实施地下水用水总量、水位双控管理,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实施地下水监测,保障地下水可持续利用。对不满足地下水双控指标要求的地区,除抗旱、应急取水等特殊情况外,暂停审批新增取用地下水,并限期开展区域地下水取水工程布局分析评估及优化调整,制定取用地下水压减方案,维持合理地下水位。配合省水利厅完成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和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划定。到2030年,全市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在2.20亿立方米以内。(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水文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等)
(四)严格河湖生态水量约束。完善河湖和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监测评价体系,健全生态流量预警响应机制,强化河湖生态流量调度管理。“十五五”期间全面开展重点河湖、水库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确定工作,河湖生态系统质量与稳定性全面提升。(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水文中心)
二、强化以水而定促发展
(一)以水定城
1.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把水资源作为城镇规划建设、区域资源开发、产业结构布局、重大项目选址和审批的重要依据,合理规划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结构,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土地利用和产业发展布局,强化城镇开发边界管控,推动城市群集约高效发展。到2035年,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水务局)
2.实施城镇节水降损。加快老旧城市供水管网更新改造,结合“两重”“两新”工作要求,积极争取各级各类资金,谋划实施老旧城市供水管网新建改造工程。推动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与城市再生水利用。到2030年,全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7.85%以内。(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3.严控公共领域水耗。新改扩建公共建筑全面使用节水器具,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全面降低建筑运行水耗。到2030年,新建绿色建筑占年度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0%。(市水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新改扩建项目应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建设,海绵城市建设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营使用。(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二)以水定地
5.严格管制土地规划用途。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确定土地开发上限,土地利用规模和方式要适应区域水资源刚性约束,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应将水资源作为重要约束性指标。(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农业农村局)
6.合理调整作物种植结构。充分考虑作物土壤适宜性和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要求,优先确保粮食安全,坚持适水种植、量水生产,合理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促进农业布局结构规模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到203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39.2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215.40万亩。(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7.科学规划城镇绿地布局。国土绿化要充分考虑水资源的时空分布和承载能力,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宜绿则绿、宜荒则荒,科学恢复林草植被。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合理配置绿化用水。城市绿化应优先选用节水耐旱型植被。加强乡土树种草种在城市绿化中的使用,城区乡土树种使用率应达到8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以水定人
8.合理调控人口规模。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调控人口发展规模,在基本保障生活用水需求基础上,确定城乡各发展阶段人口规模。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限制高耗水服务业发展。(市发展改革委、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深化节水宣传教育。增强公众节水意识,践行《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推动全域节水型社会高质量发展。政府部门全面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节水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活动;新闻媒体开展节水公益宣传,对浪费水资源行为开展舆论监督。(市水务局、教育局、机关事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以水定产
10.推动产业适水发展。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优化产业发展,实现产业结构与水资源禀赋相协调、产业布局与水资源配置相适应、产业规模与供水能力相匹配。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开展转型升级示范,逐步压缩高耗水行业规模,扶持节水技术和产业发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坚决淘汰低效落后产能,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保障“核风光储”绿色低碳重点产业发展用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提升农业节水效能。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和现代高效节水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强农业灌区节水工程建设,大力推广管灌、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模式和水肥一体化、覆盖保墒等先进适用技术,加大抗旱耐旱作物推广力度,实现增产增效不增水。发展节水渔业,推广节水养殖技术。2030年,全市新建、改建高标准农田230万亩以上,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达到22万亩,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010。(市发展改革委、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海洋发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深化工业节水减排。推广先进适用节水技术装备,引导鼓励工业企业优先使用国家鼓励的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推进现有园区和企业建设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提高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率,推动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遴选申报重点用水企业和园区水效领跑者。到2030年,市级以上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达到200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严格高耗水行业节水管理。加强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引导和规范重点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确保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单位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市水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大节水设施监管力度。开展节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水效标识产品计量监督抽查,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设备和器具。定期开展节约用水检查。(市市场监管局、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一)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将非常规水开发利用纳入水安全保障、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等规划。推进城镇再生水利用配套工程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标准。进一步推进国家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加快推进海水直接利用和海水淡化,推广海水代用和海水淡化技术,扩大海水利用规模。鼓励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加强矿坑(井)水和微咸水利用。(市水务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海洋发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构建现代水网。依托省级骨干水网,合理规划威海市现代水网重点工程,构建“一轴两翼、九河多库、一带四区、六水五化”的市级水网总体布局。加强河道系统整治,减轻河道淤积萎缩,保持河道畅通和河势稳定,恢复河道行洪能力。(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三)强化取用水监督管理。加快推进重点用水户在线监测全覆盖,强化取用水监督管理能力,完善地下水水位自动监测体系,农业用水逐步推行以电折水,确保非农取水口计量率达到100%,年取地表水5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5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水单位全部实现在线计量。(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水文中心)
(四)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坚持“三水统筹”,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全面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巩固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清零成果,统筹推进市政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强化城市河道日常巡查检测,确保城市黑臭水体动态清零。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新改扩建工程,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标准。(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合同节水管理政策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各行业各领域合同节水管理,以高校合同节水管理为试点,逐步在公共机构、公共建筑、高耗水行业等领域推行合同节水管理。加大合同节水管理宣传推广力度,形成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中心)
(六)完善节水价格体系。加大城镇居民阶梯水价改革力度,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完善差别化水价政策,对“两高”行业,实行更严厉的加价政策。完善农业用水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农业用水分类分档水价。(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水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
(七)深化用水权改革。积极培育用水权交易市场,加快推进威海市再生水用水权改革试点、环翠区用水权收储再配置改革试点,盘活存量水资源,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八)强化科技赋能。建设水利“一张图”,强化水利空间信息协同共享能力,建设全市水利一体化业务应用平台。推广实用型节水新技术,大力推行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等,保障节水提质增效。(市科技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大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各方协同、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工作
机制,研究解决全市“四水四定”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做好相关工作,加强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凝聚工作合力。各区市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抓好落实,通过引进社会资本、申报政府专项债项目、加强对上争取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