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图 词条解释 背景图
“带押过户”公积金贷款

是指当买方购买一套尚未还清房贷(仍处于抵押状态)的房产时,无需卖方提前结清贷款或解除抵押登记,买卖双方可直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同时买方可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购房款。

背景图 办理对象 背景图
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 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
背景图 申请贷款条件 背景图
  • 1申请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 2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没有被冻结或封存。
  • 3申请人在威海市辖区以内购买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的自住住房,且该住房未以购建自住住房方式申请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 4申请人须同意以所购住房的全部产权作贷款抵押。
  • 5所购住房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包含组合贷款)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 6卖方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
  • 7买卖双方及涉及的贷款机构就贷款事宜协商一致,并与公证机构签署交易资金提存协议,将相关款项存入公证机构设立的提存账户。
  • 8商业贷款银行须是与中心签订《威海市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委托协议书》的商业银行(即受委托银行)。
  • 9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第三套不可申请。
  • 10未使用或仅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
背景图 申请材料 背景图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必要性
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证明)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或者由相关政府部门共享获取
必要
婚姻关系证明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或者由相关政府部门共享获取
必要
交易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或者由相关政府部门共享获取
必要
购房首付款凭证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必要
购房合同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必要
房产交易税费申报资料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必要
个人征信查询报送授权书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公证书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商业贷款银行“带押过户”同意书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必要
背景图 贷款额度 背景图

* 申请贷款额度可参照以下因素计算确定,取最小值:

1

申请人夫妻双方均符合贷款条件,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只有一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额度为60万元。

list-style 高层次人才购买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20万元

list-style 多子女家庭、购买高品质住宅最高贷款额度提高30万元

多子女家庭购房、高层次人才购房、购买高品质住宅的,贷款额度上浮政策 可叠加使用 。叠加后申请人和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60万元

申请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 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2
申贷总额不超过房价总额的80%。
3
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的30倍。
4
合同价与评估价值、契税完税计税金额不一致时,按最低的一项计算。
5
房龄在6年(含)以上的,房龄每增加10年,房屋价格相应下浮10%。
6
月还款额不超过夫妻双方近6个月公积金平均缴存基数的70%。
7
贷款额度确定后仍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价款的,符合条件可同时向受委托银行申请商业性贷款(即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商转公贷款除外。
8
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贷款比例。购房合同未约定贷款事宜的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
贷款计算器
利率比对
背景图 办理方式和时间 背景图
线下办理

* 申请人夫妻两人携带贷款申请材料在法定工作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大厅窗口提出申请, 咨询电话: 0631-12329、0631-5323803

网点名称
地址
办理时间
市区服务大厅
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H厅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高区服务大厅
山大路15号
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经区服务大厅
东海路6号景泰国际大厦东侧
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临港服务大厅
江苏东路10-1号
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荣成服务大厅
阳光财富广场6号
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文登服务大厅
米山东路西17-1号
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乳山服务大厅
胜利街69号建设银行一楼西厅
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石岛服务大厅
凤祥路6号中石化加油站南
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背景图 办理流程 背景图

* 说明:如房产转移登记业务无法完成,则“带押过户”业务终止,公证机构将终止情况反馈给商业贷款银行和公积金中心,并对提存款项进行清分返还。

1 交易意向确认
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买方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卖方携带身份证、不动产权证、商业银行借款合同到公积金中心确定可贷额度。
2 签订转让合同
买卖双方签订不动产转让合同。
3 公证提存协议
买卖双方到公证机构签订提存协议,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
4 提交贷款申请

借款人到公积金中心提交贷款申请资料:

①.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②.商业贷款银行“带押过户”同意书;

③.公证书;

5 签借款抵押合同
借款人及配偶到公积金中心签订借款抵押合同等法律文书。
6 不动产登记
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及新设抵押权登记。
7 贷款入提存账户
公积金中心将贷款发放至公证提存账户。
8 划转结清原商贷
公证机构根据商业贷款银行的结清证明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入商业贷款银行的指定账户。
9 注销原抵押登记
商业贷款银行注销原抵押登记。
背景图 结果送达 背景图
结果送达

借款合同及贷款资金支付凭证送达:

icon 借款人在申请借款时与中心书面约定邮寄送达。

icon 放款后自行到公积金服务大厅受理窗口领取。

Q 办理带押过户业务买卖双方的房款如何支付?原银行的贷款由谁偿还?

A 房产的交易资金实行公证监管模式。买方的首付款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均拨入公证提存账户,资金全部到位后由公证机构对银行贷款进行还款,剩余款项再拨付给卖方。

Q “带押过户”贷款是否可以办理组合贷款?

A 可以办理组合贷款,组合贷款的额度包括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商业银行贷款额度由中心确定,其贷款额度与正常再交易住房贷款审核的标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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