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
* 报废旧乘用车与购置新乘用车的消费者必须为同一人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含当日,下同)前且直至汽车报废前一直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报废旧乘用车与购置新乘用车无先后时间顺序要求。
新能源乘用车
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视为新能源乘用车,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可享受政策补贴。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补贴范围及标准
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在全国范围内报废注销个人名下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
《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

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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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补贴申请信息审核期间,购置的新乘用车应始终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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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废旧车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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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购置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威海市内开具,且发票上“主管税务机关及代码”一栏应为威海市有关区市、开发区税务机关及其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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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所购置新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山东省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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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已申领一种类型补贴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其他类型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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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不予补贴。

补贴申报流程
申报入口申请材料补贴审核及兑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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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
于2027年1月10日前,登录 “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进入“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入口”;或者登录
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或者微信、支付宝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统称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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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录入申请人本人身份信息及手机号码,申请人本人持有的商业银行在境内发行的Ⅰ类借记卡卡号、开户行名称等相关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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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录入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上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须企业盖章、经办人签字或盖章)和《机动车注销证明》(须车管部门盖章)电子版或原件照片、扫描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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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录入购置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上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发票或纸质版发票发票联)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和第2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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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交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以其开具或记载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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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商务局会同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税务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进行审核,并及时通过相应的审核平台反馈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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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应通过原申报渠道,主动关注审核进度,材料需要补正补齐的应在接到系统补正通知后,按要求最晚于2027年1月10日前通过原渠道补正提交有关信息,逾期不予受理,补贴不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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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补贴申请信息审核期间,购置的新乘用车应始终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其他事项
* 目前受理审核工作尚未准备就绪,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可先行申报,待受理程序启动后,将按申报顺序依次进行审核。
咨询热线:5215955、5800114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补贴范围
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与一次性补贴。

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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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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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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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购置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数为准。

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
*转让旧乘用车与购置新乘用车的消费者必须为同一人。
转让的旧乘用车
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含当日,下同)前且直至最后一次转让前一直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乘用车范围内
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视为新能源乘用车,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可享受政策补贴;挂其他汽车号牌的视为燃油乘用车。

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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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补贴申请信息审核期间,申请人购置的新乘用车应始终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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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补贴申请信息审核期间,申请人转让的旧乘用车不得转回申请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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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转让旧乘用车与购置新乘用车无先后时间顺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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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转让是指个人消费者通过出售方式,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使申请人名下的旧乘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不含变更情形),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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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旧车转让时间以旧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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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购买新乘用车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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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注册登记时间以新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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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新购置乘用车,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威海市内开具,且发票上“主管税务机关及代码”一栏应为威海市有关区市、开发区税务机关及其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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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新购置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山东省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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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已申领一种类型补贴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其他类型补贴。

补贴申报流程
申报入口申请材料补贴审核及兑付流程

其他事项
* 目前受理审核工作尚未准备就绪,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可先行申报,待受理程序启动后,将按申报顺序依次进行审核。
咨询热线:5215955、5800114
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

补贴时间
自威海市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服务模块上线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国家、省级政策变化调整)。补贴资金额度实行总量控制,用完即止。

补贴对象
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且所购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的收货地址位于威海市区域内。

补贴范围
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
*购买《威海市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清单》中的适老化产品给予补贴,非清单所列品类以及在未参与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活动商家购置的产品不在本次补贴范围内。

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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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购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的,按照商品最终实际销售价格的30%予以一次性补贴,且不重复参与商务部门其他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每人每件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000元,每人累计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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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位消费者可在清单中任选不超过10件的不同类别产品,每件产品享受1次补贴。若补贴券过期或未被使用,消费者可再享受1次申请机会。

补贴方式
*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采取支付立减的方式,补贴资金由商家垫付。商家通过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服务模块提交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集中向商家兑付。

申领程序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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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在威海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登记的营运车辆
(一)仅报废货车
我市辖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国四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2025年7月7日起由外地转入我市的车辆不享受补贴),需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和具有资质的(本市或外地)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前,交通运输或行政审批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二)报废并更新货车
报废营运货车并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营运车辆,并持有行政审批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
(三)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行政审批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实施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补贴标准
*根据老旧营运货车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

办理地址、联系电话
*2025年7月22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以下地点办理。
辖区
地址
咨询电话
环翠区、经区、高区、临港区
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国四货车淘汰补贴窗口
0631-5280276
文登区
文登区市民中心119号窗口(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
0631-8252263
荣成市
荣成市政务服务中心
0631-7559568
乳山市
乳山市市民服务中心1楼91-92窗口
0631-6628850

申报流程
*拨打咨询电话或到办理窗口咨询现有车辆是否可以申领补贴。
车辆报废注销
我市旧车报废地点
企业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威海正宇设备有限公司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景山路50号
0631-5778996
威海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临港区草庙子镇政府驻地西1500米
0631-5363776
威海泓阳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临港区蔄山镇泉州路189-4号
0631-3621188
水发信达(荣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荣成市崂山街道黎明南路与富耕路交叉口北160米
荣成市波通达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山东省荣成市合兴北路100号
0631-6444444
威海聚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威海市文登区开发区宁波路25号
乳山市缘溶报废机动车回收有限公司
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市城区新华街9号
0631-6028057
购买新车
申请新购货车补贴的,所购货车应为中、重型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且新能源货车应当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应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相关要求。车辆所有人购买符合补贴标准的新货车并挂牌后,在区(市)行政审批部门办理《道路运输证》。
以上新办证件或证明,日期须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
补贴申请
*车辆所有人(或受委托代理人)携带申请资料,前往区(市)设立的联合窗口申领补贴。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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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仅报废补贴资金的,提交《道路营运车辆注销申请表》《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原件,以及报废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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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报废并更新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车辆的《道路营运车辆注销申请表》《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原件,以及报废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免税证明(仅新能源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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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城市配送货车补贴资金的,提交《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免税证明(仅新能源车提供)、由车辆生产企业出具的车辆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标准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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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车辆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单位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开户名的银行卡(一类账户)复印件,开户银行和卡号信息必须清晰易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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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填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https://www.weihai.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a56659cec9f8472db682902b4ffc029a.doc)和《信用承诺书》(https://www.weihai.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d369508c25644a5f975b791a3d35587a.doc)(须车辆所有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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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委托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https://www.weihai.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4f08decae4ba4e1ba5775013ee61ae77.doc),委托书须车辆所有人以及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资金核发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市交通运输局每月汇总申请信息,按照确定的补贴标准向市级财政部门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市财政局进行确认后按照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市交通运输局,由市交通运输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与其车辆所有人一致的银行基本账户(或一类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