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补贴范围
2025年,对个人消费者在全国范围内报废注销个人名下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以下日期包含当日。
汽油乘用车
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
柴油、燃料乘用车
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
新能源乘用车、 ≤2.0T燃油乘用车
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并在威海市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含2.0T,下同)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
补贴标准
* 报废的旧车必须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每名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补贴2万元
对报废注销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
新能源乘用车、 ≤2.0T燃油乘用车
对报废注销符合条件的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
* 报废旧乘用车与购置新乘用车的消费者必须为同一人。报废旧乘用车与购置新乘用车无先后时间顺序要求。
报废旧车时间

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交车时间为准。

购买新车时间

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注册登记时间

以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时间为准。

跨年度政策衔接
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
* 申请人相应报废的旧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符合2024年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要求。

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4类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取得全部上述4类证明材料的个人消费者,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

特别注意
  • 1申请人购置同一辆新乘用车(以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不得重复申请享受报废更新或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 2已申领上述任意一种类型补贴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另一种类型补贴。
  • 3在补贴申请信息审核期间,购置的新乘用车应始终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补贴申报流程
补贴申报入口申请材料补贴审核及发放流程
  • *于2026年1月10日前,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汽车报废更新平台)进行申报。
  • *以下材料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 1申请人身份证
    • 2 本人持有的商业银行在境内发行的Ⅰ类借记卡卡号
    • 3《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 4《机动车注销证明》
    • 5《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 6《机动车登记证书》
    所有票据取得时间均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 市商务局会同财政、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进行审核,并会同财政局根据核查确定的补贴金额,及时按程序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