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目前,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从2025年10月1日开始,我市为每人每月2160元。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满一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应当与前次失业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身份证或社保卡(实体或电子);
2.有军龄、工龄等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材料或失业保险关系迁移证明的需同时补充提供。
申请
网上申请方式一:
申领人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选择“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服务,经实人认证成功后,填写申领信息,并提交申请。参保地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申请,进行后台审核。经核查符合申领条件的,发放相关待遇。

网上申请方式二:申领人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搜索“电子社保卡”小程序,进行申请。
| 支付宝搜索“电子社保卡”小程序。 | 进入电子社保卡,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进行申请 | 微信搜索“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 | 点击【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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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申请:最后参保地或户籍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申请。
服务热线:0631-12333
办理地点、咨询电话:
区域 | 地址 | 受理窗口 | 咨询电话 |
市本级 | 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二楼D区 | 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智慧人社服务大厅D05、07、09号窗口 | 0631-5190978或5190913 |
环翠区 | 环翠区文化中路59号(原文昌大厦) | 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1楼综合窗口 | 0631-5228927 |
文登区 | 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 | 文登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中心1楼1楼1-10号综合受理窗口 | 0631-8251232 |
荣成市 | 荣成市府西路178号 | 荣成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医保分中心三楼4、5、6号综合业务窗口 | 0631-7571538 |
乳山市 | 乳山市深圳路108-7号 | 乳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类综合窗口3-6号 | 0631-6651926 |
高 区 | 高新区抚顺路1号 | 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公共就业服务大厅2-4号综合窗口 | 0631-5626012 |
经 区 | 经开区齐鲁大道66号 | 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21-24号人力资源综合窗口 | 0631-5963707 |
临港区 | 临港区草庙子镇朝阳路5-1号 | 临港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6号综合窗口 | 0631-5551205 |
审核
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拨付资金至申请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威海市民政局与威海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