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保障能力,兜牢民生底线。2018年12月,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挂钩联动机制,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当月,各地自行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2025年9月24日,省人民政府发布最低工资调整文件,自2025年10月起,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200元调整为2400元。因此,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需进行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