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国家关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规定,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区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定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区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研究拟定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管理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开展自然资源形势分析,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落实国家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市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以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依法进行矿业权管理。负责全市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以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一)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二)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拟定自然资源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以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三)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相关工作。
(十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负责规范自然资源市场秩序,对自然资源、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等活动进行监测和管理,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监督区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负责本部门城市国际化相关工作,按照城市国际化战略要求,组织、策划、实施本行业本领域城市国际化各项工作。
(十六)发挥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为产业发展及招商引资(引智)促进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十七)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利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以及违法从事选(洗)矿的行为;负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督促矿山企业对采矿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进行恢复治理;负责对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等矿山关闭工作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将安全生产规划与城乡规划相衔接,指导高危行业建设项目规划选址。
(十八)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
1.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2.根据国家规定统一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市水务局负责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负责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进行监管,发放《采砂许可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利用,根据《采砂许可证》和相关规定办理《采矿许可证》。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及公路、地方铁路桥梁安全进行监管。
2.关于矿泉水、地热水管理。开采矿泉水、地热水,市水务局负责办理《取水许可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凭《取水许可证》办理《采矿许可证》。
3.关于地下水监测信息共享。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对地下水实施监测。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实施监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监测因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当建立完善地下水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发布和共享地下水监测信息。
4.关于矿井关闭监管。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山工业发展规划和矿区总体规划、布局不合理、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井关闭以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以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井关闭以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应当将相关矿井关闭与监督情况及时抄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层越界开采、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矿井关闭以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市废弃矿井的治理工作。
5.关于采空区治理。历史形成的采空区,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联合各区市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和市直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治理方案;目前正在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形成的采空区,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督促各区市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和矿山企业制定并落实治理方案。
6.关于自然灾害防救。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权限作出决定,承担较大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海洋发展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地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地火险、火灾信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以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市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照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市海洋发展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海洋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海洋观测预报、预警监测和防灾工作,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布警报,按照要求参与较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市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海洋发展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主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全面工作。
谷衍宁,男,汉族,1974年7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曾任威海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威海市委巡察办主任;
威海市委副秘书长(正县级)、办公室一级调研员等职;
2024年1月至3月,任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2024年3月10月,任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党组副书记、一级调研员,市林业局局长(兼)。
2024年10月至今,任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市林业局局长(兼)。
负责法治建设、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考核、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行政许可及联系镇、村等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科、政工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行政许可科。
孙友,男,汉族,1968年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
曾任威海市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威海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科科长;
威海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副处级),威海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威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威海市国土资源局纪委书记、副局长;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2023年8月至今,任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负责野生动物保护、国有林场等工作。
分管林场建设和野生动物保护科,分管市林业发展中心和海滨林场。
郑海峰,男,汉族,1973年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曾任威海市委办公室科员、主任科员、政工科长、秘书三科科长;
威海市委办公室副调研员;
威海市委保密办(市国家保密局)主任(局长);
威海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威海市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二级调研员、威海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兼);
2024年3月至今,任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负责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市政交通管线规划管理、规划技术支撑、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分管详细规划科、建设工程管理科,分管市国土空间技术中心。
向勇全,男,汉族,1968年9月生,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
曾任威海市规划局建设工程科副主任科员,威海市规划局建设工程科科长;
威海市规划局总规划师、威海市规划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2021年6月至今,任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字赋能、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耕地保护监督等工作。
分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耕地保护监督科。
都剑光,男,汉族,1970年8月生,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
曾任威海市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副主任科员、副科长、科长;
威海市规划局副局长、总规划师、党组成员;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2024年8月至今,任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负责确权登记、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工作。
分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分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于志涛,男,汉族,1972年7月生,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
曾任威海市规划局规划管理二科副主任科员,威海市规划局经区分局副局长,威海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威海市规划局市政管线科科长;
威海市规划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23年8月至今,任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主持市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市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地质勘查管理、生态修复、土地综合整治、地质灾害防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等工作。
分管矿产资源管理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于海涛,男,汉族,1970年1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
曾任威海市土地管理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威海市国土资源局环翠分局副局长;
威海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科长;
乳山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威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威海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威海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级调研员;
威海市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党总支书记;
2023年8月至今,任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市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林业扶贫和造林绿化、生态修复、林业产业、种苗花卉及全市林地草地资源管理、涉林建设项目管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长制等工作。
分管生态修复科、资源保护科。
樊斌,男,汉族,1968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曾任解放军二十九实验训练基地第二研究所205室工程师;
威海市场圃管理站副站长、站长;
威海市林业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办公室主任;
威海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威海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2024年3月至今,任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负责森林防火、林业安全生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野生植物保护等工作。
分管防灾减灾科、野生植物保护科。
张峰,男,汉族,1980年1月生,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中共党员。
曾任环翠区草庙子镇党政办公室科员;
威海市统计局科员、副主任科员;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督查科主任科员、外管科科长、信息科科长;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舆情科科长、四级调研员;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威海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24年3月至今,任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意识形态、舆情处置、老干部、群团、工会、改革、文电、会务、督查、保密、后勤保障、档案、调研、宣传、财务、审计、自然资源督察、执法、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财务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督查办公室、执法一科、执法二科、信访科。
邵锦光,男,汉族,1971年6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曾任威海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执法监察一大队队长;
威海市国土资源局工业新区分局副局长;
威海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
威海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副调研员;
威海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2023年8月至2024年3月,任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威海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2024年3月至今,任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负责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海洋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的监督管理工作。
分管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邹红阳,男,汉族,1980年12月生,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无党派人士。
曾任荣成市旅游质量监督所科员;荣成市大疃镇副镇长;
威海市林业局造林绿化科科长、生态修复科科长、计划财务科科长;
威海市林业局副局长;
2024年3月至今,任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负责人:戚俊杰 办公电话:0631—5173028
机构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
详细负责人:陈瑜 办公电话:0631—5173033
机构职责:组织起草自然资源有关规范性文件。牵头拟订全市自然资源管理、测绘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推进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各项改革。组织开展全市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
详细负责人:钱大鹏 办公电话:0631—5173036
机构职责:拟订有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承担全市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的相关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
详细负责人:张艳红 办公电话:0631—5173043
机构职责: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指导全市自然资源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
详细负责人:马艳 办公电话:0631—5173039
机构职责: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详细负责人:刘振义 办公电话:0631—5173045
机构职责: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
详细负责人:王志颖 办公电话:0631—5173048
机构职责: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
详细负责人:冯雪 办公电话:0631—5173049
机构职责:开展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
详细负责人:刘万鹏 办公电话:0631—5173051
机构职责:拟订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
详细负责人:张启明 办公电话:0631—5173053
机构职责: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形势分析,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牵头编制全市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建立...
详细负责人:李术伟 办公电话:0631—5173057
机构职责: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拟定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转用政策。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
详细负责人:张伟 办公电话:0631—5173059
机构职责:承担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的组织编制、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村庄规划管理工作。承担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的有关工作。
详细负责人:岳萍萍 办公电话:0631—5173061
机构职责:拟订全市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技术把关工作。承担市政交通、管线等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核和报批工作。将安全生产规划与城乡规划...
详细负责人:冯均磊 办公电话:0631—5173066
机构职责:拟订全市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承...
详细负责人:李晓峰 办公电话:0631—5173068
机构职责: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市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矿业权市场,调处有关探矿权和采矿权权属纠纷。负责全市...
详细负责人:李伟 办公电话:0631—5173612
负责人:李伟办公电话:0631—5173612机构职责:起草全市造林(种草)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监督执行相关标准、规程。负责组织、指导全市造林绿化、封山育林、退耕...
详细负责人:李强 办公电话:0631—5173616
负责人:李强办公电话:0631—5173616机构职责:承担全市森林、草地、湿地资源的保护发展和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林地管理工作,指导市级...
详细负责人:梁新科 办公电话:0631—5173617
负责人:梁新科办公电话:0631—5173617机构职责:负责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工作。...
详细负责人:王倩 办公电话:0631—5173071
机构职责:负责编制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管理市级基础测绘和其他全市性重大测绘项目。统筹全市遥感影像获取和利用,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卫星遥感...
详细负责人:付庆友 办公电话:0631—5173619
负责人:付庆友办公电话:0631—5173619机构职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全市森林和草地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森林、草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
详细负责人:高明 办公电话:0631—5897058
机构职责:牵头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自然资源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详细负责人:丛林 办公电话:0631—5173086
机构职责:负责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辖区范围内除工业项目外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
详细负责人:杜晓峰 办公电话:0631—5916310
机构职责: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范围内除工业项目外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
详细负责人:刘潇 办公电话:0631—5581775
机构职责:负责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范围内除工业项目外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
详细负责人:耿长政 办公电话:0631—5173077
机构职责:负责环翠区辖区范围规划管理工作。
详细负责人:王卫理 办公电话:0631—8452362
机构职责:负责文登区辖区范围规划管理工作。
详细负责人:于海涛 办公电话:0631—5173102
事业单位职责:(一)承担土地矿产储备、土地利用监测、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治的服务保障及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技术服务等工作。(二)承担市级土地收储及前期开发和临时利...
详细负责人:陈宝瑛 办公电话:0631—5173159
事业单位职责:(一)承担市区(包括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下同)不动产登记的受理、发证等相关工作。(二)承担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三)承担不动产登记权籍...
详细负责人:方晓丽 办公电话:0631—5173132
事业单位职责:承担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基础数据运维工作;承担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国土空间规划展览与公示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详细负责人:张大全 办公电话:0631—8483669
事业单位职责:承担全区规划管理辅助工作;承担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评审、报批及调整变更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建设项目选址、用地、工程许可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各类地上(下)管...
详细负责人:卢军 办公电话:0631—5702997
事业单位职责:承担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及利用等事务性工作;对辖区内自然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发现、制止和上报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并配合做好...
详细负责人:王卫兵 办公电话:0631—5381819
事业单位职责:承担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及利用等事务性工作;对辖区内自然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发现、制止和上报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并配合做好...
详细负责人:张永志 办公电话:0631—5570308
事业单位职责:承担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及利用等事务性工作;对辖区内自然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发现、制止和上报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并配合做好...
详细负责人:刘衍秋 办公电话:0631—5518035
事业单位职责:承担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及利用等事务性工作;对辖区内自然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发现、制止和上报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并配合做好...
详细负责人:宋修智 办公电话:0631—8545435
事业单位职责:承担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及利用等事务性工作;对辖区内自然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发现、制止和上报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并配合做好...
详细负责人:王华伟 办公电话:0631—8561073
事业单位职责:承担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及利用等事务性工作;对辖区内自然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发现、制止和上报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并配合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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