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威海市兽药经营“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审服发〔2026〕6号
各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农业农村局,各国家级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农业发展局(社会事业局):
现将《威海市兽药经营“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31日
威海市兽药经营“一件事”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5〕2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第一批重点事项的通知》要求,为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兽药经营“一件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企业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通过合并材料、整合事项、流程再造,将非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和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事项整合为“一件事”,实现兽药经营相关许可事项“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申请、一窗受理、一窗发证”,解决因审批层级不同造成的重复办理问题。
二、实施范围
同时办理非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和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业务的企业。
三、主要任务
(一)线上线下融合办理。线上在威海市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上线兽药经营“一件事”,实现申请、受理、审核、发证全流程“一网通办”。线下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一件事”服务窗口,做好政策解读、咨询服务、材料受理等工作,推动兽药经营“一件事”集中受理、一站办理。
(二)整合申请材料。按照“多个事项申请材料信息共享”为原则,全面梳理兽药经营“一件事”涉及事项的材料清单,整合为一套材料。关联“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与电子证照系统,核验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
(三)编制办事指南。梳理兽药经营“一件事”涉及事项、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途径、咨询途径等要素,按照简明实用、通俗易懂、公开透明的原则,编制办事指南(附件1)。
(四)优化办事流程。兽药经营企业可以线上或线下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兽药经营“一件事”窗口提交材料,同步申请办理非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和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业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兽药经营“一件事”的受理、审核、专家评审、发证。
四、责任分工
(一)行政审批部门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制定兽药经营“一件事”实施方案,负责办理职责范围内的兽药经营许可审批业务,开展业务咨询、受理、审核、专家评审和发证等,与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共同做好审管衔接工作。牵头做好威海市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兽药经营‘一件事’”主题模块开设工作。
(二)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
与行政审批部门共同做好审管衔接工作,负责兽药经营“一件事”涉及企业兽药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提供政策咨询支持。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威海市兽药经营“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威审服发〔2025〕3号)同时废止。
附件:1. 兽药经营“一件事”办事指南
2. 兽药经营“一件事”申请表
附件1
兽药经营“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兽药经营“一件事”
二、联办事项
1. 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
2. 非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
三、实施机构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服务对象
同时办理非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和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业务的企业
五、设定依据
1. 《兽药管理条例》
2.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 《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
4. 《山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5.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实施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68号)
六、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邮寄办理、线上办理
七、办理条件
兽药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
2. 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
3. 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4.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
八、申请材料
(一)兽药经营“一件事”(核发、换发)

(二)兽药经营“一件事”变更

九、办理流程
(一)线上办理
威海市政务服务网(http://whzwfw.sd.gov.cn/)——“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准入准营——兽药经营“一件事”,按照提示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
(二)线下办理
申请单位携带申请材料到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兽药经营“一件事”窗口申请或邮寄办理。
兽药经营“一件事”流程图
十、办理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区市场准入服务大厅A24市、区经济管理综合窗口
十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二、法定办结时限
4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时间)
十三、承诺办结时限
兽药经营“一件事”核发、换发4个工作日,兽药经营“一件事”变更3个工作日(均不含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时间)。
十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五、结果名称
兽药经营许可证
十六、结果样本
十七、快递物流
审批结果材料支持物流快递。
十八、咨询电话
0631-5897525
十九、监督投诉电话
0631-5897000
附件2
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