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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494416240Y/2026-01594 发布单位: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6-07-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文字解读丨《威海市兽药经营“一件事”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时间: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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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根据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大数据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兽药经营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牧政发〔2026〕3号)工作部署,为持续深化政务服务集成改革,破解兽药经营企业办事堵点难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修订原《威海市兽药经营“一件事”实施方案》,并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印发新版方案,构建全新兽药经营许可集成办理机制。

二、制定依据

1.《兽药管理条例》

2.《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

4.《山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5.《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实施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68号)

6.《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山东省大数据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兽药经营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牧政发〔2026〕3号)

三、制定意义

通过流程再造、数据共享、事项整合将市县两级兽药经营许可事项整合为市级集成化办理场景,打破部门壁垒与层级限制,推动政务服务从“分散办理”向“集成服务”转变,大幅提升审批效能与服务质量,为企业群众节省办事成本、缩短办理周期,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助力构建高效透明的政务服务体系。

四、重要措施

(一)重塑办理流程。将原本分属市、县两级审批的兽用生物制品与非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合并为一个办理场景,打破层级壁垒,实现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线上办事“全程网办”。办理环节由8个减至4个,办理时限由法定40个工作日变为承诺4个工作日,跑动次数由4次变为1次。企业仅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完成一次材料提交,即可一站式办结全部业务。

(二)精简合并材料。以申请材料“减繁就简”为目标,通过信息整合与数据互通共享,针对重复要求提交的材料进行梳理合并,共减少15项材料。申请人根据政策规定和个人需求,可自由组合申请兽用生物制品与非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核发、换发、变更事项,据实填写表单和提供相关材料。

(三)方便群众办事。以“一件事”集成服务为理念,系统梳理事项清单、流程、材料等要素,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构建线上线下全渠道办理模式,解决兽药经营审批中信息分散、流程繁琐的问题,让群众切实体验到更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

五、主要修订变化

优化原版《实施方案》,调整审批办理层级,将办理层级由市区联办调整为市级独立办理。改变以往兽用生物制品与非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后台流转、市区并联办理的模式,将办理层级由市区联办调整为市级独立办理,进一步压缩流程链条,最大限度精简内部协同环节。同时,将“一件事”申请表由原自行整合表单替换为全省通用表单,实现兽药经营“一件事”全省域标准化办理。此外,完善审管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审批结果信息实时同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持续助推我市兽药经营行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六、与上级文件的异同点

方案全面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依托全省统一制式表单规范申报材料,全市统一审批标准,推动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深度融合,构建一体化集成服务体系。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市“高效办成一件事”系统,运用智能预填、数据共享、部门核验等数字化举措,进一步深化我市兽药经营“一件事”网办深度,压减申报材料、简化填报流程,增加邮寄办理方式,实现申请材料与审批证照双向免费邮寄,有效减轻企业办事负担。

七、政策解读人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经济管理一科 朱煜

联系电话:0631-517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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