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等群体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引导用人单位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符合条件的10类人群可在威海市各银行经办网点、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申请贷款。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按照每个创办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贷款利率上限为LPR+50BPs,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政策文件: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124号)
申请办理该事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属于国家重点就业群体。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且贷款期内未达到退休年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申请人及配偶有良好的个人信用,具有还贷能力。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1.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可使用电子社保卡);
2.人员类别证明:
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
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
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
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户口本;
网络商户提供网络平台实名注册截图);
3.营业执照副本(纸质或电子)。
线上办理:
申请人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服务服务网搜索“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可办区域点击“威海市”,在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后面点击“立即办理”。

个人登录

审批条件和收取材料下面打“√”,然后点击“下一步”。

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带*号为必填项,然后点击“下一步”,再点“下一步”。

上传申报材料,然后点击“下一步”。

点击“提交”。
线下办理:
申请人通过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不齐全的出具一次性告知单予以告知。
办理地址、咨询方式:
区域 | 地址 | 受理窗口 | 咨询电话 |
市本级 | 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二楼D区 | 智慧人社服务大厅D11号窗口 | 0631-5897658 |
环翠区 | 环翠区文化中路59号(原文昌大厦) | 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1楼26号创业一件事窗口 | 0631-5860155 |
文登区 | 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 | 人社综合服务大厅综合柜员1-10号窗口 | 0631-8469456 |
荣成市 | 府西路178号 | 荣成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医保分中心三楼5号综合业务窗口 | 0631-7573443 |
乳山市 | 乳山市深圳路108-7号 | 乳山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A区创业和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 | 0631-6652415 |
高 区 | 高新区抚顺路1号 |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4号窗口 | 0631-5629109 |
经 区 | 经开区齐鲁大道66号 | 经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24号窗口 | 0631-5982120 |
临港区 | 临港区草庙子镇朝阳路5-1号 | 临港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人力资源专区人力资源46号综合窗口 | 0631-5551205 |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威海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