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质量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市科技局起草了《关于科技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公平竞争方面如果有意见也请一并提出。因工作需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10月8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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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9月24日
关于科技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质量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以科技创新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主线,加快打造一流科技创新生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高质量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为加快打造高水平现代产业城市、创新型国际化海洋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标杆城市提供坚实科技支撑。
二、重点措施
(一)实施区域创新强基行动
聚焦重点产业优化创新平台布局,健全分级分类激励机制,深化区域科技协同合作,推动创新要素集聚,进一步完善区域创新布局,提升全域创新效能。
1.优化科技创新平台布局。聚焦八大产业集群与十二条标志性产业链,瞄准优势前沿领域,建设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优化绩效评价、动态管理机制,构建布局合理、高效运行、支撑有效的平台体系。支持创新平台开展技术攻关,对新获批牵头或参与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按项目投入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支持;对新获批的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按项目投入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对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最高支持50万元。
2.纵深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深化与沿黄城市、胶东经济圈各市的科技合作,积极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紧抓黄河流域科技合作新机遇,加强与黄河流域、胶东经济圈内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在技术、项目、人才、平台等方面开展协同创新合作,推动科技成果交易转化,构建资源优势互补、产业配套衔接的创新链,引进集聚创新要素,服务我市产业创新发展。
3.建强用好山东省实验室。聚焦服务先进医用材料和高端医疗器械领域国家重大需求、山东省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对标国际、国内顶尖创新平台,全力建设威海先进医用材料与高端医疗器械山东省实验室,汇聚、培养一流科学家和创新团队,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创新突破,打造先进医用材料和高端医疗器械的原始创新策源地。
4.支持康养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区建设。围绕康养旅游产业需求,布局建设相关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康养旅游产业人才引育、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支持医疗机构持续加大研发力度,鼓励医疗机构、高校、企业协同创新,围绕重大疾病诊疗、重点常见病和多发病防治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创新性诊疗方案研究及相关产品研发,经评审最高支持30万元。
(二)实施科技项目攻关行动
实施市级重点研发计划,围绕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基础研究攻关、科技型企业培育、创新平台建设等重点领域设立专项项目,全面激发创新主体创新攻坚积极性。
5.深化技术攻关“揭榜挂帅”。组织开展行业技术难题“百题攻关”行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技术需求与解决方案,采用“揭榜挂帅”方式组织实施。建立“总额控制、里程碑考核、分期拨付”的资助机制,同一项目累计最高支持50万元。
6.加大基础研究攻关支持力度。设立市级重点研发计划基础研究专项,鼓励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凝练源头性、前沿性重大科学问题,围绕产业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实施科研经费“包干制”,单个项目最高支持20万元。
7.加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撑。设立市级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类专项,支持高校院所联合企业,依托自主知识产权或联合攻关形成的技术成果,实施中试或产业化项目,推动先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单个项目最高支持100万元。
8.实施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
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支持企业围绕产业链痛点、难点、堵点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组织实施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助力企业发展壮大,提升核心竞争力,单个项目最高支持50万元。
9.发挥市级重点项目实效。围绕八大产业集群、十二条标志性产业链以及未来产业培育,加强技术创新统筹设计,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卡脖子”技术、国产化替代、变革性技术迭代、颠覆性技术等四类技术创新需求,列入市级科技创新重点项目,经评审后,依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各类科技项目。
(三)实施创新主体提振行动
健全完善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深入开展“高新企业规模化、规上企业高新化”行动,引导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优壮大科技型企业队伍,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10.优化中小科创企业发展生态。营造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技术、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向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提升孵化载体专业化孵化能力,对新获批建设的国家级、省级孵化器,最高给予50万元、30万元支持。鼓励企业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赛事活动,对大赛优胜企业,提供科技信贷、科技股权投资、科技担保和科技保险等政策扶持;对全国赛获奖项目,优先向投资机构推荐。
11.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质量。实施“规上企业高新化、高新企业规模化”专项行动,鼓励企业承担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支持企业申报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对晋级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并获评优秀奖(含)以上的企业,下一年度直接纳入推荐范围,免于市级项目初评。对获批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的项目,市级按最高25万元的标准给予配套支持。
12.聚力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对符合科技领军企业培育标准的企业开通省级项目申报绿色通道,支持企业申报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牵头开展产业链核心技术攻关,加强高价值知识产权布局与行业标准研制、拓展国内外市场,夯实自主创新根基,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产业链主导力与行业示范引领作用。
13.加快提升企业研发能力。激励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对研发投入达到500万元且研发投入增速达到10%的企业,按企业年度研发投入较上年增长部分的1%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200万元。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开发区综合考虑企业研发强度、增速、总量等因素,因地制宜制定企业研发支持政策。
(四)实施成果转化攻坚行动
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壮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技术经理人队伍力量,完善概念验证和中试熟化服务链条,加快形成科技成果“发现—评价—转化—应用—产业化”全流程全链条的闭环体系。
14.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鼓励全市高等院校、研发机构、企业依托优质科技创新资源,建设开放共享的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示范基地,对市级绩效评价优秀的,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对新认定的省级概念验证中心和省级中试示范基地,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建设创新要素全面、服务功能完善、线上线下统一、体制机制健全的威海科技大市场,在建设运营、活动举办等方面给予经费保障。
15.支持产学研用融通创新。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合作,常态挖掘、动态更新企业技术需求、高校科技成果,推动企业与高校院所精准对接合作,根据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按不超过当年实际支付金额的5%给予购买方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30万元。鼓励驻威高校、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创新平台、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创新企业、学会协会等创新主体,开展高层次技术对接、成果推介、学术研讨等产学研合作活动,绩效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的,给予最高10万元后补助。
16.健全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鼓励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开展技术转移转化活动,开展市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认定工作,对年度绩效评价为优秀、良好的,每家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6万元补助,省市两级补助不叠加享受。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依托国家、省级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开展技术经理人培训,每年培训经费最高20万元。鼓励符合条件的技术经理人参加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开展金牌技术经理人评选等活动,激励技术经理人服务成果转移转化。
17.促进高校院所成果转化。用好高校院所在人才团队、科技研发等方面的资源优势,精准对接企业项目、技术、人才及平台等创新合作需求,遴选“科技副总”“协同创新工程师”“科技专员”下沉企业一线,鼓励其担任企业创新平台负责人、研发项目负责人,推动更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按年度给予工作津贴。鼓励高校院所探索成果转化新路径,支持高校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在不影响科技安全、不涉及敏感技术等条件下,探索将对科技成果有突出贡献的外国科技人才纳入职务科技成果改革赋权人才范围。
(五)实施创新人才汇能行动
立足产业需求“靶向引才”,探索“多元引才机制”,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生态,深化科技开放合作,汇聚高端智力资源赋能创新发展。
18.打造一流科技人才队伍。锚定产业发展需求,壮大战略人才队伍力量,精准培养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建立重点产业创新项目培育库,聚焦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重大创新项目,在技术攻关、平台建设、人才引育、要素供给方面给予联动支持,优化科技人才协同创新联盟运行机制,加强科创人才资源链接,带动更多人才项目落地。
19.创新人才引育机制。探索在创新资源密集城市建设公共科创飞地,支持企业“走出去”实现创新资源跨区域合作共享。引导支持企业自行在外设立人才飞地,发挥在异地人才引进、成果回流转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灵活机制实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人才共享。
20.加强海外人才引进。实施“海外工程师”支持计划,加大外国人才引进力度。深入推进山东省外国专家驿站建设,优化外国人才创新创业生态,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开发区、高校院所等参照总站模式设立分站。支持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设立外国专家工作室,建设期满考核评估优秀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
21.深化科技交流合作。高水平建设中日韩创新合作中心(威海)基地,持续办好中韩、中日科技合作对接会等特色品牌活动,挖掘引进日韩前沿技术项目与高端人才资源。鼓励区市、开发区和企业、高校院所、社会组织机构等单位举办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和人才交流活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创新平台,对成功获批国家级、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的运营机构,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给予最高50万元经费支持与运行保障,引导平台提升创新服务能力,深化国际科技交流与成果转化。
(六)实施科技金融赋能行动
依托创新积分制2.0应用场景拓展试点建设,迭代优化企业创新积分评价模型,推动创新积分与信贷、投资、保险等各类金融工具场景贯通,精准匹配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需求。
22.推进创新积分数智化赋能应用。依托省“科融信”平台,开展科技企业创新数据归集,结合我市碳纤维复材、新能源电池材料、先进高分子等优势产业发展特点,充分考虑不同细分行业技术特征,引导有条件的合作金融机构运用标准化积分画像成果,开发适配科创企业的金融业务智能体,强化企业筛选、信用研判、风险甄别等业务功能,优化科创授信风控模式。
23.加快发展创业投资。设立科创母基金,联合创投机构设立市场化子基金,完善市场化运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精准投向创新积分优质科技企业,创新“积分+直投”“积分+跟投”模式,实现资本与创新深度融合。建立项目储备库,常态化开展高端人才项目遴选、科技项目征集与专业评审,按市场化方式开展股权投资,单个项目投资额度最高1000万元,加快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团队及初创企业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24.创新省市联动股权赋能模式。深度对接省级股权投资支持体系,积极探索市级先拨后股、股权直投、项目联投、市场化跟投等多元化股权赋能路径。健全省市联动股权投资机制,统筹整合省市两级科创投资资源、项目资源、政策资源,实现优质项目双向推送、扶持政策梯度叠加、服务体系共建共享,构建多层次、全周期、可持续的科创企业股权融资支撑体系。
25.健全完善投贷联动协同机制。深化股债联动协同赋能,完善“股权投资+银行信贷”一体化科创融资服务模式。对获得省市科创母基金、市场化子基金股权投资的积分优质企业,引导合作银行按实际投资额度精准匹配专项授信,鼓励设立“见投即贷”快速审批通道,压缩审批时限。贷款资金可全面覆盖企业技术研发、设备更新、市场拓展、日常经营等场景,对入库并获得市级股权赋能的科创企业,优先配套投贷联动服务,形成“积分增信、资本赋能、信贷跟进、企业成长”的良性循环。
26.筑牢科技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健全省市联动、市区共担的科技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筑牢科技金融风险兜底防线。严格落实省级政策标准,合作银行发放的“鲁科贷”不良本金损失省级补偿比例为35%,对通过“科融信”平台积分增信的早期、初创期科技企业,省级最高补偿比例提升至45%。市级同步配套风险补偿资金,补偿比例不低于同笔贷款省级标准,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配套,持续引导金融机构扩大科创信贷投放规模,长效破解科技企业融资难题。
(七)实施创新生态优化行动
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环境,加快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促进科技资源科普化,激励科学技术进步与创造,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27.推进科研仪器资源共享。加快推动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面向社会开放,实现科研资源共享共用。对中小微企业和入驻省级以上孵化载体的创业(创客)团队在创新研发活动中,使用入网共享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发生的购买服务费用,在省级创新券补助40%的基础上,市级再给予20%的资金补助。
28.加快科技资源科普化。健全符合科普特点的职称评定评价制度,为科普人员提供有效激励。加大科普经费投入,鼓励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社会组织及各类媒体加强科普能力建设,推动科普与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农业、生态环保等产业融合发展。规范开展各类科普比赛竞赛,支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导向正确的科普宣传与作品创作活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
29.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调动科技工作者积极性和创造性,对获得国家、省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个人,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配套奖励;对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配套奖励;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以及青年奖的,按省市1:1的比例配套奖励,市级奖金的分配使用参照省有关规定执行。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充分发挥社会科技奖励激励自主创新的积极作用,坚持公益化、非营利性原则,以创新能力、质量、绩效、贡献为导向,奖励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研团队和一线科研人员。
三、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强化协同配合,健全人才、资金、金融等创新要素保障体系,加大政策解读、典型宣传力度,大力弘扬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加强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发展的生态环境。由市科技局牵头,加强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关于《关于科技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背景
当前,科技创新已成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重塑区域发展优势的关键变量。迈入“十五五”时期,为主动顺应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破解发展瓶颈、补齐创新短板,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战略支撑和引领带动作用,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起草依据
该文件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一流科技创新生态的意见》(鲁政发〔2025〕4号)及4个配套文件等有关政策内容,在《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威政发〔2023〕5号)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
三、起草过程
市科技局认真研究省级出台的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发展政策文件,学习先进地市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经深入调研、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内容
该文件共分为总体要求、重点措施、组织实施三大方面,重点措施部分提出7大行动、29条政策举措。
(一)实施区域创新强基行动。聚焦重点产业优化创新平台布局,支持创新平台开展技术攻关,健全分级分类激励机制。深化与黄河流域、胶东经济圈合作交流,推进区域科技创新协同发展。
(二)实施科技项目攻关行动。实施市级重点研发计划,围绕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基础研究攻关、科技型企业培育、创新平台建设等重点领域设立专项项目,全面激发创新主体创新攻坚积极性。
(三)实施创新主体提振行动。健全完善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深入开展“高新企业规模化、规上企业高新化”行动,引导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优壮大科技型企业队伍,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四)实施成果转化攻坚行动。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壮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技术经理人队伍力量,完善概念验证和中试熟化服务链条,加快形成科技成果“发现—评价—转化—应用—产业化”全流程全链条的闭环体系。
(五)实施创新人才汇能行动。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立足产业需求“靶向引才”,探索“多元引才机制”,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生态,深化科技开放合作,汇聚高端智力资源赋能创新发展。
(六)实施科技金融赋能行动。依托创新积分制2.0应用场景拓展试点建设,迭代优化企业创新积分评价模型,推动创新积分与信贷、投资、保险等各类金融工具场景贯通,精准匹配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需求。
(七)实施创新生态优化行动。加快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促进科技资源科普化,激励科学技术进步与创造,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五、与原政策的异同点
相比于原政策,重点修订完善以下政策内容:
(一)强化科技创新发展项目支撑。提出健全市级科技计划体系,组织制定市级重点研发计划,设立细分专项,以项目为抓手,加快推进科研攻关和成果转化。针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化“揭榜挂帅”攻关机制,实行“里程碑式资助”,单个项目最高支持50万元;针对基础研究,鼓励企业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单个项目最高支持20万元;针对科技成果转化,鼓励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进行中试或产业化,单个项目最高支持100万元;实施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鼓励企业研发攻关,单个项目最高支持50万元。
(二)强化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全市高等院校、研发机构、企业依托优质科技创新资源,建设开放共享的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示范基地。建设威海科技大市场,深入推进产学研融合创新。壮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和技术经理人队伍,开展市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认定工作。深化产才融合,遴选“科技副总”“协同创新工程师”“科技专员”下沉企业一线,鼓励其担任企业创新平台负责人、研发项目负责人。
(三)健全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创业投资,设立科创母基金,运用市场化机制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团队及初创企业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单个项目投资额度最高1000万元。深化投贷协同联动,对获得投资的积分优质企业,引导合作银行按实际投资额度精准匹配专项授信,鼓励设立“见投即贷”快速审批通道,压缩审批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