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威海市公安局 威海市商务局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印发《威海市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交发〔2026〕65号
各区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局、公安局、商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按照《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山东省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鲁交运管〔2026〕17号)要求,我市制定了《威海市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威海市公安局
威海市商务局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9月16日
威海市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6年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6〕36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办运〔2026〕29号)、《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山东省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鲁交运管〔2026〕17号)等规定,为做好我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和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部署,建立属地统筹、各级职能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对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给予资金补贴。
二、组织领导
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建成立威海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市工作专班”),市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统筹协调本次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各部门按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工作专班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明确议定事项,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请各区市参照市级工作专班架构,组建区市工作专班。
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负责汇总符合条件的申请信息和淘汰更新数据,提出资金金额并提报用款计划,按照有关规定拨付补贴资金。负责向社会公告申领方式、咨询电话等信息。负责审核新能源车辆是否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是否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2024)相关要求,以及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等其他信息。
公安部门负责办理报废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并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负责审核报废车辆车牌号、车辆所有人、车辆识别代码、车辆类型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相关信息,确认强制报废期止;审核更新车辆《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相关信息;负责审核报废车辆、新购车辆过户情况等信息。
商务部门负责审核报废车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相关信息。强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管理,明确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鼓励企业增设回收网点,提供便民服务。
行政审批部门负责淘汰车辆营运手续注销,出具《道路营运车辆注销申请表》。发放新购置车辆《道路运输证》。负责审核《道路营运车辆注销申请表》和新办《道路运输证》等信息,《道路运输证》注销后重新办理的应严格核实是否具备必要条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实施期限、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
(一)实施期限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均含当日,下同),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中交车日期、《机动车注销证明》注销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补贴资金遵循“总额控制、均衡实施、先申先审、先审先发”的原则,额度有限,发放完毕即截止受理。
(二)补贴范围
1.报废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1)国四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
(2)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前有效《道路运输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应在2026年1月1日及以后)。
2.报废更新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1)报废车辆应当符合前述1中报废车辆要求;
(2)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车辆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并持有有效《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3)新购置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与报废车辆登记所有人一致,报废旧车购置登记日期应早于新车注册登记日期。
3.新购置货车补贴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2024)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有效《道路运输证》。
(三)补贴标准
对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见附件1),优先支持更新为电动货车。已获得中央、省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
四、注意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补贴政策:
1.为杜绝因补贴政策导致车辆异常流动而非正常占用我市补贴资金,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由外市迁入我市的国四排放中、重型营运货车(以机动车登记证书载明信息为准)不享受本补贴政策;
2.报废和更新车辆非威海籍车辆。新车购置登记日期早于报废旧车购置登记日期(包括登记日期为同一天)的;
3.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或私自拆解报废的;
4.车辆所有人与申请补贴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5.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
(二)对于车辆所有人为单位且单位已注销的,须提供行政审批部门(或其他负责注销业务的部门)注销证明、单位财产合法处置证明或车辆归属的合法有效证明材料,经区(市)、市两级工作专班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转入合法归属人同名的银行账户。
(三)对于车辆所有人死亡的,须由车辆继承人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车辆(财产)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并由合法继承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负责办理。
五、申领流程
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将采用“线上申请、审核”的方式办理。为合理把握工作节奏,推动补贴资金均衡使用,补贴申请实行每日定额管理。若当日申请额度已满,请于次日再行提交。补贴资金实行总额控制,省级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补贴资金申请系统显示威海市补贴资金额度用尽后,将停止受理。系统申请提交开放时间以市交通运输局官网通知为准。
(一)线上申请
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营运货车所有人(或受委托代理人)应当在政策实施期内,通过省级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补贴资金申请系统(网址https://www.jtsbgx.cn/btzjsq/subsidy_qy/login或使用微信小程序:“设备更新快捷通”。电脑端登陆页面可下载《用户使用手册》)向车籍所在地提交补贴申请。申请人线上发起申请流程时,需在系统指定上传位置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所上传影像须内容完整、画面清晰,不得存在遮挡、涂改、裁切不全等情形。
1.申请仅报废补贴资金的,提交《道路营运车辆注销申请表》《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第五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2.申请报废并更新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车辆的《道路营运车辆注销申请表》《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第五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新购车辆的完税证明(仅新能源车提供)、《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所在页签字或盖章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3.申请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城市配送货车补贴资金的,提交《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完税证明、由车辆生产企业出具的车辆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2024)标准的承诺书、《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所在页签字或盖章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4.车辆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单位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盖单位公章)原件照片或扫描件;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车辆所有人身份证、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开户名的银行卡(一类账户)原件照片或扫描件,开户银行和卡号信息必须清晰易辨识。
5.委托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3)原件照片或扫描件,委托书须车辆所有人以及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二)线上审核
1.各区市车辆(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
各区市交通运输、公安、商务、行政审批部门应在所有人提交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通过的,由市级交通运输、公安、商务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无法辨识或者需要补充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由审核部门将补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及时按要求,于2个工作日内通过原渠道补正有关信息,逾期未补正的将予以退回处理。同时,各区市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商务、行政审批部门将审核通过的信息,填报《<山东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县级审核意见月度汇总表》(附件4),每月报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公安、商务部门将复审通过的信息,每月填报《<山东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市级审核意见月度汇总表》(附件5)。
2.中心城区车辆(环翠区、经区、高区、临港区)
由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公安、商务、行政审批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在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线上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无法辨识或者需要补充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由审核部门将补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及时按要求,于2个工作日内通过原渠道补正有关信息,逾期未补正的将予以退回处理。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公安、商务、行政审批部门将审核通过的信息,每月填报《<山东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市级审核意见月度汇总表》(附件5)。
(三)签章上传
在系统内显示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须下载《山东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打印并签字或盖章后,于2个工作日内重新上传至系统,完成所有申报流程,逾期未上传将影响后续资金发放。补贴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利用不正当手段违法违规套取补贴资金的,由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资金核发
资金申请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市交通运输局每月汇总符合申领条件的申请信息,提出资金拨付建议,会同财政部门按国库集中支付流程拨付,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兑付、精准落地。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统筹,健全联动推进机制
各区市各部门需高度重视老旧营运货车淘汰更新工作,强化组织统筹部署,细化工作举措、规范操作流程、压实岗位责任,可通过集中办公模式凝聚工作合力。各区市要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解读,精准解答业户补贴申报、流程审核等咨询问题,积极引导货运经营者主动开展车辆报废更新工作。
(二)聚焦政策导向,推广新能源车辆更新
各区市结合辖区实际,秉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落实电动重卡规模化应用扶持政策,优先推动老旧货车更新为电动货车。积极引导车企、保险、金融等市场主体出台优惠举措,全方位降低车主车辆更新成本、优化配套服务。同时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力度,鼓励车主及相关单位淘汰老旧营运货车,倡导购置使用新能源货运车辆,营造绿色更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压实监管责任,规范工作全流程管理
各区市交通运输部门要联合发改、公安、商务、行政审批等部门加强老旧营运货车淘汰更新工作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排查、协调处置工作短板与突出问题。严格规范申请资料审核工作,对套取资金、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责,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