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威海市财政局
关于继续执行《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威卫发〔2026〕3号
各区市卫生健康局、财政局,国家级开发区各相关部门:
按照《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评估,《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的通知》(威卫计发〔2018〕1号)继续执行,原登记号WHCR-2018-0250001,新登记号WHCR-2026-0250001,不再标注有效期。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威海市财政局
2026年7月2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