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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教育局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科技_教育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6-06-08
    • 公开发布日期:2026-06-09
    • 发文字号:​威教职字〔2026〕3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教育局
    • 开始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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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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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海市教育局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威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威教职字〔2026〕3 号


    各区市教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教体中心、科技创新局,各有关学校:

    现就做好2026年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及特殊教育学校中职班,下同)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6年威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计划招生10407人,其中“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科(以下简称“3+4”)专业计划招生30人,春季高考提前批次专业、艺术高考提前批次专业计划招生950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计划招生3287人(其中,高水平中职学校联合高职院校举办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招生2722人,“三二连读”专业招生565人),三年制普通中专批次专业计划招生3038人,技工院校教育专业计划招生3070人,特殊教育学校中职专业计划招生32人。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2、3。

    二、志愿填报与录取

    志愿填报和录取分5个批次:一是“3+4”提前批次专业志愿;二是春季高考提前批次专业志愿、艺术高考提前批次专业志愿;三是市域内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志愿;四是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志愿、技工院校教育专业志愿、外地市学校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含五年一贯制)专业志愿;五是注册入学。录取时间见附件4。

    (一)填报条件。

    1.“3+4”专业、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春季高考提前批次专业、艺术高考提前批次专业招生对象为我市2026年参加初中学业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3+4”专业中职阶段志愿录取及分数线要求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6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任务的通知》(鲁教办函〔2026〕2号)规定执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位次排名需在前50%。考试科目中道德与法治、地理、历史、生物学、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技能6个科目、考查科目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等级均达到C等。“3+4”护理专业分区市招生,各区市招生计划见附件5。

    3.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志愿填报分数线按照生源计划在一定范围内划定分数线并公布。

    4.春季高考提前批次专业、艺术高考提前批次专业设资格线,原则上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中不少于两科达到该科目全市位次的前70%划定。

    5.部分专业组织面试,相关专业名单见附件1。报考相关专业的考生需在填报志愿前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

    6.报考特殊教育学校的考生,需通过所报考学校组织的评估,具体时间联系各学校。

    7.未被录取的考生和有意愿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考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可注册入学,由学校在招生录取管理系统录入学生信息,学生无需填报志愿。

    (二)录取。

    1.投档。

    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录取登录威海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j.weihai.gov.cn/),点击“招生考试”进入“威海市高中段学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投档。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学生初中学业考试成绩(位次)及分数线和考生志愿择优录取。招生学校根据我市公布的录取时间、批次及规定、程序,做好投档考生的档案审核及预录取工作。预录取考生数据库必须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上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未经平台录取的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考生志愿和投档成绩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档时,按位次投档。考生位次确定办法如下: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原始总分+特征分)、三科总分(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原始分之和)、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各区市未完成的“3+4”护理专业招生计划,将从区市调出统一调剂使用,从全市填报该专业未录取的考生中,按学业考试成绩(位次)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已被“3+4”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2.投档查询。每次投档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招生录取管理系统查询投档结果,确认办理相关手续。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加强领导。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由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负其责,实行网上平台统一录取。各区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区域内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责任;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规范招生秩序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做好招生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做好招生服务工作。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要将此文件转发至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并确保该文件在区市教育部门和初中学校官方网站公开发布。初中学校要加强对毕业生的升学指导工作,指导毕业生正确填报志愿,合理规划职业生涯,激发学生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应当在网站、公众号上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招生信息。各区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相关学校要针对中考招生政策和中职教育多元升学路径做好宣传工作。

    (三)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一是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各区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公布的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新增专业、擅自突破招生计划招生,超计划部分(除急需紧缺专业外)不予注册学籍。严禁与不具备中等职业教育资质的学校或机构联合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实行有偿招生,否则,缩减招生计划直至取消相关专业的年内和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二是规范招生宣传。招生宣传要客观、真实,不得贬低他人、夸大其辞、误导考生。要抵制不正当竞争,维护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对刊登虚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缩减招生计划直至取消招生资格等处理。6月10日前,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广告内容等招生宣传材料须分别经区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招生过程中,学校在网站、公众号等任何途径公开发布的招生宣传材料,发布前一天需报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未经审核,不得发布。三是各初中学校要按照文件精神配合做好初中毕业生的正面引导,不得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得通过向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推荐生源收取费用,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违纪违规的单位(学校)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市级招生咨询电话:5810201(中考招生),5819967(中职学校招生),5190816(技工院校招生),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详见招生计划表。


    附件:1.威海市202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表

              2.威海市2026年技工院校秋季招生计划表

              3.威海市2026年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

              4.威海市2026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时间表

              5.威海市“3+4”护理专业分区市招生计划


    威海市教育局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8日


    附件1

    威海市202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表


    附件2


    威海市2026年技工院校秋季招生计划表


    附件3


    威海市2026年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


    附件4


    威海市2026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时间表


    第一批次:

    6月22日8时—22日13时,填报“3+4”专业志愿,设1个“学校+专业”志愿。6月22日13时,“3+4”专业志愿投档,6月22日15时前,投档考生报到。

    第二批次:

    7月4日8时—16时,填报春季高考提前批次专业志愿、艺术高考提前批次专业志愿,设12个“学校+专业”平行志愿。

    7月5日17时前,春季高考提前批次专业志愿、艺术高考提前批次专业志愿投档录取及考生报到。

    7月5日18时—6日10时,填报春季高考提前批次专业、艺术高考提前批次专业征集志愿。

    7月6日17时前,春季高考提前批次专业、艺术高考提前批次专业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及考生报到。

    第三批次:

    7月6日18时—7日16时,填报本市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志愿,设12个“学校+专业”平行志愿。

    7月8日17时前,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志愿投档录取及考生报到。

    7月8日18时—9日10时,填报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征集志愿。招生院校要在7月8日前及时注销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

    7月9日17时前,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及考生报到。

    第四批次:

    7月9日18时—11日16时,填报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志愿、技工院校教育专业志愿、特殊教育中职专业志愿、外地市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志愿,设12个“学校+专业”平行志愿。

    7月12日17时-13日17时,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志愿、技工院校教育专业志愿、特殊教育中职专业志愿、外地市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投档录取及考生报到。

    7月13日18时—14日10时,填报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技工院校教育专业、特殊教育中职专业、外地市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征集志愿。

    7月15日10时前,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技工院校教育专业、特殊教育中职专业、外地市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及考生报到。

    第五批次:

    7月15日11时-8月31日,注册入学,注册入学仅限报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特殊教育学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和有意愿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到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报名,9月1日-9月3日,各中等职业学校按要求办理录取手续,并打印录取简明登记表。如有补录,各校于11月10日前为学生补办手续。


    附件5


    “3+4”护理专业分区市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