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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379M/2026-01321 发布单位: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内容分类: 专家解读 成文日期: 2026-06-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专家解读丨《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威海市公安局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6年度全市核技术利用单位隐患排查方案的通知》

来源: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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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燕,山东省环科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对《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威海市公安局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6年度全市核技术利用单位隐患排查方案的通知》进行详细解读。

2026年度全市核技术利用单位隐患排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全省核技术利用单位隐患排查方案的通知》(鲁环字〔202656号)工作部署,聚焦源头治理、风险防控、规范监管,对全市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防范化解辐射安全风险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坚决守牢辐射安全底线。《方案》进一步压实企业辐射安全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要求各核技术利用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立行立改,持续提升隐患整治质效,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各类辐射事故发生,切实筑牢全市辐射环境安全防线。

《方案》拓宽排查范围,精准聚焦重点领域风险。立足威海市实际和监管现状,在省级排查基础上,将使用高风险移动伽玛放射源探伤单位、医疗使用乙级以上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单位、加速器辐照企业列为重点排查对象,同步对全市使用X射线荧光仪、X射线衍射仪的单位进行检查。根据《射线装置分类办法》,X射线荧光仪、X射线衍射仪均属于Ⅲ类射线装置,广泛应用于实验室检测、材料分析、地质勘探、贵金属回收等领域,有效填补了小型射线装置监管盲区,实现排查全覆盖、风险无遗漏。

《方案》明确分工协作,构建齐抓共管监管格局。《方案》清晰界定各部门监管职责,形成各司其职、联动共治的工作体系。生态环境部门统筹辐射全流程安全管控,重点关注异地作业探伤放射源的管理、工业辐照用电子加速器等关键环节;公安部门负责放射源安全保卫和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落实情况;卫健部门紧盯辐射工作人员职业病防护与健康管理。

   《方案》紧扣法典实施,强化依法监管震慑效能。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8月15日正式实施契机,《方案》中明确要求,将法典宣贯融入隐患排查全过程,坚持排查与普法并行、整治与执法并重,严格依法查处核与辐射领域违法行为,形成强力震慑效果。

综上所述,《方案》的出台实施,为威海市系统性、常态化、规范化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提供了坚实制度遵循和行动指南,推动威海市核技术利用的高质量发展,筑牢全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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