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精准支持力度,按照《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获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可申报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省级财政资金不高于50万元),可申请市科技支行、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等科技金融政策,同时可享受研发费用税前 100%加计扣除及后补助、创新券和创新人才等系列优惠政策。还可以报名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暨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等活动,优胜企业可获得财政资金奖补等支持,并进一步扩大企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