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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_含住房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6-10-15
    • 公开发布日期:2026-10-15
    • 发文字号:威住〔2026〕17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开始实施时间:
    • 文件状态:
    • 文件废止时间:
    • 文件失效时间: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延续部分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威住〔2026〕17号


    各科室、管理部:

    2025年10月20日施行的《关于优化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将于2026年10月19日到期,部分政策将延续使用,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继续施行的政策

    (一)放宽加装电梯提取范围。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或更新电梯,提取对象由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双方父母,放宽至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个人实际出资额。

    (二)允许提前部分偿还商业贷款提取。缴存人及配偶在办理完毕提前部分偿还商业贷款业务后,一个自然年度内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年度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本年度实际还款本息总额。

    提前部分偿还商业贷款提取,此次优化了提取频次,不再限制一个自然年度内可提取一次,缴存人及配偶可多次提取,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还款本息总额。

    二、以下两项政策于2026年10月20日起暂停施行

    (一)放宽购房提取范围。购买自住住房时,提取对象范围由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放宽至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子女。

    (二)放宽购房首付款提取范围。购买自住住房时,首付款提取对象范围由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放宽至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同时,放宽异地购买自住住房首付款提取限制。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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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