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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文章来源: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时间: 2025-08-01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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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繁花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因韩波向我中心投诉你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我中心按照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理决定书》(威住处理字〔2025〕第2011号),详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理决定书》(威住处理字〔2025〕第2011号).pdf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