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金色阳光幼儿园有限公司:
因姜新兴向我中心投诉你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我中心按照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催缴通知书》(威住催缴(2025)第2005号),详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催缴通知书》(威住催缴(2025)第2005号).pdf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