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我市城市公共交通财政补贴机制,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财政投入,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对《威海市城乡公共交通运营财政补贴办法(试行)》《威海市城乡公共交通运营成本规制办法(试行)》等四个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威海市公交运营财政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经多轮征求各有关部意见,需要立即组织出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修订意见建议,要求所提意见建议应具体明确、科学合理、理由充分,公众所提意见建议请于10月2日前反馈我局,方式如下: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威海市海滨北路58号威海市交通运输局客运科,邮编:2642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whjtkyk@wh.shandong.cn。
3.通过电话方式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631-5215109。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3日
一、修订背景
2019年我市出台《威海市城乡公共交通运营财政补贴办法(试行)》《威海市城乡公共交通运营成本规制办法(试行)》等四个办法,已于2022年底到期。为健全我市城市公共交通财政补贴机制,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财政投入,我局牵头组织对该四个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威海市公交运营财政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参考依据
《威海市城乡公共交通运营财政补贴办法(试行)》《威海市城乡公共交通运营成本规制办法(试行)》《威海市城乡公共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威海市城乡公共交通年度运营服务计划(试行)》
三、修订目的
为健全我市城市公共交通财政补贴机制,进一步完善成本规制办法和财政补贴机制,建立健全可量化的城市公共交通成本核算及绩效评价体系,科学界定企业政策性亏损和经营性亏损,为公交运营财政补贴提供依据,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财政投入。
四、适用范围
《威海市公交运营财政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财政补贴范围为中心城区(含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的城市公交、城乡公交以及威文快线1、2、3号线;实行市场化定价的定制公交、旅游公交、厂矿企业通勤班车等不纳入财政补贴范围。
五、主要内容
《威海市公交运营财政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共七章五十三条,包括:总则,财政补贴的分担、预算、拨付、核定与结算管理,运营服务计划的编制,公交运营成本规制,运营服务质量考核管理,监督管理,附则。
(一)总则。明确了公交运营财政补贴的原则、范围、服务标准、部门职责等。
(二)财政补贴的分担、预算、拨付、核定与结算管理。明确公交运营财政补贴各级财政分担方式,预算列支、补贴拨付、核定、结算方式等。
(三)运营服务计划的编制。明确公交运营服务计划编制的要求等。中心城区公交年度运营服务计划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公交运营线路基本信息与布局图,公交运营服务质量标准,公交运营线路排班计划明细表与汇总表,运营里程及在各区分布明细表与汇总表。
(四)公交运营成本规制。明确公交运营规制成本的构成及核定方式等。公交企业运营成本由直接运营成本和期间费用构成。直接运营成本包括人员工资及工资性支出、燃料及电力消耗费、固定资产折旧、保修费、轮胎消耗费、租赁费、公交刷卡扫码支付管理费、智能交通费、保险费与事故损失费、安全生产费、进站费、其他直接运营费等。期间费用是指公交企业为组织和管理公交运营服务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与财务费用。
(五)运营服务质量考核管理。明确公交运营服务质量考核的内容、考核方式及评价等。运营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与实发财政补贴挂钩。
(六)监督管理。市财政、交通部门应承担相应监管和实施职责。
(七)附则。确定《威海市公交运营财政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有效期等。
六、重要举措
(一)规范财政补贴办法补贴范围。此办法财政补贴范围为中心城区(含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的城市公交、城乡公交以及威文快线1、2、3号线;实行市场化定价的定制公交、旅游公交、厂矿企业通勤班车等不纳入财政补贴范围。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的城市公交、城乡公交补贴,根据属地实际,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明确公交运营补贴分担方式。中心城区公交运营财政补贴由市区两级财政分别负担。其中,市级财政负担跨区域运营的公交线路财政补贴总额的50%。其余由各区财政负担。
(三)明确公交运营服务计划编制的要求。中心城区公交年度运营服务计划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公交运营线路基本信息与布局图,公交运营服务质量标准,公交运营线路排班计划明细表与汇总表,运营里程及在各区分布明细表与汇总表。
(四)明确公交运营规制成本的构成。公交企业运营成本由直接运营成本和期间费用构成。直接运营成本包括人员工资及工资性支出、燃料及电力消耗费、固定资产折旧、保修费、轮胎消耗费、租赁费、公交刷卡扫码支付管理费、智能交通费、保险费与事故损失费、安全生产费、进站费、其他直接运营费等。期间费用是指公交企业为组织和管理公交运营服务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与财务费用。
(五)明确公交运营服务质量考核的内容。运营服务质量考核采用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第三方乘客满意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日常考核每年考核6次,即每2个月考核1次;年度考核每年考核1次;第三方乘客满意度考核每年考核2次,即每半年1次,同时2次考核时间间隔不少于4个月。
七、政策解读人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客运科,许铭兰,0631-521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