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等7部门
关于印发威海市推进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威环发〔2024〕62号
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生态环境、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水务)、商务等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威海市推进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威海市财政局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威海市水务局
威海市商务局
2024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威海市推进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关于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2〕68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进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24〕5号)等有关部署要求,为扎实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采取综合有效措施,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扎实推进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提高非道路移动机械绿色低碳水平,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原则及目标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骨干企业引领示范的工作机制,综合运用经济补偿、依法监管、监督检查等疏堵结合措施促进淘汰更新(其中具备条件的机械可更换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发动机或电机),鼓励将淘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机或其装配的发动机交由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拆解,大力倡导购置性能稳定、安全可靠的新能源机械。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已编码登记的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任务(见附件1)。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机械信息管理。各区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逐台核实并筛查确认已编码登记的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包括机械环保号码、机械类型、发动机型号、发动机功率、燃料种类、排放阶段、所有人(单位)名称等信息,形成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清单,并与财政、商务、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水利)等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对接。各区市生态环境部门在受理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中,发现未编码或已编码未纳入淘汰更新任务的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将其纳入淘汰更新清单。对完成报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其装配的发动机),要督促并协助机械所有人及时在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系统注销或变更原环保号码。
(二)加强机械排放监管。各区市建立健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多部门联合监督检查计划,加大常态化监督检查力度,生态环境、商务、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水利)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日常监管,发现未编码登记,使用排放超标或冒黑烟,不符合排放控制区管控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依法处理,有关行政处罚信息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倒逼老旧机械主动淘汰。各类施工工地、物流园区、重点使用机械企业等单位可以采用进出场(厂)登记管理制度等方式,确保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符合规定要求。
(三)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加强对各类施工工地、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港口码头、机场、铁路货场、机械租赁点等重点场所的监管和宣传指导工作,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引导其将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送往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完成报废拆解,鼓励支持企业加快转型升级,鼓励新增或更新的3吨以下叉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
四、报废更新方式
(一)拆解报废发动机。即机械所有人(单位)将老旧机械或其发动机交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见附件2),将发动机缸体打孔使之不可使用。
(二)更换升级发动机。即机械所有人(单位)需将发动机拆除,委托具备改造能力的机构给机械换装国四或者纯电动发动机并开具《更换发动机证明》。拆除后的发动机交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将发动机缸体打孔使之不可使用。
五、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补贴范围
在威海市已完成编码登记的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含编码登记为X排放标准)用柴油机的报废更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补贴政策:
1.本方案实施前已完成报废更新、注销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2.销售至外市,所有人(单位)为外省、外市的;
3.已享受国家相关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
4.由于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
5.所有人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他财政供养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的单位和机构)的;
6.其他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
(二)补贴实施时间及标准。
本补贴政策实施时间为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10日停止受理补贴申请)。对符合条件报废更新的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按标准给予资金补贴。补贴金额按照发动机功率段(P)确定(具体补贴标准详见附件3),无法提供功率段(P)证明材料的,按最低补贴金额确定。
六、补贴资金申请流程
(一)报废更新。列入补贴范围内的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机械所有人(单位)自愿将整机或其装配的发动机交给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报废拆解,至少要将发动机进行打孔破坏处理,领取《报废回收证明》(附件4)。更换发动机的还需领取《更换发动机证明》(附件5)。
(二)信息填报。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单位)在领取《报废回收证明》《更换发动机证明》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协助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单位)登录“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爱山东)按照流程完成信息注销或者变更,生态环境部门应对注销、变更流程进行培训。
(三)补贴申请。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受委托人需携带证明材料到编码登记地生态环境部门指定地点提报补贴资金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可协助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单位)准备或填报补贴申请材料。
(四)资料审核。由编码登记地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资料审查,认定报废更新非道路移动机械发动机功率段,核定补贴金额。编码登记地生态环境部门、商务部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具体流程详见附件6)。
(五)补贴发放。经审核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自审核通过之日起,由机械编码登记所在区(市)于 2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机械所有人或单位提供的与其名称一致的银行一级账户;不符合补贴条件的,由机械编码登记地生态环境部门于1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七、责任分工
(一)生态环境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按职责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的认定工作;负责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信息的变更、注销和数据汇总等工作;向社会公布淘汰更新流程、管理系统、咨询电话等信息。
(二)商务部门负责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管,监督指导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审核报废机械回收信息,发放《报废回收证明》,建立完善拆解机械台账;支持引导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落实设点回收、上门回收等各类便民服务措施,方便机械所有人移交机械;向社会公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的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三)生态环境、商务、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水利)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内发现使用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及时移交生态环境部门处理。
(四)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保障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联系工作机制,负责督导、推进等各项工作。各区市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推进措施,强化责任落实,规范操作程序,确保按期完成淘汰更新任务。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区市各相关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得无故拖延兑付时间,坚决杜绝骗取补贴资金行为。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三)强化信息报送。建立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更新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做到一机一档,并形成报废更新数量汇总表(见附件7)和报废更新机械明细表(见附件8),每月25日前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报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及加快淘汰的重要意义,引导、鼓励机械所有人及时淘汰更新老旧机械,争取社会特别是广大机械主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1.各区市淘汰更新任务数量
2.威海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
3.威海市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指导标准
4.报废回收证明
5.更换发动机证明
6.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参考流程
7.报废更新机械数量汇总表
8.报废更新机械明细表
9.威海市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10.非道路移动机械来源及归属承诺书
11.委托授权书(样本)
附件1
各区(市)淘汰更新任务数量
区域 | 淘汰更新任务数量(台) |
环翠区 | 443 |
文登区 | 450 |
荣成市 | 465 |
乳山市 | 362 |
高 区 | 98 |
经 区 | 173 |
临港区 | 142 |
全 市 | 2133 |
附件2
威海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
序号 | 所在区市 | 企业名称 | 地址 | 电话 |
1 | 环翠区 | 威海正宇设备有限公司 | 环翠区羊亭镇惠河路与景山路交叉口 | 5778996 |
2 | 文登区 | 威海聚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文登经济开发区宁波路 25号 | 6176888 |
3 | 荣成市 | 水发信达(荣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荣成市崂山街道富耕路 88号 | 18263197555 |
4 | 荣成市 | 荣成市波通达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荣成市斥山街道吴家村 | 6444444 |
5 | 乳山市 | 乳山市缘溶报废机动车回收有限公司 | 乳山市城区新华街9号 | 6028057 |
6 | 临港区 | 威海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 临港区草庙子镇棋山路南开元路东 | 5363776 |
附件3
威海市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指导标准
发动机功率段 | P<37KW | 37KW≤P<75KW | 75KW≤P<130KW | 130KW≤P |
补贴标准 (万元/台) | 0.2 | 0.5 | 0.7 | 1.0 |
附件4
报废回收证明
附件5
更换发动机证明
更换发动机单位(企业)名称:
*机械所有人(单位) 名称 | *机械所有人(单位)身份证号/代码证号 | *机械所有人(单位) 联系电话 | |||
*机械所有人(单位) 住址(具体到门牌号) | *机械类型 | *发动机更换日期 | 年 月 日 | ||
*原机械环保登记号码 | *原发动机排放阶段 | ¨不能确定排放阶段;¨国一及以下。 | *原发动机型号 | ||
*新机械环保登记号码 | *新发动机排放阶段 | ¨国四;¨电动。 | *新发动机型号 | ||
原发动机制造企业 | 原发动机出厂日期 | *原发动机出厂编号 | |||
*新发动机制造企业 | *新发动机出厂日期 | *新发动机出厂编号 | |||
*原发动机功率(kW) | *原发动机燃料种类 | ¨柴油;¨其他。 | *原发动机去向 | 交由回收企业进行报废。回收企业名称: | |
*新发动机功率(kW) | *新发动机燃料种类 | ¨柴油;¨电动。 | |||
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章/监印) | 机械所有人(单位)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更换发动机单位(企业)(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
说明:此证明由负责更换发动机单位(企业)和机械所有人(单位)共同填写。一联机械所有人(单位)留存;二联更换发动机单位(企业)留存;三联交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其中标注“*”的项目为必填项;其余项目若有则必填,若无则填写“无”。 |
附件6
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参考流程
一、核实机械信息。各区市逐台核实并筛查确认已编码登记的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形成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清单,告知、引导机械所有人了解淘汰更新政策。
二、进行报废更新。列入淘汰更新范围内的机械,属于拆解报废方式的,机械所有人自愿将其装配的发动机(或整机)交给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拆解,领取《报废回收证明》(附件4);属于更换发动机方式的,负责更换发动机的单位(企业)出具《更换发动机证明》(附件5),机械所有人(单位)将拆除后的发动机交由具有报废回收拆解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将发动机缸体进行打孔,领取《报废回收证明》。
三、办理变更注销。
(一)以“拆解报废”方式开展淘汰更新的,将整机或老旧发动机拆解报废后,进行“注销”。
1.注销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在报废拆解过程中按要求拍摄照片、视频等资料与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双方留存,并协助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单位)登录“爱山东”APP中“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选择“机械备案”—“机械淘汰更新”,信息填写分为3部分,分别为:基本信息、机械信息、附件信息,根据系统提示依次填写。机械信息、发动机信息系统会自动提取编码登记信息,但需车主再次确认,务必保证本次淘汰更新申请填报信息与实际信息一致。
附件信息上传,机械所有人根据系统提示上传证件照片*(个人为身份证正反2张照片,企业为营业执照1张照片),铭牌照片2张(包括机械铭牌和发动机铭牌各1张),拆解前机械照片4张*(包括机械前端、前右侧45度、机械右面、机械后面各1张),拆解前人机合照照片1张*,报废回收证明照片1张*,拆解中照片2张*,拆解后机械照片1张*,拆解后发动机照片1张*,其他附件2张。其中:标注*的为必传项;拆解前机械照片4张和人机合照照片1张需要在拆解前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协助机械所有人拍摄,申请注销时上传。如有需要也可补传其他照片,如合格证、其他永久性号码车身的钢印。信息附件填写上传完毕后,点击“提交审核”。
2.注销审核。机械编码登记地生态环境部门收到注销申请后,通过信息比对等方式,核实机械信息是否准确,确认整机或旧发动机是否已按要求进行回收拆解处理,对完成处理的,生态环境部门注销机械环保号码。
(二)以“更换发动机”方式开展淘汰更新的,更换为国四及以上(或者纯电动)新发动机后,进行“变更”。
1.变更申请。更换发动机单位(企业)协助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单位)登录“爱山东”APP中“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选择“机械备案”—“排放阶段变更”,进入后按照要求填写新发动机的相关内容和照片,点击“提交”。
2.变更审核。机械编码登记地生态环境部门收到变更申请后,通过信息比对等方式,核实机械信息是否准确,发动机是否已按要求进行回收拆解处理,确认是否已更换国四及以上或者纯电动发动机,并核实填报新发动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对确认无误的,通过变更申请。
以“更换发动机”方式开展报废更新的,回收老旧发动机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要参照“拆解报废”方式的相关要求留存好相关照片资料。
四、补贴资金申请。
(一)提交资料。申领补贴资金需提交以下资料:
1.拆解报废方式,即整机报废或者报废老旧发动机的:《报废回收证明》原件、《威海市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9)原件、《非道路移动机械来源及归属承诺书》(附件10)原件。
2.更换发动机方式,即报废老旧发动机且更换为国四及以上(或者纯电动)新发动机的:《报废回收证明》原件、《更换发动机证明》原件、《威海市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原件、《非道路移动机械来源及归属承诺书》原件。
3.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机械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提供机械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械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机械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提供与机械所有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机械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基本账户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机械所有人为个人死亡的,需提供合法继承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复印件;机械所有人为单位注销的,需提供合法归属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或单位基本账户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委托办理的,在满足以上(1)(2)(3)要求下,还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补贴申请办理书面委托书原件。
(二)资料审核。机械所有人(单位)完成环保号码注销、变更并提交资料后,由编码登记地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资料审查,认定报废更新非道路移动机械发动机功率段,核定补贴金额(无铭牌无法确定功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单位)如果能够提供经生态环境部门认可的功率证明,按照补贴指导标准相应功率段给予补贴,无法证明的按照最低功率段给予补贴)。
(三)资金发放。经审核符合资金补贴条件的,自审核通过之日起,由编码登记所在区(市)于2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补贴资金转入与机械所有人提供的与其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不符合补贴条件的,由编码登记地生态环境部门于1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四)建立档案。各区市要保存好报废更新补贴材料,形成一机一档(电子版和纸质版,档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补贴资金申请表及补贴发放证明、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补贴申请办理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报废回收证明、更换发动机证明、拆解前机械照片、拆解前人机合照照片、铭牌照片、拆解中照片、拆解后照片等),确保报废更新工作落实落细、可查可审。
附件7
X区(市)(X月份)报废更新机械数量汇总表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本月报废更新 数量(台) | 本月补贴 发放数量(台) | 本月补贴发放金额 (万元) | 今年累计 报废更新数量(台) | 今年累计补贴 发放数量(台) | 今年累计发放补贴金额(万元) |
附件8
X区(市)(X月份)报废更新机械明细表
序号 | 原机械环 保号码 | 机械所有人(单位)名称 | 联系方式 | 机械 类型 | 排放 阶段 | 新机械环保号码 | 报废更新方式 | 发动机功率 | 补贴 金额 (万元) | 是否完成后续注销、变更业务 | 回收拆解企业 | 备注 |
附件9
威海市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机 械 所 有 人 / 单 位 基 本 信 息 | 机械所有人(单位)姓名/单位名称 | ||||||
身份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办理类型 | □本人办理 □委托人办理 □委托企业办理 | 是否附委托书 | □是 □否 | ||||
经办人 | 身份证号 | 经办人电话 | |||||
开户银行名称 | (必须全称) | ||||||
开户银行账号 | |||||||
报 废 老 旧 机 械 / 发 动 机 信 息 | 报废更新方式 | □拆解报废方式:仅报废老旧发动机; □更换发动机方式:报废老旧发动机且更换为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发动机或纯电动发动机; | |||||
机械环保登记号码 | 是否注销或变更 环保登记号码 | □注销; □变更,变更后号码 。 | |||||
机械类型 | 机械排放阶段 | □不能确定排放阶段; □国一及以下。 | 机械产品识别代 码(PIN码) (若无可不填) | ||||
机械规格型号 | 机械出厂编号 | 发动机型号 | |||||
发动机出厂编号 | 发动机燃料种类 | □柴油 □其他 。 | 发动机功率 (kW) | ||||
本人承诺所填内容真实有效,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申领人: 年 月 日 | |||||||
补贴金额 | 人民币: 万 仟元整 ¥ 元 | ||||||
部门签章 | 商务部门 | 生态环境部门 | |||||
注:本申请表由机械所有人(单位)填写。部门签章均需商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审核盖章。 |
附件10
非道路移动机械来源及归属承诺书
本人(单位) ,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住址 ,现住址(具体到门牌号) ,联系电话 ;于 年通过 方式获得非道路移动机械壹台,机械环保登记号码 ,机械类型 ,机械排放阶段为o不能确定排放阶段,o国一及以下,机械规格型号 ,机械出厂编号 ,机械产品识别代码(PIN码,若有则填) ;发动机型号 ,发动机出厂编号 ,发动机功率 kW,发动机燃料种类为o柴油,o其他;本人(单位)自愿提前报废该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其发动机。
本人(单位)承诺,该非道路移动机械确系本人(单位)所有,合法取得,不存在所有权纠纷,非事故机械,未享受过国家相关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如不属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人代表: (签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签名处按手印。
附件11
授权委托书(样本)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电话:
联系地址: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联系地址:
兹授权 (受托人)依照《XX 县(市、区)推进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方案》之规定,代为办理机械环保登记号码为 的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领之相关事宜。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受托人代为提交申请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和办理相关手续。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本人均予以 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委托人: (签字盖章)
受托人: (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