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教育局等6部门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市学前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威教学前字〔2024〕3号
各区市教体局,各区市党委编办,各区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级开发区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关于推进全市学前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威海市教育局
中共威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威海市财政局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2日
关于推进全市学前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幼儿园镇村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23〕2 号)《威海市教育局等15部门关于印发威海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威教发〔202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加快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助推新时代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公益普惠为基本方向,以安全优质为基本要求,以满足人民群众“好入园、入好园”的美好期盼为宗旨,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推动城乡学前教育一体化发展,大力提高乡镇学前教育质量,努力让每个孩子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资源,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开展一体化办园模式改革,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形成科学的学前教育管理机制、办园体制和完善的政策保障体系,为全市适龄幼儿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
三、主要举措
各区市以城乡幼儿园结对、组建学区等方式组成由城区优质园为牵头园,乡镇幼儿园或薄弱幼儿园为成员园的城乡一体化发展共同体(以下简称共同体),推进共同体内规划布局、师资管理、保教工作、教研活动、资源配置、规范监管、家园共育、考核评价等方面一体化建设。
(一)推进规划布局一体化。以教育设施专项规划为依据,纳入本地区详细规划。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建设、学前教育适龄人口分布与变化趋势等因素,将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优先建设。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部举办为公办园,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与住宅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每个乡镇至少建设一所公办中心园并达到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其他公办园达到省级一类及以上标准。(责任单位:教育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推进师资管理一体化。乡镇公办幼儿园按规定纳入机构编制管理,按照《山东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核定教职工编制。每班按照“两教一保”需求,加大乡镇幼儿园在编(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职工招聘力度,配足配齐专任教师、医务和财务人员;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规定,可将保育、安保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各地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探索实行新入职教师牵头园、成员园聘期捆绑聘用制度,推动青年教师到乡镇幼儿园任教。逐步推动共同体内幼儿园教师交流轮岗,牵头园与成员园互派骨干教师,交流时间每期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对参与交流轮岗且表现突出的教师,在评优选先、职称评聘时优先考虑。每学期组织牵头园骨干教师送教送课、成员园教师到牵头园跟岗学习,以师徒结对等方式促进乡镇幼儿园教师专业素养快速提升。(责任单位:教育局、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推进保教工作一体化。完善牵头园与成员园一体融合发展机制,既突出各成员园发展“一园一特色”,又推进共同体内宏观方面幼儿园管理制度、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班子建设、师资建设、课程建设、绩效考评、内部分配的相对统一。推动城乡保教一体管理,共同体内保教活动既科学规范又兼具园本特色,鼓励乡镇幼儿园注重利用乡土资源,系统地构建富有特色、充满活力的园本课程。坚持保教并重、城乡儿童发展目标一致和以游戏为幼儿基本活动的教育原则,指导成员园科学制定保教工作目标和计划,将全环境立德树人贯穿于幼儿一日生活和游戏,杜绝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各区市聚焦游戏实验区(园)、科学保教引领区(园)、幼小衔接实验区、学前教育教研基地、园本教研示范园等建设项目,定期组织观摩展示活动,提升项目建设成效,助推乡镇园、薄弱园科学内涵发展。(责任单位:教育局)
(四)推进教研活动一体化。各区市至少配备1名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充分发挥教研指导责任区(联盟片区等)的示范引领作用,将区域内各级各类幼儿园纳入教研体系,形成“市-区市-责任区(片区)-园”四级教研链,实现教研指导纵向推动全覆盖。共同体内通过现场联合教研,常态化线上教研活动等,针对成员园实际,围绕一日活动保教实践,基于具体的问题情境,开展专题式教研;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教师的特点和需求,开展订单式研训;充分利用网络优质资源,建构主题研训课程、重点项目研训课程和园本化研训课程“三位一体”研训网格,开展网格化全覆盖式研训,为区域内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提供科学、真实、有效的研训支持。(责任单位:教育局)
(五)推进资源配置一体化。按照《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为各乡镇公办幼儿园配足配齐保教设施设备并及时更新。牵头园根据各成员园实际,做好各项设施设备的统筹管理、分配、交流与调整,打通园所资源边界,搭建资源共享平台,实现课程案例、教具设施、经验信息等资源共享,促进城乡幼儿园办园条件均衡发展。充分发挥牵头园的资源优势,对成员园实行资源共享。中心城区乡镇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不满100人的按不低于100人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付,已建立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拨款额度且高于市定标准的,不得降低现行标准。其他区市可参照执行,保障乡镇小规模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的日常开支。加快推进共同体数字化资源一体化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优秀课程建设及交流共享活动,共享优秀骨干教师培训资源和课程资源,数字化赋能城乡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教育局、财政局)
(六)推进规范监管一体化。严格落实《山东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规范》,牵头园对成员园的办园方向、招生收费、保育教育、队伍建设、安全卫生等进行监管,通过自查自纠、抽查整改等方式监督成员园真正将办园基本规范作为“底线”“红线”。牵头园每学期至少集中开展1次幼儿园规范管理排查整治活动,对成员园逐一排查,逐项整改销号,切实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责任单位:教育局)
(七)推进家园共育一体化。健全完善家园共育机制,增强家庭、社会、网络全环境育人责任意识,形成协调一致的育人合力。牵头园定期组织业务骨干到成员园举办家长讲座,通过理论讲解、案例分析、课程介绍等,让家长对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和幼小科学衔接等建立概念、形成认知。依托共同体创建家庭、幼儿园、社会三位一体共建幼儿成长文化生态圈,让家长、社会了解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认同并支持将游戏权利回归给儿童,并在行动上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形成信任、尊重、平等的课程改革共同体,有效改变社会对幼儿教育拔苗助长、急功近利的思想,建立对儿童发展的合理期望。(责任单位:教育局)
(八)推进考核评价一体化。优化幼儿园评价机制,以办园方向、保育与安全、教育过程、环境创设、教师队伍、克服小学化倾向等为主要指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遵循幼儿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严禁用直接测查幼儿能力和发展水平的方式评估幼儿园保教质量。建立督导评估、共同体捆绑式评价和激励机制,将共同体内所有幼儿园的发展增量和发展的均衡差作为衡量依据,既关注牵头园的支持力度,又关注成员园的自身努力程度,评价结果作为园长考核、评先选优、政策支持、资源配置、民办园年检、普惠性民办园扶持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对成效突出的共同体、园长、教师通报表扬,充分调动各共同体提升保教质量的积极性和能动性。(责任单位:教育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幼儿园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要结合区域内学前教育发展实际,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积极做好组织协调,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顺利实施。
(二)建立工作机制。要建立教育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幼儿园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实施。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区市要加大对学前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综合宣传和政策解读,让乡镇居民充分认识到在家门口也能享受到良好的学前教育资源,凝聚发展共识,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幼儿园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