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问题
文章来源: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时间:
2024-06-19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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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民来电咨询: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如何规定,请落实处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答复: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数额,按国家和省规定的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确定。现行规定如下:缴费基数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到300%之间选择,缴费比例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12%记入统筹基金。具体缴费方式,可按月、季、半年或年度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