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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455/2024-04357 发布单位: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4-06-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开展2024年度威海市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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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扎实做好2024年威海市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测绘市场秩序,优化我市测绘领域营商环境,结合我市测绘工作实际,纠正质量管理和成果质量存在的问题,促进全市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威海市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2.《测绘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依法对测绘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等测绘资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3.《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家对测绘地理信息质量实行监督检查制度。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每3年监督检查覆盖一次。

三、制定意义

通过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旨在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单位监管,规范乙级测绘资质单位行为,实现对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单位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提升测绘成果质量,保障行业健康发展。

四、主要内容

(一)明确实施流程。明确监督检查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组织实施。区市、管理办组织资质单位自查,下发书面检查通知书,告知受检时间和有关要求,开展实地查验,根据实地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受检单位反馈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二)明确监督检查工作准备、检查、总结阶段时间安排。

(三)明确工作要求。强调各检查部门要加强协作、实事求是、严守纪律,如有失职渎职和违纪的人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五、政策解读人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管科,王爱波。联系电话:0631-5173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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