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威海市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威自然资发〔2024〕67号
各区市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开发区监督管理局,各开发区自然资源管理办,有关测绘资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4〕48号)和“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等工作要求,为全面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联合开展2024年全市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自然资源部门检查内容
1.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检查受检对象2023年度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测绘航空摄影、地理信息工程、工程测量和不动产测绘等地理信息成果,侧重三维模型、水深测量、“多测合一”等。内容包括项目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检查报告等技术文档编写的规范性、完整性;引用起始成果、资料的合法性、正确性和可靠性;成果资料(各级控制、图件、成果等)的完整性和规范性;项目中使用仪器、设备等检定情况,精度指标与项目设计文件的符合性;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等情况。
2.测绘资质监督检查。检查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提报的法人资格、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等信息与测绘单位实际情况的一致性;测绘项目合同履约情况;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和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测绘项目备案、成果汇交等法定义务履行情况;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岗位培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奖励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宣传警示教育;安全生产自查自纠、问题台账建立等落实情况。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内容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二、受检单位
按照不少于全市乙级测绘资质单位总数三分之一的比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确定受检单位,2023年取得乙级测绘资质的单位为必检单位(详见附件1),实现全市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三年全覆盖。
三、组织实施
(一)责任分工。乙级测绘单位的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组织实施。
(二)资质单位自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区市、管理办测管科要指导各测绘资质单位对照自查内容(详见附件2、附件3),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三)下发检查通知。提前3天时间向受检单位下发书面检查通知书,告知受检时间和有关要求。
(四)实地检查。召开检查首次会议,听取受检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后宣布检查项目,查验相关资料,开展检查工作。
(五)反馈情况。召开检查末次会议,根据实地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受检单位反馈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检查流程与测绘行业的监督检查同步进行,检查结果处置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自行决定。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6月30日。
第二阶段:检查阶段,7月1日至10月20日,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实施联合检查,检查完毕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0月21日至11月10日,自然资源部门汇总检查结果,编写检查工作总结。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协作。自然资源部门作为发起单位,负责本次检查任务实施期间的组织协调管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按照发起单位的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分工协作完成检查任务。对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职责的检查对象,市场监管部门可不参与部门联合检查,但要匹配执法人员,并填写检查结果为“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
(二)实事求是。受检资质单位要实事求是,按要求填写附件2、附件3,确保其真实性,盖章扫描后于2024年6月30日前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管科。检查过程中要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故意隐瞒、拒绝或阻碍检查工作正常进行的单位,按照信用管理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三)严守纪律。检查人员不得妨碍受检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得索要、收受受检单位的财物,不得泄露受检单位成果和商业秘密。如有失职渎职和违纪的人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管科 王爱波,0631-5173072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科 周 同,0631-5230177
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王 超,0531-8541334
电子邮箱:wangchaogtchy@shandong.cn
附件:1.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受检名单
2.测绘资质单位自查情况记录表
3.测绘资质单位2023年度完成的测绘项目清单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