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民互动 > 调查征集

关于公开征求《威海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文章来源: 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间: 2024-05-07 09:30
点击次数:
公告内容
草案内容
草案解读
征集结果反馈

    为进一步培育壮大工业设计市场主体,加快推进我市工业设计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市工信局研究修订了《威海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6月6日。公众所提意见请通过电子邮件或快递方式发送或邮寄至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科,电子邮件方式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反馈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馈请加盖公章,快递方式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威海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邮寄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新威路11号北洋大厦9楼,邮编264200。

    联系电话:0631-5207726

    电子邮箱:gxcyzck@wh.shandong.cn


    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7日

    威海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工业设计在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培育壮大工业设计市场主体,根据《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93 号)和《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产〔2023〕273号),结合威海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工业设计是指以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手段和设计学、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是指经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工业设计创新力强、业绩突出、发展水平领先的工业设计机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包括两种类型: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主要为本单位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面向市场需求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专业化工业设计企业(机构)。

    第三条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工作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公开透明、择优确定,动态管理、逐步提升的原则。

    第四条  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管理和服务工作。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申报推荐工作,并协助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章  认定条件与程序


    第五条  申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需稳定运营2年(截至申报日期),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良好的软硬件条件、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人员配置,满足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评价指标(附件1)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主体需在威海市内注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履行社会责任,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二)2年内(截至申报日期)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三)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需是专门成立、独立运行的分支机构或内设部门。

    第六条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遵循自愿原则。申报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由其具备法人资格的设立单位申报。

    第七条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按照“谁推荐、谁把关,谁审核、谁管理” 的方式统筹开展、有序推进。

    (一)申报主体向所在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威海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表》(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专业化工业设计机构需提供独立机构证明)复印件。

    3.工业设计费用投入占比相关证明材料。

    4.工业设计团队人员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聘任文件等复印件。

    5.独立完成工业设计方案及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

    6.工业设计服务营业收入及占企业总收入比重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工业设计企业提供)。

    7.获得国内外专利及版权等证明文件复印件(申报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提供)。

    8.牵头或参与制定设计标准证明文件复印件(申报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提供)。

    9.工业设计成果表彰文件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10.组织或参加工业设计重要活动等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二)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以及必要的现场审查,征求有关行业协会意见,公示五个工作日。经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第八条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每年认定一次。


    第三章  培育与管理


    第九条  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工业设计中心梯度培育体系,持续培育壮大工业设计市场主体。

    第十条  实施动态管理。

    (一)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每次认定及复核的有效期为4 年,到期应参加复核。

    (二)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组织辖区内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开展复核工作,并将复核材料及审核意见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复核材料主要包括《威海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复核后,公布复核结果。

    (三)对于未按规定参加复核的、复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所在企业自行要求撤销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核实有关情况后,撤销相关单位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此类单位2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四)对于在申请认定和接受管理过程中存在弄虚作 假、违反相关规定的,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的,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核实有关情况后,撤销相关单位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此类单位4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五)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所在企业发生更名、重组、依法终止等重大调整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通过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十一条  根据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培育认定情况,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4年X月XX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威海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威工信发〔2019〕112号)同时废止。


    附件:1.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主要评价指标.docx

                2.威海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表.docx

    《威海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草案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过程

    2023年,工信部、省工信厅分别对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为健全完善国家、省、市三级工业设计中心梯次培育体系,为申报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储备后备力量,市工信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在对123家企业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征求了各区市工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的建议,对2019年版本《威海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形成新的《威海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决策依据

    《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93号)、《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产〔2023〕273号)。

    三、主要内容及变化

    (一)主要内容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是指经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工业设计创新力强、业绩突出、发展水平领先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或专业化工业设计企业(机构)。申请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基本条件,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由所在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后,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专家评审以及必要的现场审查,确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并进行培育和管理。

    《管理办法》分总则、认定条件与程序、培育与管理和附则四部分。

    (二)主要变化

    1.简化认定程序。主要认定程序由“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答辩及现场核查,再按评审答辩和现场核查7:3的折算比例进行综合评分”,调整为“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以及必要的现场审查”,一是参考国家和省的做法;二是为了给基层工信部门和企业减负,只对专家评审时有疑问的企业进行现场审查,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

    2.优化申报材料。提交的申报材料由“申报主体需提供近两年工业设计中心投入专项审计报告”,调整为“申报主体需提供工业设计费用投入占比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是为了降低企业的申报成本,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3.调整复核周期。参考国家和省里的做法,有效期及复核周期由“2年”调整至“4年”。

    4.完善认定标准。参考国家和省里的指标,结合我市企业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了相关认定指标,主要包括“基础条件、设计能力、设计成果及转化/经营业绩及设计成果”三大类,共7项。

    (1)工业设计中心。①基础条件:拥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必备的软硬件设施以及组织机构、工作机制、管理制度等情况。团队人员应达到10人以上,其中具有工业设计学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员比例合计不低于10%。工业设计团队带头人不少于2人。②设计能力:包括设计费用投入及占比、知识产权数量、制定标准数量。此项需满足的基本要求:近三年获得国内外专利及版权数10项以上或成立以来累计20项以上。③设计成果及转化:工业设计成果及转化情况,此项需满足的基本要求:独立完成工业设计方案2项以上并在产业化方面有显著成效。加分项:近三年获得市级以上工业设计大赛奖项情况;组织或参加市级以上工业设计重要活动情况。

    (2)工业设计企业(机构)。与工业设计中心相比,减少了“知识产权”“制定标准”两个指标,增加了“业务规模”和“经营质量”两个指标。业务规模需满足的基本要求:近三年工业设计服务年均营业收入应不低于100万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经营质量主要是指近三年企业净利润、资产负债、现金流等财务指标状况。

    四、其他事项

    解读单位: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李晓民

    联系电话:0631-5227715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4年5月7日起,通过威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公布了《威海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截止2024年6月6日,未收到社会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感谢社会各界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


    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