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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民来电咨询: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如何规定,怎样备案,请落实处理。
市医保局答复:1.报销比例:参保人员临时外出就医发生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首先负担比例统一为10%,剩余部分按在我市同级别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报销比例报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就医的,在居住地就医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按在我市同级别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报销比例报销。
2.备案方式:异地就医备案时,可通过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鲁医保小程序、微信或支付宝搜索“威海医保”小程序、也可在各区市医保服务大厅、医疗机构(基层)医保工作站、镇街社保所等渠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