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规文件 > 政策解读 > 专家解读
索引号: 1137100000435966XK/2024-03966 发布单位: 威海市海洋发展局
内容分类: 专家解读 成文日期: 2024-04-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专家解读丨《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落实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要求的通知》

来源: 威海市海洋发展局
时间: 10:17
点击次数:

解读专家:威海市海洋发展研究院正高级工程师 刘心田

为加强海洋渔业资源保护,维护好伏季休渔管理秩序,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系统部署2025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现就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一、构建“三级责任”体系,夯实休渔管理基础。通知明确压实“属地、主体、部门”三级责任,形成职责清晰、协同联动的休渔管理格局。一是压实区市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要求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项休渔管理工作,突出地方政府的组织与协调作用。二是明确海洋发展部门主体管理责任,从渔船摸底、指定停泊港、动态监控到执法查处,贯穿伏休管理的全链条,实现“船、港、人”的精准对应与管理。三是强化多部门协同责任,由海上安全工作专班统筹,联动公安、海警、市场监管、海事等力量,覆盖捕捞、加工、流通等各环节,形成“海上查、岸上管、市场控”的立体化监管网络。有效避免了管理真空,为休渔政策的有效执行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构建“技防+人防”模式,丰富休渔管理措施。通知突出技术管控与依港管船相结合,推动休渔监管向智慧化、精准化转型。一方面,充分发挥北斗和北斗示位仪“双斗同显”、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护、小目标雷达等科技手段作用,构建“空、天、岸、海”一体化监控体系,实现对渔船动态的实时监控与智能预警,提升违规行为的发现与处置效率。另一方面,持续深化“依港管船”,通过强化进出港登记、检查及渔港组织化管理,将管控关口前移。强调对不休渔船舶(如钓具作业、休闲海钓渔船)的安全监管,体现分类施策、重点突出的管理模式。这种“技术巡护网”与“安全防控网”的双网融合,大幅提升了休渔期间的海上秩序管控能力与风险防范水平。

三、健全“宣教+共治”机制,凝聚生态保护社会共识。通知注重治理方式从“刚性约束”向“刚柔并济”转变,着力构建社会共治的良好生态。一是推动宣传引导多元化,利用新闻发布会、短视频平台、“进渔村访渔民”活动等多种形式,使休渔政策深入人心,提升渔民守法自觉。二是畅通12345热线、举报平台等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快速响应处置机制,将社会监督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三是坚持“疏堵结合”,在严格执行休渔制度的同时,依法依规组织特殊经济品种专项捕捞,科学开展增殖放流,保障守法渔民合法权益,引导产业绿色转型。这种管理结合服务、执法融合引导的方式,有助于从根本上培育“保护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行业文化与公众意识,为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持久的社会氛围。

本通知从责任体系、管控措施与社会共治三个维度,对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做出总体要求。反映当前海洋渔业资源管理中强化统筹、科技赋能、综合施策的普遍思路,对威海市有序开展本年度的伏季休渔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