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2024年耕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自然资发〔2024〕13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耕地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已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市级督查检查考核,进一步压实各级扛稳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全市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确保全市耕地面积“只增不减”、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非耕地“只减不增”等目标任务。现将《2024年耕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耕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关键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攻坚之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大抓经济、大抓基层、大抓落实”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对2024年全市耕地保护工作提出更严格的要求。为实现我市耕地数量有序增加、质量稳步提升,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立足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等工作定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耕地保护督导检查工作。同时,结合“春耕”“秋种”等时间节点重点开展阶段性“专项行动”,通过走访宣传、内外业督导检查等方式,不断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确保实现全市耕地面积“只增不减”、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非耕地“只减不增”总目标。
二、督导检查内容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耕地保护督导检查,内容包括:耕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及撂荒整改恢复情况;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后期管护情况等。
(一)耕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了解各区市、开发区及镇(街)耕地保护工作总体部署情况,包括遏制新增问题采取的工作措施,化解存量问题计划安排等;二是了解各区市、开发区及镇(街)耕地保护宣传情况,包括受众群体、组织次数和发放相关材料情况等;三是落实“田长制”情况,通过与二级田长、三级田长座谈交流了解耕地保护存在困难和建议;通过巡田上报发现问题及解决办法,了解耕地保护采取措施;通过山东省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监管系统巡田情况,了解各级田长巡田履职情况;四是了解各区市、开发区及镇(街)在耕地保护工作中先进经验做法,结合实际情况在全市推广学习。
(二)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及撂荒整改恢复情况。一是检查2023年各类存量问题整改恢复现场。对“复而不耕”、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图斑实行“台账化”管理,督促责任单位恢复耕种;对尚未整改的存量图斑督促继续整改,有序恢复耕种。二是督导检查新增问题图斑整改情况。结合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一上”成果中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非耕地”图斑和2023年第四季度遥感监测发现的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疑似“非耕地”图斑以及卫片下发的问题图斑等,稳妥有序推进整改恢复耕地工作。三是检查撂荒地有效利用情况。组织镇(街)、村(居)全面开展撂荒地摸排,逐地块落实粮油作物种植情况,消除10亩以上成方连片撂荒地,做到应种尽种。
(三)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对《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威农字〔2023〕52号)下发后,土地流转合同签订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土地流转合同了解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情况,实地查看流转土地种植属性,是否严格按照流转合同约定使用土地,对存在违法违规使用耕地的情况,责令整改到位。
(四)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情况。检查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自查情况,随机抽取自查的土地整治项目地块,查看是否出现新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情况。同时开展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回头看”,对近三年来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耕种情况现场查看,对后期管护不到位的图斑,向相应责任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到位。
三、重点行动督导检查工作计划
(一)“三八”妇女节——“巾帼护田”春季行动。3月上旬—5月中旬,市自然资源局将联合市妇联在“巾帼护田”试点村中大力宣传耕地保护政策,引导群众牢固树立节约用地、保护耕地意识。
(二)“春耕”季节——“春耕好时节 耕种田野上”行动。3月上旬—5月上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对各区市、开发区及有耕地保护任务的70个镇(街)、村(居)开展“春耕”实地督导检查。一是了解“春耕”期间耕地保护工作部署情况。二是检查“田长制”落实情况。三是检查各类问题图斑整改恢复情况。四是检查撂荒地有效利用情况。五是检查土地流转合同签订情况。六是检查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后期管护情况。
(三)“全国土地日”专项行动。6月中旬—6月下旬,
结合自然资源部全国土地日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一是“标语入户”,将永久基本农田“一不得、四严禁”、一般耕地“五不得”、农村建房“八不准”等内容,指导基层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开展耕地保护政策宣传。二是将耕地和新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图以及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等系列通知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贴,要让村干部明白哪些区域要管好,让群众知晓哪些区域不能乱占和改变种植用途。
(四)“秋种”时节——“秋种保民生 复耕护未来”行动。9月上旬—11月下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对各区市、开发区及有耕地保护任务的70个镇(街)、村(居)开展“秋种”实地督导检查。结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卫片执法和遥感监测发现的问题图斑整改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督导行动,督促问题图斑加快整改;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实施后,各区市、开发区的落实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小组。成立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单位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立耕地保护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监督科,具体负责耕地保护督导检查安排。下设耕地保护督导检查工作组,抽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人员组成,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组和市委督查室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开展内外业督导检查。
(二)凝聚行动合力,压紧压实“七个方面”。各单位要切实履职尽责,密切配合,保证督导检查顺利进行,取得实效。各区市、开发区要从压紧压实耕地保护“七个方面”,进行源头管控,压实责任,确保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非耕地“只减不增”;通过拓宽恢复耕地渠道,确保耕地面积“只增不减”。一是结合春秋种植两季,特别是非粮食农业作物种植时间节点,加强督导检查,压实镇(街)、村(居)巡田看管责任。二是对社会资本流转的土地种植属性进行监管约束,严加看管,防止耕地流出。三是指导各区市、开发区与各镇(街)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四是做好撂荒地种植工作。五是结合辖区耕地后备资源分布、新增耕地潜力等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新增耕地工作,同时做好后期管护。六是做好各类存量问题图斑和新增问题图斑整改工作。七是对我市已种植的西洋参,收获后引导群众逐渐恢复种植粮食作物后通过变更调查由园地变更为耕地。
(三)建立长效机制,压实耕地保护责任。耕地保护工作已列入市级督查检查考核,市委督查室将定期对各区市、开发区耕地保护工作进行通报提醒,内容包括耕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先进经验做法、发现问题图斑及整改情况、风险提醒等。各区市、开发区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针对耕地保护工作,及时进行梳理总结、跟踪落实,研究分析解决问题办法和意见建议,找准“难点”,疏通“堵点”,切实做好耕地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