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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918E/2024-04326 发布单位: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4-03-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归集管理办法》和《威海市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预算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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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动工伤保险省级统筹。2022年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6号),要求原则上在2024年1月1日前全面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现省内费率政策、缴费基数和待遇标准统一。2023年12月27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完善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3〕18号)。

二、决策依据

1.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工伤保险省级统筹。”

2.《关于进一步推进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6号)

3.《关于推进完善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3〕18号)

三、出台目的

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工伤保险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政策标准,提高工伤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增强工伤保险基金保障能力,推动工伤保险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内容

《威海市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归集管理办法》从工伤保险基金收入支出项目、收支管理、结余基金上解、基金收入归集入库、支出计划申报、备付金、紧急拨付、分级核算和定期对账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威海市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预算管理办法》从预算原则、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调整、决算编制、预算监督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五、政策解读人

威海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基金管理科  钱明霞

联系电话:0631-519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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