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民互动 >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馈

关于购买公寓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文章来源: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时间: 2024-02-27 15:37
点击次数:

       一市民来电咨询:购买公寓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请落实处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职工购买公寓,《房屋所有权证》设计用途为“住宅”的,可以按照购买自住住房的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材料:(1)本人身份证、(2)本人的一类银行卡(工、农、中、建、交、商、农商、兴业、民生、蓝海)、(3)期房:预售合同、全款收据或全款发票; 现房、二手房:不动产证、全款发票、契税完税凭证(4)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已婚的提供) 提取配偶公积金的另需提供配偶的一类银行卡(工、农、中、建、交、商、农商、兴业、民生、蓝海)。由配偶、父母或子女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委托授权公证书。

       提取地点:威海任意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提取。

       提取额度:提取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不能再提取配偶的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