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计划 > 国土空间规划
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455/2024-03213 发布单位: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内容分类: 国土空间规划 成文日期: 2024-11-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开发布稿)

时间: 09:58
点击次数:

威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

(公开发布稿)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         


前言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现状基础

第二节 分析评估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目标策略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战略定位与目标

第三节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策略

第三章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第一节 三条控制线

第二节 深化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

第三节 构建全域统筹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第四节 划定基本规划分区

第五节 优化国土空间用地结构

第四章 保障高质高效的农业空间

第一节 农业生产格局

第二节 耕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三节 乡村振兴发展

第四节 国土综合整治

第五章 构建山海一体的生态空间

第一节 生态安全格局

第二节 生态空间管控

第三节 自然保护地体系

第四节 河湖与湿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五节 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六节 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第七节 生态保护修复

第六章 打造集约精致的城镇空间

第一节 城镇开发格局

第二节 城镇功能结构

第三节 产业空间布局

第四节 公共服务水平

第五节 城镇空间高效利用

第六节 城乡建设领域节能降碳

第七章 构筑生态活力的海洋空间

第一节 海洋空间格局

第二节 海域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三节 海岛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四节 海岸线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五节 陆海空间统筹保护与利用

第八章 提升中心城区功能品质

第一节 城市功能布局

第二节 中心城区特色风貌引导

第三节 中心城区蓝绿空间网络

第四节 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

第五节 中心城区住房保障体系

第六节 中心城区城市交通系统

第七节 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

第八节 中心城区防灾减灾能力

第九节 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

第十节 中心城区地下空间管控与利用

第十一节 中心城区城市更新

第十二节 中心城区四线划定

第十三节 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单元传导

第九章 国土风貌魅力体系

第一节 多层次城乡风貌特色塑造

第二节 多元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

第十章 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第一节 综合交通体系

第二节 现代能源体系构建

第三节 水安全保障体系构建

第四节 固体废物分类处置体系构建

第五节 智慧城市建设

第六节 城市综合防灾体系优化

第七节 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十一章 区域协同发展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第二节 规划实施政策机制

第三节 建立监测评估预警和考核监管制度

第四节 加强组织保障和社会参与

第五节 制定近期行动计划

附 图


前  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威海市的重要指示要求,加快建立威海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科学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依据《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编制《威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本规划以“精致城市·幸福威海”为主线,坚持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理念,坚持战略引领、以人民为中心、内涵式发展和提升综合治理能力的原则,提出未来15年威海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基本思路,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是编制下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具有战略性、协调性、综合性和约束性。

规划范围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空间层次。市域层次包含威海市行政辖区内的陆域和海域空间。中心城区包括环翠区和文登区集中连片的现状城市建成区及规划扩展区域。规划期为2021-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05号),对威海市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合理保护与利用全市国土空间资源,支撑威海市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山东省、威海市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等,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是指引威海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空间发展蓝图和战略部署,是城市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高效能空间治理、统筹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行动纲领,具有综合性、战略性、协调性、基础性和约束性。本规划落实和深化省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经依法批准后是威海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也是下层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的法定依据。凡在威海市域范围内涉及的各类土地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要求;所有与国土空间资源配置相关的各项规划、计划、政策的制定,均应与本规划相衔接。


第一节 现状基础

威海市位于山东半岛东端,三面环海,资源富集、物产丰饶,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岸线曲折、岬湾交错。2020年威海市耕地1627.13平方千米(244.07万亩)、园地677.32平方千米(101.60万亩)、林地1466.61平方千米(219.99万亩)、草地108.79平方千米(16.32万亩)、城乡建设用地770.64平方千米、区域基础设施用地110.59平方千米、其他建设用地45.48平方千米、陆地水域533.66平方千米。威海市渔业用海4015.51平方千米、工矿通信用海9.54平方千米、交通运输用海6.13平方千米、游憩用海2.37平方千米、特殊用海11.73平方千米。

威海城市综合能力稳步提升,绿色低碳生产模式不断完善,八大产业集群初步形成,海洋产业发展势头强劲。2020年全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10.38万元,海洋生产总值达1027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34%,均在全省名列前茅;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地耗、水耗持续降低,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取得良好成效。

第二节 分析评估

林果种植业优势明显,耕地保护压力大。作为全国首批整建制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之一,威海是我国重要的苹果、花生等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拥有西洋参、无花果、大樱桃、绿茶等众多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其中,西洋参产业规模全国第一,苹果地均产量全省第二。优质耕地与城镇建设适宜区域高度重叠,与林地等生态用地交叉分布,人粮争地、林粮争地进一步加大了耕地保护压力。

自然资源禀赋良好,生态系统韧性不足。威海市位于胶东半岛丘陵区,地势中部高,山脉呈东西走向,具有优美的自然生态景观。威海市大陆海岸线967.57公里,海岸类型属于港湾海岸,海岸线曲折,岬湾交错,多港湾、岛屿。海岛185个,其中有居民海岛6个,无居民海岛179个。环海旅游资源丰富,分布有好运角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及环翠、银滩、石岛湾、环翠北海等省级旅游度假区,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威海水资源短缺,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仅573立方米,属沿海资源型缺水城市;部分区域海岸侵蚀明显。

城镇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空间利用效率不高。受到沿海山地丘陵地形地势的影响,城镇沿海和沿主要交通要道呈组团式发展,形成“D”型的城镇空间格局。环翠区-荣成城区-文登区南部-乳山城区等城镇沿海分布,通过沿海交通廊道与青岛、烟台核心地区联系,环翠区-文登区形成市域中部南北向城镇集聚发展廊道。威海市人均城镇建设用地偏大,2020年为209平方米/人,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产业规模效应较好,但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相对较低;新城新区职住不平衡,公共服务设施覆盖程度有待提升。

海洋空间开发利用率高,使用多样性不足。威海市成功创建14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是全国海洋牧场建设典型。确权用海总面积4045.29平方千米,占海域面积的41.20%;渔业用海分布广泛,占确权用海总面积的99.26%,海域使用多样性不足,传统海洋产业亟须向新兴产业转型升级。除六大港区外,沿海岸线分布有大量渔港码头且布局分散。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目标策略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把“威海要向精致城市方向发展”作为总目标总方向总遵循,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深化国土空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强化陆海统筹,坚持集约发展,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质量和效率,全面优化布局农业、生态、城镇、海洋空间,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积极融入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全力打造共同富裕先行区,不断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新局面,争当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排头兵。

第二节 战略定位与目标

战略定位。贯彻“威海要向精致城市方向发展”的总体方向,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把握国家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以“精致城市·幸福威海”为战略定位,迈向“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国内外知名宜居旅游城市。

城市性质。世界级宜居和滨海旅游度假城市、我国北方重要的海洋产业基地、山东半岛区域中心城市。

城市职能。国际滨海旅游度假城市、创新型国际海洋强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重要组成、全龄友好型城市、山东半岛制造业基地的组成部分、区域交通节点城市。

到202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初步形成,生态系统保护明显提升、生态价值实现机制持续创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完成国家任务要求,城乡空间格局不断优化,海洋空间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城乡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提升,自然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持续融入区域发展,自然资源治理能力体系基本建立。

到203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基本形成,城乡宜居环境和全域旅游品质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国际海洋科技城基本建成,实现“精致城市”引领下的共同富裕先行区;生态资源保护与价值实现能力全国领先,自然资源利用方式集约高效并完成绿色低碳转型,城乡服务保障与环境质量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全面融入区域发展,自然资源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全球具有影响力的精致城市,全面实现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与高效率利用的中国典范城市,树立人民共同富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现代新标杆。


第三章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积极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格局,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安全要求为基础,协同区域发展要求,优化全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统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推动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

第一节 三条控制线

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按照“三区三线”划定规则,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的耕地为基础,坚持现状耕地“应保尽保、应划尽划”的原则,带位置落实耕地保护任务,在纳入耕地保护目标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上划足划优永久基本农田。到203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39.2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215.4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经依法批准,应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基础上,按照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生态功能稳定原则,在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上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河湖管理范围内不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须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将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敏感脆弱等重点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不低于1152.00平方千米。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663.00平方千米,包含城镇集中建设区和城镇弹性发展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建设区范围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上级下达的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第二节 深化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

落实省级规划主体功能区要求,环翠区、文登区、荣成市及其海域划分为国家级城市化地区,乳山市及其海域划分为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进一步以乡镇(街道)为单元深化各区(市)主体功能区划,划分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城市化地区三种类型。

农产品主产区。乳山市北部、文登区中部以及荣成市西部耕地连片规模较大区域的23个镇划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落实耕地保护任务,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重点布局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建设。

重点生态功能区。文登区界石镇、乳山市崖子镇、大孤山镇划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障生态安全,维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实施产业负面清单制度,鼓励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特色产业。

城市化地区。各区(市)城区街道以及外围涉及重点产业平台、城区实体范围区域等45个乡镇(街道)划为城市化地区,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发展,探索建立以创新驱动发展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为导向的资源供给制度。

第三节 构建全域统筹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优化“绿屏蓝带,十廊通山海”保护格局。开展胶东半岛生态脊的保护,建立昆嵛山生态屏障。严格保护耕地,加强海域、海岛、海岸带资源保护与修复,打造千公里生态活力海岸带。依托主要山脉、河流、海湾等构建十条通山达海的生态廊道。

强化“强心筑轴,多极促发展”开发格局。以环翠主中心作为全市发展的主引擎,强化中心引领;以文登城区、荣成城区、乳山城区、临港城区、双岛湾科技城、东部滨海新城、南海新区、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乳山市滨海新区为全市重点建设地区,加强滨海创新服务带与中部产业隆起轴建设,依托重要交通枢纽和交通干线强化城镇轴带发展。

第四节 划定基本规划分区

将全域划分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海洋发展区、矿产能源发展区7类一级规划分区。

生态保护区。划定生态保护区占市域国土面积的7.55%,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生态控制区。划定生态控制区占市域国土面积的1.25%,生态控制区原则上限制各类新增开发建设行为,强化生态空间保护与修复。

农田保护区。划定农田保护区占市域国土面积的10.65%,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农田保护区,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

城镇发展区。划定城镇发展区占市域国土面积的4.69%,按照国家关于城镇开发边界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市辖区(含环翠区、文登区)范围内细化至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绿地休闲区、交通枢纽区、战略预留区、城镇弹性发展区等二级规划分区,通过细化功能布局强化对城镇开发建设行为的引导。

乡村发展区。划定乡村发展区占市域国土面积的14.58%,区内实行“约束性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以村庄建设、农业生产、林业生产为主导功能,市辖区(含环翠区、文登区)范围内细化至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等二级规划分区,审慎优化村庄建设用地布局,确保村庄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

海洋发展区。划定海洋发展区占市域国土面积的61.18%,区内合理配置海洋资源、优化海洋空间开发格局,严禁国家产业政策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在海上布局。在不影响基本功能的前提下,经科学论证,允许开展跨海桥梁、海底电缆管道、海底隧道等线性工程项目,因地制宜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和科学研究工作。

矿产能源发展区。划定矿产能源发展区占市域国土面积的0.10%,区内合理有序地进行矿产资源开发,推动全域绿色矿山建设。

第五节 优化国土空间用地结构

以主体功能定位为基础,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科学合理地安排国土空间用途。统筹安排各类农业用地,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以及建设占用耕地,合理安排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保护林地、湿地、河湖等生态要素,在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未利用地。统筹城乡居住生活、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建设要求,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安排产业、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安排留白用地预留城镇未来战略性发展空间。

加强市域重大市政廊道预留与管控。预留胶东输水干线东段(宋庄分水闸-八河水库)工程及市域水网联通工程廊道。预留核电站、抽水蓄能电站及海上“风光同场”等输电廊道。预留LNG接收站外输管道及市域其他陆海气源互联互通管道。预留石岛湾核能供热设施至环翠区、文登区、荣成市水热同送管道,以及海阳核能供热设施至乳山市水热同送管道。


第四章 保障高质高效的农业空间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通过保障农业发展空间,优化农业发展布局,提升农业生产能力,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结合资源禀赋差异,分区分类推动乡村振兴。

第一节 农业生产格局

结合资源禀赋差异,形成“五区四带多园”的农业生产格局。其中,以“五区”统筹市域农业空间布局,形成东部高效农业区、西部山地农业区、中部平原农业区、北部丘陵农业区和南部滨海农业区。沿现代果业集聚轴,打造四条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带,包括乳山北部-文登西部-高区初村-荣成中部构成的苹果产业带;经区崮山镇、泊于镇到荣成港西镇形成的无花果产业带;文登区张家产镇、高村镇向周边辐射的药材产业带以及乳山南部依托万亩茶园生产基地形成南部茶叶产业带。依托多个现代农业园区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通过效益突出、示范效果强的现代农业园区、标准化示范牧场建设,发展现代精致农业和现代生态畜牧业。

第二节 耕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以“三区三线”划定的全市耕地保有量239.29万亩为目标,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切实落实耕地保护任务,重点保护好优质耕地,推进粮食生产区域化、专业化。

提升耕地质量水平。重点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优质耕地集中区域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综合整治等工程。对工程区域内多年撂荒地、其他农用地整治为耕地的,优先开展土壤有机育肥、土肥水技术等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提高耕地质量。

发挥耕地生态价值。坚持农业绿色发展,逐步减少化肥农药使用,有机育肥的同时维持耕地生物多样性。鼓励采取工程、生物、物理等措施,防治耕地退化,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结合地区丰富的自然景观,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和生态农业旅游基地,将山、水、林、田的综合生态价值最大化。

耕地资源管制。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机制。严格落实“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统筹实施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拓展补充耕地途径。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全面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以稳定粮食生产能力为目标,强化耕地质量建设和管理,开展以水土保持、土壤改良、基础设施完善为主要措施的耕地质量建设。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终身追责。

第三节 乡村振兴发展

分类引导村庄有序发展。按照国家村庄分类标准,在综合分析评价村庄现状及发展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地方诉求和村民意愿,将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划分为“特色保护类村庄”“集聚提升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搬迁撤并类村庄”,对发展前景不明确的村庄暂不分类。当影响村庄发展的重大因素或资源禀赋发生变化时,可对村庄分类进行动态调整。按照村庄分类结果引导乡村差异化发展。

1.特色保护类村庄。主要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以及自然风景、村落风貌、非物质文化要素等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应切实保护建筑格局、村落风貌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加快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

2.集聚提升类村庄。主要指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和其他仍将存续的一般村庄,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分为集聚发展类和存续提升类两个小类。应发挥自身优势,强化主导产业支撑,完善以农业为核心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支持农业、工贸、休闲服务等专业化村庄发展。

3.城郊融合类村庄。主要指城市近郊区及县城所在街办内的村庄和农村新型社区。应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在形态上保留乡村风貌,在治理上体现城市水平,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4.搬迁撤并类村庄。主要是位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地区的村庄,人口流失特别严重或因重大项目建设要搬迁的村庄。应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活动,坚持村庄搬迁撤并与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因地制宜,在尊重村民意愿、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逐步引导村民转移居住。搬迁撤并后的村庄原址,可通过土地整理恢复农业生产功能或发展民宿、旅游。

5.暂不分类村庄。应加强基本公共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环境整治工程,保证基本的民生工程,待未来发展前景明确后再进行相应的引导。

第四节 国土综合整治

大力开展农用地综合整治。积极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适度规模经营需要,统筹推进低效残次园林地整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现有耕地提质改造、宜耕后备资源开发等,在优化耕地布局、降低耕地细碎化程度,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的同时,保护和改善农田生态系统。

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藏粮于地战略,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高标准建设、高标准管护、高标准利用”。到2025年,全市新建38万亩、改造提升15万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到2035年,通过持续改造提升,共新建48万亩、改造提升40万亩高标准农田,全市高标准农田保有量进一步提高,不断夯实粮食安全保障基础。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有效提升,田块规整度、道路通达度进一步提高。

适度开发土地后备资源。对宜耕后备资源进行整治与保护,保障与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维持耕地的占补平衡。其他后备资源结合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改善目标,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形成“田成方、渠贯通、路相连、林成网”的新格局。威海宜耕后备资源面积3.07万亩,主要分布在乳山市、文登区。适宜且规划造林绿化空间面积为6.70平方千米。

稳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从严控制搬迁撤并类村庄数量,科学规划村庄布局。稳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及工矿废弃地整理,鼓励探索农村低效用地再开发机制,积极盘活农村闲置低效用地,腾出的建设用地空间优先用于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产业提档升级,促进乡村振兴。

统筹实施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注重乡村生态系统保育,统筹山水林田海系统治理,集中治理环境突出问题,打造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环境优美的田园生态系统。加快村庄美化绿化,加强“四旁”植树和乡道绿化完善提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提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平,打造田园风光和乡土文化,推进特色美丽乡村建设。


第五章 构建山海一体的生态空间

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以实现“双碳”为目标,塑造山海一体、系统稳定的生态空间,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强化自然资源管理,提升碳汇能力,推进供给特色生态产品的生态修复,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第一节 生态安全格局

构建“一屏一带十廊多核”的生态安全格局,优化提升城市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其中,“一屏”指昆嵛山生态屏障,作为威海西部的生态屏障,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格局;“一带”指千公里滨海生态景观带,承担区域生态系统连续性功能;“十廊”指依托主要山脉、河流、海湾构建的十条生态廊道骨架,提升生态要素的连通性;“多核”指主要山体、水库、海湾湿地、海岛、城市公园等生态绿核,是提升环境承载能力的基础和发挥重要生态作用的功能源点。

第二节 生态空间管控

筑牢“一屏一带”的生态屏障。维护昆嵛山生态屏障的连续性、完整性。强化对地形地貌的维护和山林的保育,加强国家重点保护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原生境的保护修复。加强千公里滨海生态景观带保护与利用,保障海岸带生态安全,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近岸海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全面强化海岸及近海海域生态防护功能。筑牢“一屏一带”的生态屏障功能,以生态保护修复为主,必须开展的保护利用活动应减少对自然山体、水体、植被的破坏,最大限度保护原生自然生境,保护管控宽度宜控制在600米以上,特殊情况下最窄处宽度宜控制不少于200米。

强化“生态绿核”的生态保育功能。加强重要山体、水库、海湾湿地、海岛等生态绿核的保护,强化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修复与多样化生态功能,形成生态要素多样化、功能稳定的生态体系。按照低影响、生态化的原则完善相应基础配套设施,促进科研、科普、休闲、游憩等功能复合,满足城市生活需要,形成“山水融城”生态景观特色。保护以山体为主体的自然生态绿核,遵循《威海市山体保护条例》的要求,以“保护名录+保护区域+保护级别”的方式对山体进行保护,根据保护级别实施山体保护范围内土地用途管制和空间品质提升。严格划定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内禁止建设与防洪无关的工矿工程设施,土地的开发利用应与水库的社会公共使用功能相协调,重点完善水库的行洪、排涝和调蓄功能。

加强“生态廊道”的生态连通功能。依托河湖水系与绿带、沿海防护林带等建设生态廊道,串联“山-田-河-湾-海”自然生态绿核,形成通风廊道,保障空间环境的空气流通、自净能力,构建连山通海、碧水穿城、开放共享的蓝绿生态网络。强化生态保护核心廊道管控,宜合理控制廊道宽度,提升生态要素连通性,加强生态修复。加强对各等级的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的水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修复,强化河湖水系与其他自然资源的联系,推动其与周边山体及绿色开敞空间的融合,实现蓝绿空间融合共生与保护。

第三节 自然保护地体系

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整合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通过整合、归并、优化、转化、补缺等方式,整合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确保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到2035年,自然保护地不低于19个,总面积不低于500平方千米。其中自然保护地陆域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6%(以国家批复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为准)。

强化自然保护地管理。编制自然保护地规划,明确保护范围和目标,合理优化功能分区,实行差别化管控。对自然保护地进行勘界定标,夯实自然保护地管理基础。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逐步落实自然保护地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代行主体和权利内容,对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实行协议管理。全面推行自然保护地内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实现各产权主体共建保护地、共享资源收益。

第四节 河湖与湿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保护与利用目标。加强河湖保护力度,解决水环境、水生态问题,积极提升水环境质量。到2035年,水域空间保有量达到339.71平方千米。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力度,建立以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以及湿地保护小区等为基本要素的湿地保护体系。

严格保护河湖湿地资源。明确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边界,依据河湖管理范围,因地制宜安排河湖管理保护控制带。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用途管制,严格岸线分区分类管控,严格依法依规审批涉河建设项目,严格管控各类水域岸线利用行为,依法规范河湖管理范围内耕地利用。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生态修复,规范沿河沿湖绿色生态廊道建设。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要求,禁止开(围)垦、排干自然湿地,永久性截断自然湿地水源等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湿地,无法避让的应当尽量减少占用,并采取必要措施减轻对湿地生态功能的不利影响。建设项目确需临时占用湿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临时占用湿地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湿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占用湿地期满后一年内,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恢复湿地面积和生态条件。

第五节 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

保护与利用目标。推进山体林地系统和滨海防护林系统修复,优化森林空间结构布局,提升森林质量。到2035年,森林覆盖率依据上级下达任务确定。

强化林地资源管制。加强林地保护,出台保护办法,全面实施依法治林,保护好沿海防护林,提升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质量;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持续健全林长制体系建设。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定额管理制度,控制征用、占用林地,确保到2035年林地征占用总额控制在省下达指标以内。

公益林实行“总量控制、区域稳定、动态管理、增减平衡”的管理机制。严格控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工程建设使用公益林地。确需使用的,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涉及林木采伐的,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林木采伐手续。

第六节 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依托优越的陆海自然资源禀赋,充分发挥森林、湿地、海洋、农田等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重点加强对生态屏障和生态廊道的管控与修复,控制并逐步清退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城乡建设用地。重点推进伟德山、里口山、昆嵛山、正棋山和沿海防护林等重点区域植被恢复提升,全面开展退化林修复、低效林改造,提升森林质量,提升森林固碳能力。持续推进滨海、河口等湿地保护和修复,坚持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实施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工程,稳定并增强湿地生态系统的碳贮存和碳吸收能力。持续推进“蓝色海湾”等整治修复工程,开展退养还湿、退耕还滩、河口栖息地恢复、海草床和滨海盐沼湿地修复恢复等增汇行动;推动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碳汇渔业,加强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与开发,提高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统筹推进退化耕地治理、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深耕深松、轮作休耕等行动,切实提升耕地质量和土壤有机碳储量,增加生态农业碳汇。

第七节 生态保护修复

受损山地森林系统修复。修复受损山体,保护威海市多样的山体地貌,及时修复因崩塌、滑坡、泥石流、不稳定斜坡等自然灾害受损的山体;坚持山体修复和生产建设同步开展,全面修复因基础设施建设产生的新增损伤山体区域,推进城际铁路、环山路等沿线植被修复与景观提升。促进森林质量提升,实施必要的封山育林措施,保护天然生态系统的林木与生境,促进天然植被的顺行演替,遵循近自然育林原则,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优化森林结构。加大外来入侵危害植物治理力度,采取以群落改造为主,辅以人工清除、化学防治和生物防治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建立地区外来物种数据库,完善监测预警机制。推进山地森林游憩,利用威海山地资源优势,结合里口山和仙姑顶等矿山修复、林地更新等工程,在满足管控政策基础上,鼓励建设矿坑花园、康养基地等设施,兼容休闲、运动、康养、旅游等功能,满足市民多样化山地森林游憩空间。

河湖湿地系统修复。强化黑臭水体治理,以建成区黑臭水体为重点,实施“河长领治、上下同治、部门联治、水陆共治”,到2025年,实现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市控以上重点河流水质达到考核要求;到2035年,保持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加强生态岸线修复,在满足防洪和排涝功能的前提下,对河湖岸线进行生态化改造,减少自然河道的渠化硬化,增强河湖水系自净功能。

土壤污染治理。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强化源头防控,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和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管理,将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及污染地块的治理修复要求和土地储备等环节紧密结合。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合理确定污染地块的土地用途,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并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矿山环境整治修复。以恢复山体生态环境、提升山体景观品质、提升区域经济价值为目标,对废弃矿山和规划闭坑矿山进行综合整治。重点推进“三区两线”可视范围的废弃矿山环境综合治理。按照“宜粮则粮、宜林则林、宜景则景、宜产则产”的原则,对地处风景名胜区、建成区等范围内的仙姑顶景区采石场等,结合旅游、养老疗养等,推进生态旅游等工程;对地势平坦、规模成片、具备灌溉条件的历史遗留矿山,推进矿山复垦工程;对位于生态保护红线、水源涵养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的废弃矿推进尾矿库治理、国土绿化等工程。

海岸带、海岛保护修复。以侵蚀海滩修复、入海河口海域整治、海岛生态修复、淤泥质海岸(砂质海岸)原土生态修复、海水养殖生态修复、滨海湿地修复等为重点,推进海岸带和近岸海域整体保护与修复。开展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提升威海湾、双岛湾、朝阳港、逍遥港、荣成湾、桑沟湾、石岛湾、靖海湾、五垒岛湾、乳山湾等海湾景观品质;开展双岛湾沿岸、小石岛沿岸、刘公岛沿岸、威海东部滨海新城沿岸、文登南海新区和乳山银滩砂质岸段等海岸带整治与近海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海滩养护,促进滨海沙滩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

供给高质量生态产品。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鼓励采取多样化模式和路径,科学合理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依托威海独特的山海自然禀赋,采取人放天养、自繁自养等原生态种养模式,提高生态产品价值。科学运用先进技术实施精深加工,拓展延伸生态产品产业链和价值链。依托优美自然风光、历史文化遗存,在最大限度减少人为扰动前提下,打造旅游与康养休闲融合发展的生态旅游开发模式。加快培育生态产品市场经营开发主体,鼓励盘活废弃矿山、工业遗址、古旧村落等存量资源,推进相关资源权益集中流转经营,通过统筹实施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和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教育文化旅游开发价值。


第六章 打造集约精致的城镇空间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以“精明增长”理念优化城镇开发格局、城镇功能结构以及产业空间布局,推动产城融合,完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多尺度、多类型的城乡生活圈,促进城乡融合,营造高品质的人居环境。

第一节 城镇开发格局

构建“中心引领、环海发展”的城镇格局。规划形成“中心引领、环海发展”的城镇开发格局,提升环翠区作为市域中心能级,打造千公里海岸复合功能带和中部产业隆起轴,引导城镇空间有序开发,形成分工明确、有机联系、紧凑集聚的中心-轴带-组团结构。

全面提升中心城市能级。市域中心城市由环翠主中心以及外围三个重要组团组成。其中环翠主中心包括环翠行政辖区各街道及张村镇、羊亭镇、温泉镇、崮山镇;外围三个重要组团包括双岛湾科技城(初村镇),东部滨海新城(桥头镇、泊于镇),临港区(草庙子镇、蔄山镇、汪疃镇)。综合提升中心城市首位度,统筹布局城市产业空间、居住空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打造一体化发展的中部产业隆起轴。加快文登城区与市域中心城市同城化发展,推进南海新区发展成为现代小城市。构建中部连接环翠主中心、临港区、文登城区、南海新区快速交通廊道,打造一体化发展的市域中部产业隆起轴,通过产业平台空间载体,引导产业资源集聚,节约集约土地资源供给。

优化滨海重要城镇空间和产业空间。推动环湾地区发展新经济。重点推进威海湾、荣成湾、桑沟湾、石岛湾、五垒岛湾、乳山口湾等环海湾地区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海洋特色产业园区、海洋工程技术创新中心、滨海旅游景区等建设,推动“港、城、产、湾”协同发展。推动荣成市在全国百强县中争先进位,支持乳山市加快突破、跨越赶超,全面实现市域一体化、均衡化发展。因地制宜推动小城镇建设,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公共服务,发展特色经济。

第二节 城镇功能结构

常住人口规模与城镇化率。到2025年,市域常住人口规模为295万人左右,城镇化率为74%左右。其中,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规模为117万人左右。到2035年,市域常住人口规模为300万人左右,城镇化率为82%左右。其中,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规模为130万人左右。

构建五级城镇规模等级。本规划形成“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节点城市-重点镇-一般镇”的五级城镇规模等级体系,包括1座中心城市、3个次中心城市、2个节点城市、9个重点镇和28个一般镇。

明确五类城镇职能。市域城镇职能分为综合型城镇、工业型城镇、商贸物流型城镇、旅游型城镇、农贸型城镇五种类型,其中,本规划形成9座综合型城镇,6座工业型城镇,1座商贸物流型城镇,3座旅游型城镇,23座农贸型城镇。

第三节 产业空间布局

构建产业发展格局。加强产业集聚发展,强化土地集约利用,加强产业园区协同,构建“一轴一带七片多点”的产业空间发展格局。强化建设中部先进制造产业隆起轴,依托威青高速和S202构建环翠主中心-临港区-文登城区-南海新区快速通道,打造以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为核心载体的市域中部产业隆起轴,加强产业集群化发展。优化发展千公里海岸创新发展带,依托滨海丰富的资源,串联重点城镇和重要产业园区、创新平台、景区景点,加强创新要素向沿海集聚,把千公里海岸线打造成一条空间联结、产业联动、要素聚集的创新发展带。

推动产业园区专业化、集群化发展。依托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推动八大产业集群集聚布局,构建上下游密切衔接、配套完善的产业链。强化专业化园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培育高质量创新空间。加快推进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依托工信部威海电子信息技术综合研究中心、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和省级科研机构等创新机构,统筹周边产业园区空间资源,强化产学研深度融合。依托山东大学(威海)、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等科研院校,推动周边地区城市更新,提供会议、培训、咨询、孵化功能的信息共享空间和众创空间。

加强产业空间管控。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将各区市制造业基础好、集中连片、符合规划的产业平台、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划入工业用地控制线。市域共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179.68平方千米。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制度,探索设立产业用地退出机制,保障土地的利用效率。

第四节 公共服务水平

构建四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充分考虑威海服务人口需求,全面提升宜居品质,形成级配合理、布局适宜的“市级-区(市)级-乡镇(街道)级-社区生活圈”四级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设施的供给能力。由环翠主中心、双岛湾科技城、东部滨海新城、临港区共同组成市级公共服务中心,重点承担市级高端现代服务、都市旅游、国际交往等功能,发展高品质、区域型公共服务设施。市级公共服务中心服务人口200-400万人。规划3处区(市)级公共服务中心,文登区、荣成市和乳山市分别设置1处。区(市)级公共服务中心承载城市部分功能,主要承担区(市)范围的文化、体育、医疗、商业等综合型服务功能。区(市)级公共服务中心服务人口50-100万人。各乡镇(街道)原则上设置不少于1处乡镇(街道)级公共服务中心,共规划73个乡镇(街道)级公共服务中心。鼓励通过合并设置、开放共享等方式,促进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布局,镇级公共服务中心与街道级公共服务中心共同实现公共服务设施全覆盖。基于服务人口年龄段差异化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在公共服务设施的供给中予以适当倾斜保障老人、儿童等人群需求。以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为社区生活的基本单位,布局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商业服务、金融邮电、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养老等设施,实现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均衡。

推进高质量教育设施体系建设。提升高等教育水平,深化高等院校校地共建和产学研合作,支持山东大学(威海)、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等驻威高校实施应用型大学建设工程,加强高等学校创新平台强化专业设置与企业需求相匹配,建设一批面向国家战略和地方发展重大需求的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产教深度融合的职教产业园区(基地)。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职普大体相当,推进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做强做优中等职业教育,不断优化职教布局,每个区(市)通过整合资源,重点建设1所区(市)级职教中心。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合理设置1处专门学校。到2035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位数不少于11万座。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优化中小学校布局和建设规模,鼓励义务教育设施用地的集约节约利用,城区加大义务教育用地统筹利用和储备保障。扩增城镇及重点开发区域教育资源,缩小校际、城乡、区域教育水平差距。

完善高品质多样化的文化服务体系。构建完善市、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文化设施网络,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完善提升包括威海市图书馆新馆、环翠区文化馆、高新区市民文化中心、新科技馆等市、区级文化设施;加快建设工人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市级文化设施,打造一批区市级标志性文化设施。

构建全民共享的体育设施体系。完善市、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体育设施网络,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在空间上分布均衡,进一步建设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合理利用社区闲置地、公园绿地等建设全民健身设施。鼓励社会资本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全民健身设施。

建立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以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为核心、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覆盖城乡、层次清晰、功能明确、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重大疫情救治场所建设,建成1所达到三级标准的市级传染病医院,补齐三级综合医院传染病区或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短板,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达到全省领先水平。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建设专科医院,突出专科特色,鼓励同类医疗设施合并,避免重复建设。重点加强慢性病预防控制、老年护理、康复、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及专科疾病防治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

构建全方位多样化社会福利体系。建成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福利服务网络,以社区服务为依托,形成配置合理、层次齐全、服务到位的布局结构系统。老年福利设施形成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突出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优化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布局,科学规划用地用房,充分利用新区建设、旧城改造、闲置物业等空间,大力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新建、改建社区嵌入式和护理型养老机构。促进医养康养有机结合,建成分工明确、布局合理、产业互融、运行高效的医养康养结合发展体系。完善以残疾人托养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托养为骨干、社区日间照料为主体、居家安养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打造以人为本的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结合适龄儿童、引进人才、老龄人口等不同人群的社区公共服务需求,按照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要求,优先补足短板,推动社区十五分钟生活圈建设,建设全龄友好型城市。

第五节 城镇空间高效利用

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以存量挖潜为重点,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面提升。健全以增量撬动存量的“增存挂钩”机制,支持增量空间精准投放,充分考虑城镇发展战略地区空间需求,重点保障省级重点项目、符合单独选址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关系社会民生项目等。推进存量空间优化提升,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推动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

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力度。全面梳理环翠主中心、东部滨海新城、双岛湾科技城、文登城区、荣成城区、南海新区、石岛管理区等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利用和闲置土地处置。采用加大招商引资、加快拆迁及配套建设、完善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回机制等措施,加快消化处置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避免新增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聚焦中部产业隆起轴与海岸创新发展带等城镇现状老旧工业园区、城市重点地区范围内低效建设用地,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

第六节 城乡建设领域节能降碳

加快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加强绿色低碳规划设计引领,推动建设空间低碳转型。依托蓝绿空间的保护与建设,在城市更新重点片区,杜绝大拆大建,修复河流、湿地等自然资源,积极创建绿色城镇、绿色社区,鼓励慢行及公共交通,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绿色转型。

提升城乡建筑能效水平。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超高层建筑全部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第七章 构筑生态活力的海洋空间

树立陆海一体化发展思维,优化海洋开发与保护格局,合理配置海域、海岛、海岸线资源,强化自然岸线保护;统筹布局海岸带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陆海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系统整体修复,提升海洋空间管控和治理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际海洋强市提供空间支撑。

第一节 海洋空间格局

坚持陆海统筹、生态优先、空间集聚、开放发展,着力构建“一带三区四岛群”的海洋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一带”,指海岸带,优化海岸带开发保护格局,落实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指标,加强海岸线分类精细化管控,实施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提升海岸带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构筑沿海生态安全屏障。“三区”,指北部、东部和南部三大核心海洋经济区,加快海洋产业特色园区、集聚区建设,着力打造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空间。“四岛群”,指北部岛群、荣成湾岛群、石岛湾岛群和乳山口岛群,发挥海岛组团发展优势,实施海岛分类保护利用,提升海岛生态水平。

第二节 海域资源保护与利用

保护与利用目标。海洋开发、保护和综合管理的能力得到加强,海域使用秩序明显改善,国家海域所有权和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渔业用海基本稳定,保障渔民生产生活和现代化渔业发展用海需求,确保重要渔业海域得到有效保护;港口建设布局显著优化,交通运输、工矿通信用海得以保障;重要海岸、海湾、海岛、领海基点和河口潟湖生态湿地得到有效保护,滨海旅游资源得以高效且可持续利用,公众亲海空间品质显著提升。

细化海域分区,强化用海管控。

1.渔业用海区。指以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增养殖等渔业利用为主要功能的海域,总面积8668.07平方千米。调控海水养殖布局,缩减围海养殖,拓展深远海养殖;合理布局渔港及远洋基地建设,节约集约岸线和海域空间;探索建设三产融合型海洋牧场综合体发展新模式,加快渔业园区、海洋绿色田园综合体建设,推动休闲渔业持续健康发展;严控近海捕捞强度,禁止在规定的养殖区、增殖区和捕捞区内进行有碍渔业生产、损害水生生物资源或污染水域环境的活动;探索实施海域立体综合开发利用,鼓励渔业用海与海上风电、海上光伏、海洋能融合发展;加强渔业资源养护,保护产卵场、越冬场、索饵场和洄游通道等重要渔业海域。

2.交通运输用海区。指以港口建设、航道利用、锚地利用、路桥建设为主要功能的海域,总面积368.06平方千米。统筹考虑规模、布局、时序和超前性发展需求,合理有序开发和利用岸线资源,优化港口布局,形成主次分明、功能突出、错位发展的现代化港口群。禁止在港区、锚地、航道、通航密集区以及规定的航路内进行与航运无关、有碍航行安全的活动,避免其他工程占用深水岸线资源。规划港区未建设前,可保留无碍港区未来开发利用的海洋活动;港区开展建设时,有序调整和退出与港口功能无关的开发利用活动,保障港区功能正常发挥。

3.游憩用海区。指以开发利用滨海和海上旅游资源为主要功能的海域,总面积约100.79平方千米。区内应加强自然景观、滨海城市景观和人文历史遗迹的保护,适度建设旅游基础设施。恢复自然、历史遗迹,养护萎缩和退化的海滨沙滩浴场,禁止破坏自然岸线、沙滩浴场、海岸海岛景观、沿海防护林、历史人文、海草房等地域性海洋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确保岸线对公众开放。周边养殖活动要处理好与游憩用海的关系,避免相互影响。

4.工矿通信用海区。指以临海工业利用、船舶修造等为主要功能的海域,总面积约81.37平方千米。加强海底电缆管道的保护,保障海底电缆管道的安全运行。区内的临海、临港工业开发建设应保障重大项目用海需求,优先安排船舶修造、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用海,鼓励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消耗型工业项目用海。推动港口与工业协同发展,提高海域空间资源使用效能。

5.特殊用海区。指以军事、科研、污水达标排放、倾倒等特殊利用功能为主要功能的海域,总面积约151.34平方千米。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建设应符合《远遥浅海科技湾区功能区划》,满足海洋电子信息相关产品海上试验需求。排污倾倒区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达标排放。特殊用海区应合理布局、统一规划,确保不影响毗邻海域和陆域的环境质量。

第三节 海岛资源保护与利用

保护与利用目标。加强海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改善海岛自然生态环境,加大特殊用途海岛保护力度,提高海岛防灾减灾能力,推进海岛有序开发和科学利用,构建主体保护、部分开发、监管完善的海岛保护与利用格局,海岛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海岛基础设施有效提升,建立集海岛生态观光、休闲渔业、海水淡化、海洋新能源开发、海岛文化体验等于一体的海岛生态经济体系,实现海岛保护与利用的协调发展。

优化利用有居民海岛。有居民海岛共6个,分别为刘公岛、鸡鸣岛、镆铘岛、杜家岛、南黄岛和小青岛,按照陆域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分类管控无居民海岛。

1.生态保护类海岛。生态保护类海岛127个,严格保护自然保护地内海岛及其生态系统,遵守自然保护地相关规定,维持海岛原貌,禁止开发,保护修复自然生态系统;加强自然保护地内海岛的调查研究,推进海洋自然保护地建设。具有重要生态价值但尚未确立保护区的海岛需采取保护措施,保护海岛生态系统和海岛特色景观。依法保护国防用途海岛和领海基点海岛,禁止在领海基点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及其它可能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

2.生态控制类海岛。生态控制类海岛13个,规划期内以保护为主,保持生态系统稳定,维持海岛利用现状,避免海岛资源遭到破坏。在不影响海岛生态稳定的前提下,可适度开展不改变自然属性的观光旅游和渔业生产活动。严禁在海岛堆砌固体垃圾和固体废物;不得在海岛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或设施;在海岛上新发现珍稀动植物、特殊生态景观、代表性地质剖面与地貌景观和生态系统的,可以建立保护地(区),对海岛予以特殊保护。

3.适度利用类海岛。适度利用类海岛39个,包括农林牧渔用岛21个、游憩用岛16个、交通运输用岛1个、特殊用岛1个。坚持因岛制宜、有序利用、重点突出的原则,严格用岛申请审批,海岛开发利用前应编制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开发利用方案和用岛论证报告。

农林牧渔用岛。结合海岛周边海域功能,以开展渔业活动为主,可适度兼顾游憩等功能。科学确定海岛周边渔业开发利用规模,保护海岛植被,促进水源涵养,鼓励发展休闲渔业,维护海岛生态平衡。加强海岛及周边海域环境动态监测和综合整治,集中处理生产、生活垃圾。

游憩用岛。在海岛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基础上,依托海岸带已有基础设施建设,拓展游憩用岛开发利用广度和深度。

交通运输用岛。以发展港口、交通运输为主。集中集约用岛,科学规划,严格控制用岛规模,用岛规划与建设应当与自然景观和谐一致,控制海岛建筑物数量,减少对海岛地形、地貌和原生植被等自然风貌的破坏,加大因工程建设和生产造成的岛体破坏的整治修复力度;实施清洁生产,加强灾害应急管理。

特殊用岛。以科技公共服务为主,适度兼顾科技、文旅等功能。完善褚岛科技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威海)“岛基试验区”,改善海岛生态环境,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打造成集智慧海洋、生态文明、海洋科普、海洋文旅于一体的“海洋科技岛”。

第四节 海岸线资源保护与利用

保护与利用目标。加强自然岸线保护,严守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目标,落实自然岸线“占补平衡”制度,确保受损自然岸线、湿地和海湾等重要海岸生境得到有效修复,海岸围填海规模得到有效控制,海岸生态服务功能和防灾减灾水平明显提高,公共休闲服务和景观价值进一步提升。

加强自然岸线保护。

1.砂质岸线。保护和恢复沙坝-潟湖型砂质海岸地貌,维护砂质岸线类型多样性;防治海岸侵蚀,维护砂质岸滩稳定性;修复沿海防护林和沙滩植被,提升砂质海岸景观价值,保障公众休憩空间;统筹规划和建设海水浴场,加强海水浴场管理,严控破坏浴场沙滩地形地貌和环境质量的行为。严格限制在砂质岸线周边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禁止实施围填海、开采海砂、设置排污口等损害沙滩的活动。

2.基岩岸线。禁止破坏基岩礁石自然景观、滨岸山体及其植被,维护岩礁生态系统健康;合理布局,从严控制木栈道、栈桥、观光平台等透水构筑物建设;滨海旅游区、生活区邻近海域严禁新增围海养殖。

3.泥质岸线。防潮工程、生态修复工程需要经过严格的科学论证;控制底播养殖密度和海滩过度挖捕活动;修复滨海盐沼湿地、河流滨岸自然湿地,提升海岸灾害防护功能;维护滨海湿地独特性和生物多样性。

4.生态恢复岸线。严控改变海岸自然形态和影响海岸生态功能的开发利用活动,合理布局桥梁、观光平台等透水构筑物建设,保障双岛湾、潮汐湖等公众亲海空间。

实施岸线分类管控。

1.严格保护岸线。按照生态保护红线有关要求进行管理,禁止构建永久性建筑物、围填海、开采海砂、设置排污口等损害海岸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的活动,整治修复保护工程应避免改变或影响海岸自然属性。涉及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的区域,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的政策要求。

2.限制开发岸线。严格控制改变海岸自然形态和影响海岸生态功能的开发利用活动,在不损害生态系统功能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适度发展旅游、休闲渔业等产业。因能源交通等重要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公共利益确需改变的,必须经过严格科学论证,切实维护海岸功能。对已经批准的填海项目要按照国家要求开展海岸线自然化、绿植化、生态化建设。

3.优化利用岸线。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占用岸线,确需占用海岸线的建设项目应集中布局。提高岸线利用的生态门槛和产业准入门槛,禁止新增产能严重过剩以及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用海,保障重大国家战略、新兴海洋产业和特色海洋产业园区等项目用海。严格控制占用岸线长度,提高投资强度和利用效率,优化海岸线开发利用格局。鼓励开展增加亲水岸线和生态岸线的岸线利用活动,提升海岸空间资源价值和海岸线利用效益。

第五节 陆海空间统筹保护与利用

统筹陆海生态资源保护。保护陆海邻接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划定海岸带严格保护区,保护海岸线及毗连区域的山体、河流、海湾、岬角等的自然地理格局,保护沿海防护林、沙滩、礁石、河口等自然地形地貌与景观。加强陆海污染联防联控,以入海河流流域系统为界,开展流域-海域污染联防联控,加强陆域源头治理,有效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

统筹陆海功能布局。依托海岸带的资源禀赋与承载能力,在保障安全、避免功能冲突的前提下,以海定陆与以陆优海相结合,统筹安排海岸带用地、用海功能;建立实施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优化海岸带生态、生活、生产空间,提升海岸带区域集约利用水平。


第八章 提升中心城区功能品质

坚持以人为本、集约高效的原则,通过老城更新织补、产城融合发展、城乡融合一体、生态保护修复等方式,充分结合总体城市设计及城市设计全覆盖内容,优化中心城区城市功能布局和用地结构,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构建蓝绿空间网络,不断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提高城市首位度,展现精致城市的面貌。

第一节 城市功能布局

构建“一主、一副、多中心”城市空间格局。完善老城区行政办公、商务商业等综合服务功能,打造城市主中心;增强文登城区区域服务能力,培育城市副中心;引导高区、经区等城市片区协调发展,培育片区综合服务中心,构建“一主、一副、多中心”空间格局。针对与中心城区连片发展的城镇地区,加强统筹联动发展与规划实施管控,包括“一主”环翠主中心范围内张村镇、羊亭镇、温泉镇、崮山镇等外围镇集中连片建成区域,双岛湾科技城东岸区域等,以及“一副”文登城区东部的文登营镇集中连片建成区域、西部火车站周边区域等,按照已形成的城市组团结构完整、功能完善等原则统一规划、建设和管控,重点统筹重大交通、市政、公共服务等设施建设。

优化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城镇建设用地布局,老城区聚焦城市更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优先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提升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合理分配新增建设用地,重点保障重大产业项目和民生工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具体地块用途、边界定位、开发建设强度、用地兼容等规划管控要求在详细规划中确定。

1.优化居住用地结构。环翠主中心城区及文登城区重点进行老旧居住区的综合整治,改善居住环境;严格控制工业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到2035年,中心城区居住用地总面积约60.24平方千米,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比例为42.35%。

2.提高公共服务设施供给。重点完善中心城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公共设施服务水平,按照生活圈配置要求优化各级公共服务设施。到2035年,中心城区各类公共设施用地总面积约10.75平方千米,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比例为7.56%。

3.完善商业服务业用地布局。合理配置商业服务业用地规模,全面提升商业服务品质,推动服务功能提质升级。到2035年,中心城区商业服务业用地总面积约12.37平方千米,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比例为8.69%。

4.合理配置工业和仓储用地。重点保障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产业项目,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保障产业发展空间;推动物流园区转型升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到2035年,中心城区工矿用地面积约19.21平方千米,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13.51%;仓储用地面积约1.18平方千米,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比例为0.83%。

5.优化绿地系统与开敞空间。结合城市更新增加中心城区绿化空间,高标准配置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到2035年,中心城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约12.17平方千米,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比例为8.56%。

6.完善基础设施用地结构及布局。推动道路红线内外空间一体化规划设计,优先保障公共交通和慢行系统空间,鼓励交通枢纽与周边用地一体化开发,围绕威海湾港区、威海站、威海北站、文登站及威海国际物流多式联运中心,布局服务枢纽经济发展的用地功能。结合轨道、公交、停车等场站设施实现与其他用地的复合开发,提升土地使用效率。重点对排水、供热及供电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与建设。到2035年,中心城区交通运输用地面积约23.90平方千米,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比例提高至16.80%左右,道路网密度不低于8.05千米/平方千米;公用设施用地面积约0.90平方千米,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比例为0.63%。

环翠主中心城区近期重点建设远遥浅海科技湾区核心区、华夏路两侧、卫城片区、珠海路以南等区域,文登城区近期重点建设金山公园周边、体育公园周边、文昌中小学周边、天福工业园周边、浙商城周边、国道206南侧、老政府、电子信息产业园、七里汤等区域,高区近期重点建设威海北站北侧、西海岸小石岛周边、环山路以南及文化广场等区域,经区近期重点建设北山教育板块、中韩自贸区(海埠片区)、统一路沿线低效用地、珠海路南青岛路两侧等区域。

中心城区内城镇开发边界以外区域,加强林地、湿地等用地管控,切实保障中心城区的生态空间,严格控制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允许交通等线性基础设施工程、军事等特殊建设项目、郊野公园等项目的配套服务设施、直接为乡村振兴战略服务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必要的服务设施、城镇民生保障项目建设,引导该区域不符合规划的存量城镇建设用地逐步向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布局。

中心城区内具体地块用途、边界定位、开发建设强度、用地兼容等规划管控要求在详细规划中确定。

第二节 中心城区特色风貌引导

构建特色风貌分区。规划构建老城风貌区、现代都市风貌区、滨海度假风貌区、生态居住风貌区、工业风貌区等五大特色风貌区。

1.老城风貌区。保持原有格局肌理,突出历史风貌特征;建筑局部融入现代建筑风格建筑形式,形成以胶东风格为特征的建筑风貌区。

2.现代都市风貌区。突出各片区风貌与特色,成为威海展现现代主义都市风貌的地区。

3.滨海度假风貌区。以滨海现代风格为主,建筑风貌集中体现地方性、时代性与开放性特征,形成建筑文化多元融合的特色建筑风貌区域。

4.生态居住风貌区。以居住建筑为主导,建筑以现代风格和胶东风格为主,建筑色彩清新典雅,体现威海精致城市风貌。

5.工业风貌区。以物流、产业园区以及配套居住建筑为主导,住宅群体应形成通透、明快风格,工业建筑形成洁净、简约的现代工业建筑风貌。

建立山海城相望的眺望体系。结合威海山海特色的城市地理形态,保持山、海、城之间良好的视线通达性,构建“山山互望、山海通透、标志引领”的特色景观眺望体系。以里口山、棉花山、摩天岭、小嵛岭及刘公岛为背景,重点管控环翠楼-塔山-高角山与环翠楼-合庆-金线顶三角形视廊、仙姑顶-会展中心、华夏城-海上公园、佛顶-环翠楼、召文台-小嵛岭等视线廊道。对视廊范围内建筑高度及风貌进行引导,强化山海城相融的城市意象。

塑造优美的滨海沿山天际线。以风貌保护为前提,对滨海、滨河、临山等重点区域加强城市设计引导,塑造“山海河城交融”的界面风貌。

1.滨海界面。严格限制自然型滨海界面的开发建设,保持自然岸线形态,保证界面的自然环境特征。维持滨海岸线的公共开放性,塑造自然型滨海界面的活力氛围。

2.滨河界面。加强滨河绿化和景观塑造,滨河建筑高度应从河流至地块内部逐渐升高,保持观河视野,并采用通透布局,防止形成“墙壁”效果,塑造尺度宜人的滨河空间。

3.山体界面。山地周边地块严格控制用地开发强度,建筑高度应从山体至城市内部依次升高,预留观山视野;山地上的建筑高度应随坡就势,与山地抬升的节奏保持一致,维持山地舒缓的坡度变化。

第三节 中心城区蓝绿空间网络

构建城市结构性蓝绿网络。依托河流、各类绿地与开敞空间、城市绿道等蓝绿空间,构建城市蓝绿网络,引导城市与生态空间交融渗透。规划形成里口山、棉花山、摩天岭、玉皇山、小嵛岭等5处生态绿核;望岛河、九龙河、涝台河、柳林河、抱龙河等5条滨水廊道。

结合山水格局塑造公园体系。建立以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为主体,口袋公园为补充的多层次公园体系,鼓励建设口袋公园,提供方便可达的休闲游憩空间。临山、滨海形成环翠楼公园、威海公园、幸福公园、海源公园、悦海公园、海上公园、九龙湾公园、垛顶山公园、峰柴顶公园、林海公园、曲阜山体公园、峰山公园、秀山公园、金山公园等14处核心绿地与开敞空间。到2035年,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不低于90%。

构建休闲游憩网络。结合滨海、水系和城市生态绿核,构建由绿道、滨海步道、登山步道共同组成的休闲游憩网络,串联各类公园与城市节点。到2035年形成“通山达海、串景贯城”的休闲游憩网络,兼顾生态保育功能与市民休闲需求。同时,发挥生态绿核与威海湾生态功能,畅通海陆风交换,缓解城市“热岛效应”。

第四节 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

落实高等级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1.教育设施。高标准推进高等教育建设,继续完善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山东大学(威海)科研教育基地的建设,扩充两所大学的教学与科研实力,在其周围形成产教深度融合的职教产业园区(基地)。全面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持续扩大高中阶段学位供给,结合各区高中阶段学位需求情况,促进职普均衡布局,实现供给与需求的相对平衡。

2.文化设施。完善提升现有的图书馆、群众艺术馆、市民文化中心等市级文化设施。适时启动政务服务中心搬迁工作,将原址改造为市级工人文化宫。结合威海老港更新改造,补齐市级文化设施短板。

3.体育设施。高水平打造运动健身平台。完善提升现有市级体育中心,增强体育场馆公共服务能力,满足市民健身需求。

4.医疗设施。推行“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全面增强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区域医疗中心+基层医疗机构”为主体的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

5.福利设施。保留提升现状威海市老年公寓,逐步建立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和需求、布局合理、服务规范、便捷灵活的养老服务体系,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模式。

6.殡葬设施。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严格审批、规范监管”的原则,依据殡葬设施专项规划,合理确定设施选址、数量和规模,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

打造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到2035年,中心城区实现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养老设施等基础设施十五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90%以上。

1.打造居住型社区生活圈。以居住社区为中心,按照步行15分钟可达的空间范围,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每个社区生活圈至少配置1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或文化活动站,鼓励根据功能定位、产业特色及资源禀赋等,有针对性地配建社区级美术馆、文化广场、文化展示馆等文化设施。

2.打造产业型社区生活圈。以产业园区为中心,适当增加居住和公共交往空间,集中配置商业、教育、医疗、文化、娱乐、体育等社区配套设施,推动传统产业园区向产城融合、功能完善、环境宜人的产业社区转型。结合不同类别的产业园区特点,制定差异化设施配置标准。

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共享和复合利用。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机关、学校等配套建设的绿地广场、图书馆、体育场馆等设施,分时段向周边社区公众开放,扩大公共服务设施有效供给。构建高效复合的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积极探索幼儿园与养老设施、养老设施与社区医疗设施的复合建设模式,鼓励社区公园绿地与体育健身设施在满足用地标准的前提下兼容使用,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鼓励构建多种功能复合的社区中心,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服务。

第五节 中心城区住房保障体系

明确住房保障总体目标。加快建立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到2025年,基本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中心城区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到2035年,住房供应体系更加完善,住房供应结构趋于稳定,居住属性更加凸显,供需实现动态平衡。

健全优化住房供应体系。通过完善“租、购、补”三种渠道和供应“市场商品住房、人才公寓、安居型商品房”三类住房,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体系,引导住房市场转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坚持保基本的原则,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并配套基本生活设施。

增加住房供给,优化住房供给结构。优先保障公共住房用地供应;有计划地整修、改造和更新老旧住宅,改善低收入人群居住生活质量。

第六节 中心城区城市交通系统

构建快捷畅达的道路网络。市辖区规划“一环四联六纵四横”的快速通道体系,总里程325.86千米,红线宽度40-60米。合理利用干线公路资源,与快速路共同发挥快速通道作用,服务跨区客货运输。结合城市空间布局,完善主干路网。环翠区总体形成“环山向海”骨架型主干路网,分片区完善普通主干路规划布局,服务相邻组团之间及组团内部的联系。文登区形成“十纵八横”主干路网。市辖区骨架型主干路红线宽度以40-60米为主,普通主干路红线宽度以30-40米为主。完善中心城区集散道路网络,合理规划次干路及支路,确定适宜的街道尺度,提升路网可达性和道路综合服务功能。次干路红线宽度以20-30米为主,支路红线宽度以12-20米为主。到2035年,中心城区总体路网密度不低于8.05千米/平方千米(含Ⅱ级支路),鼓励通过开放式街区提升慢行网络密度。

打造支撑有力的公共交通。落实公交优先理念,提升公交服务竞争力,到2035年,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提升至35%。推进公交场站与周边用地一体化建设,发挥公共交通对城市用地开发的支撑作用。完善“干线+支线”的层次化常规公交线网,干线公交线路平均运营速度达到20千米/小时,增加公交支线补强短距离公交服务。完善公交专用道系统,提高常规公交管理运营水平。发展旅游观光公交,提供特色化服务。

建设人本友好的慢行系统。以步行和自行车友好为导向,倡导绿色出行。围绕居住生活区、商业商务区、综合服务区、绿地休闲区等人流集中区域,加密慢行网络,提升慢行环境品质,保障慢行系统的连续性,改善慢行出行体验。到2035年,中心城区居住生活区内各类步行道网络密度力争达到10千米/平方千米,土地使用强度较高地区各类步行道网络密度力争达到14千米/平方千米。完善慢行交通系统与公共交通系统的衔接,优化对外客运枢纽、轨道交通车站和常规公交站点周边慢行设施建设。利用景观岸线、山地、绿地、水系、公园等资源,构建通山达海、蓝绿交织的绿道系统,融入本地特色趣味,构建魅力城市空间。

建立供需有序的停车系统。建立以配建停车为主、公共停车为辅、鼓励共享的停车供应结构和新城区有序满足、老城区适度控制的停车供应模式。引入停车新技术,推动老旧小区、医院、学校等停车矛盾地区公共停车设施多元化建设。进一步推动配建车位向社会开放,鼓励外围地区结合公共交通枢纽,一体化规划停车换乘设施。

第七节 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

增强供水保障能力。中心城区以饮用水水源地为主要水源,海水淡化设施作为应急备用水源,其中饮用水水源地包括米山水库、崮山水库、所前泊水库、武林水库、郭格庄水库及坤龙邢水库,海水淡化设施包括华能威海电厂海水淡化设施及石岛湾核能水热同送管网。中心城区推广再生水用于工业用水、城市杂用水及河道生态补水。

到2035年,中心城区用水量约52万立方米/日,向中心城区供水的水厂包括蔄山水厂、柳林水厂、崮山水厂、龙山水厂、郭格庄水厂、米山水厂、磨山水厂、松山水厂等8座水厂,总供水能力达到62.2万立方米/日。

持续推进供水设施建设与更新,完善供水管网、泵站及水池空间布局,强化不同供水分区间管网的互联互通、互为备用与应急调度能力,提升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推进智慧水务建设,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

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到2035年,中心城区污水量约38.1万立方米/日,主要由高区污水厂、经区污水厂及文登污水厂等3座污水处理厂处理,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0万立方米/日,并配建再生水回用设施。

积极推动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污水处理厂的污泥经脱水后,转运至市辖区污泥处置中心集中处置,可结合电厂、热电厂、垃圾处理厂等进行混合焚烧处置。

中心城区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通过完善污水管网、污水泵站等排水设施,实现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全覆盖,系统性提高污水集中收集率。

完善排水防涝设施。加强洪涝统筹体系建设,构建完善的排水防涝系统。补齐排水防涝设施短板,结合城市更新,加大雨水管渠改造、建设力度。中心城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不低于2年,人口密集的重要地区及易涝地区不低于5年。

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削减雨水径流峰值,减少地表径流总量。到2035年,中心城区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0%。

优化电网结构。到2035年,中心城区全社会用电量约91亿千瓦时,全社会最大用电负荷约188万千瓦。

完善中心城区供电系统,优化电网结构及设施空间布局,提升供电保障能力。到2035年,向中心城区供电的220千伏变电站不少于8座,110千伏变电站不少于11座,35千伏变电站不少于30座。

中心城区内新建、改建架空电力线路应充分考虑自然条件及规划用地布局,220千伏、110千伏、35千伏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控制宽度分别为40米、25米、20米,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线路以地下电缆敷设为主。

提升燃气供应能力。到2035年,中心城区天然气用气量约2.9亿立方米/年,向中心城区供气的重要燃气设施包括地文头分输站、汪疃分输站、宋村分输站、羊亭门站、汪疃门站、文登北燃调压站、河右调压站、张村LNG储配站及文登港华LNG储配站。

强化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环状次高压燃气管道建设,中心城区内扩建文登北燃调压站,增强燃气保障能力。更新现有燃气设施,推进智慧燃气管网建设,减少安全隐患。

提高供热保障水平。到2035年,中心城区供热负荷约2400兆瓦,以荣成石岛湾“国和一号”核能供热设施及华能威海电厂为主要热源,热电集团热电厂、博通热电厂及文登热电厂等现有热电联产项目转变为调峰热源或工业蒸汽热源。

推进一体化供热管网建设,实现主要热源之间的互联互通,提升供热保障能力。

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到2035年,中心城区固定电话用户量约19.5万户,移动电话用户量约195万户。持续优化公用、专用通信网络,升级新威路机房、光明花园机房、世昌大道机房、青岛路机房、胶州路机房、古寨东路机房、沈阳路机房、火炬路机房等8座现状核心机房。各通信运营商可根据网络发展需要,结合办公、营业场所建设通信局所。

提升光纤网络及移动通信网络服务能力,推进公共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移动通信网络的深度覆盖,推动通信基站塔杆资源共建共享,到2025年,中心城区移动通信实现5G网络连续覆盖。

中心城区内保留奈古山转播站、帝王宫转播站、统一路转播站及峰山转播站等4处广播电视转播台站。

加强垃圾资源化利用。到2035年,中心城区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340吨/日,由威海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及文登区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理,总处理规模达2450吨/日。

深入实施垃圾分类,建立健全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完善医疗废物收运和处置体系,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处置与资源化综合利用,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第八节 中心城区防灾减灾能力

完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善应急救灾生命通道系统,构建区级和乡镇(街道)两级防灾分区体系,共形成环翠区、文登区2个区级防灾分区,以及14个乡镇(街道)级防灾分区。利用城市公园、广场、文体场馆、学校等以及地下空间,建设威海体育中心、文登体育公园等4处区域性应急避难场所,67处乡镇(街道)级应急避难场所;依托城市干线道路,构建多方向、多出入口应急通道网络,保障救援疏散需要。

结合区政府、乡镇(街道)办公设施建设应急指挥中心,形成“区、乡镇(街道)”两级上下联动的应急指挥系统,包括4个区级应急指挥中心及14个街道级应急指挥中心。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

优化消防安全设施布局。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心城区设置2座特勤保障消防站、1座战勤保障消防站,普通消防站布局应以消防队接到指令后5分钟内可到达其辖区边缘为原则进行布局,至2035年,消防救援5分钟可达覆盖率达到100%。

消防用水由城市给水系统供给。加强对天然水体的综合利用,多渠道保障消防给水。充分利用中心城区内河湖水域,建设天然取水口。消防车通道系统依靠城市道路系统,城市道路应满足消防通道的设置要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与防灾指挥中心合并设置。建立多功能、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综合化、现代化、网络化的城市消防通讯系统。

提升城市防洪及防潮能力。以汇水分区为单元划分10个城市防洪防护区,分别为钦村河防护区、涝台河防护区、城南河防护区、竹岛河防护区、戚家庄河防护区、望岛河防护区、海峰河防护区、渤海河防护区、九龙河防护区及文登城区防护区。结合水库、塘坝及河流等涉水空间的保护及防洪工程的建设,完善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洪减灾体系。中心城区沿海一线应编制防风暴潮工程规划,综合确定不同区段的防风暴潮设防标准,重要岸段防潮标准不低于100年一遇、一般岸段为50-100年一遇。

增强城市人防与抗震能力。中心城区抗震设防要求为地震动峰加速度分区值0.10g(7度)。新建、扩建、改建城市生命线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建设项目、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项目、有重大价值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建设项目,必须开展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人防工程主要包括人防指挥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连通通道等,各类人防工程规模及布局应满足《威海市人民防空专项规划》要求。

加强公共卫生防疫。建立重大疾病和突发急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提高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的监测、预防和控制能力。完善医院、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点传染病医院等的防疫设施建设,扩大传染病集中收治容量,提高传染病检验检测能力。

第九节 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

构建历史文化保护格局。依托中心城区丰富密集的历史文化资源,构建“一城一区多节点”历史文化保护格局。

“一城”为文登历史文化名城,“一区”为召文台历史文化街区,“多节点”为散布于中心城区的文物保护单位、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资源。按照整体性保护要求,从严管控相应空间,积极防范和应对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及其环境的潜在风险,保护好历史文化资源。

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文登历史文化名城范围东至学府路,南临天福路,西接昆嵛路,北靠峰山路,包括丛氏宗祠旧址、召文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面积约100公顷。保护依山傍水、山环水绕的整体空间格局;保护“历史城区-峰山路-峰山公园”“永安街-召文台”两条景观视廊;保护顺应地形、依山就势的路网格局和风貌型街巷,保持风貌型街巷的沿街界面、空间尺度和整体风貌;保护历史城区内原有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等。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推进城市更新和环境提升。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在城市肌理、空间格局、建筑体量、高度、色彩、风格等方面与周边风貌相协调。

加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划定召文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总面积为17.9公顷。保护遗产真实性、历史风貌完整性和胶东滨海市井生活延续性;全面保护各类保护性建筑、传统风貌街巷、历史水系和绿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重要场景和要素;加快历史文化街区的调查、申报、划定和公布工作;积极识别划定历史风貌区、传统风貌街巷,逐步构建具有威海传统风貌和地域特点的传统风貌街巷体系。

第十节 中心城区地下空间管控与利用

明确开发利用目标。基于地下空间地质环境质量评价,统筹安排地下交通、市政、公共服务、工业仓储、防灾防护等空间。到2035年,威海中心城区人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模达5平方米以上。

促进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明确分区开发指引。禁建区原则上禁止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如有特殊地下工程设施,必须进行严格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并报相关部门审查;限建区谨慎进行地下空间开发,严格控制开发规模,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必须进行详细工程论证及评估,并应严格采取合理的施工工艺;适建区适宜进行各类地下工程建设的区域,应统筹考虑城市建设发展与其他专项规划的关系,在集约、有效原则的基础上,合理有序分层开发地下空间。

完善地下空间防空防灾体系。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满足人民防空、防灾减灾需要,统筹人防空间、地下仓储空间、地下避难场所、地下生命线等工程建设,完善系统化、现代化的地下防灾设施体系,提高地下防空防灾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水平。

第十一节 中心城区城市更新

实施用地差异化更新。针对更新用地的特点,采取“拆除重建、整治提升、整备盘活”三种更新方式,因地制宜划定城市更新单元,作为城市更新基本规划单位。拆除重建主要为用地效益低下、功能待转型等区域,主要对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不符合城市发展要求的区域采用拆除重建的更新方式,优先保障公共利益和产业发展空间。整治提升主要为风貌品质不佳、功能待提升区域,主要采取完善交通、市政、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适度改扩建和加建,优化提升建筑使用功能的更新方式。整备盘活主要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分类处置,完善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回机制,支持企业利用闲置产业用地,提升产业用地效率。

确定重点更新片区。根据城市发展阶段与目标、用地潜力和空间布局特点,注重补短板、强弱项,提升城市品质和活力,划定卫城、统一南路沿线、威海北站周边、小石岛片区、文登老政府、醍香湾等21处重点更新区域。根据对更新潜力区域更新方式的研判,将重点更新片区类型确定为拆除重建主导类、整治提升主导类及整备盘活主导类。

第十二节 中心城区四线划定

刚弹结合管控。城市“四线”通过实线和虚线两种方式进行控制,划入虚线的城市“四线”在符合相关政策和规范要求下,可进行调整。总规模不减少、服务不降低、布局稳定的前提下,城市“四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城市“四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城市绿线划定与管控。划定中心城区绿线6.35平方千米,包括中心城区内35处结构性及承担重要休闲游憩功能的生态绿地、城市公园等。城市绿线遵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实施管理。遵循总规模不减少、服务不降低、布局稳定的前提下,城市绿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城市绿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城市蓝线划定与管控。划定中心城区蓝线2.85平方千米,主要包括中心城区内较为重要的钦村河、涝台河、竹岛河、戚家庄河、望岛河、海峰河、渤海河、九龙河、东母猪河、银河、杜营河、渠格河等河流。在城市蓝线内禁止开展违反管理要求的建设活动,禁止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禁止开展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工程,禁止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以及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因特殊情况确需占用城市蓝线内土地的,应当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划定为虚线的城市蓝线,以不破坏自然地理格局、满足防洪要求为前提,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位置和形状。

城市紫线划定与管控。划定中心城区紫线0.32平方千米,将中心城区范围内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等13处纳入城市紫线,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内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

城市紫线内各项建设必须坚持保护真实的历史文化遗存,维护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改善基础设施、提高环境质量原则。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和整治必须保持原有外形和风貌,保护范围内的各项建设不得影响历史建筑风貌的展示。

城市黄线划定与管控。划定中心城区黄线2.43平方千米,主要包括铁路场站、公交停保场、客运枢纽、污水处理厂、变电站、转播台等城市重大交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

第十三节 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单元传导

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定。落实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要求,统筹考虑行政管理界线、主干路网与自然地理界限、权属边界、已编控规单元边界、其他职能部门管理界线、重要要素整体性、规划功能完整性等因素,综合确定单元边界。中心城区的详规单元面积宜为2-4平方千米,涉及历史保护、老城区的详规单元可适当缩小,以工业、物流业为主导功能的详规单元面积可适当扩大。中心城区范围内划定详规单元59个。

详细规划编制单元规划传导。各规划编制单元按照主导功能差异,分为居住生活、工业仓储、商业办公、公共服务、生态休闲等五种类型。明确各单元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城市绿线、城市蓝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等底线约束;明确各单元的建设用地面积、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置要求等相关内容。

在详细规划中采用刚弹结合的方式,将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城市四线(实线)、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等作为底线要素进行刚性管控。对涉及公共利益的刚性管控内容调整,应严格论证,按报批程序;由于编制精度和实施难度导致的用地位置、边界、非约束性指标等的调整进行弹性控制,简化编审流程,通过详规不断深化完善,实现编审效率的提升,有效应对市场和城市发展的不确定性。


第九章 国土风貌魅力体系 

整体保护市域山-城-海交融的自然景观格局和传统历史文化资源,全面保护历史文化遗存,优化城市设计景观要素,强化乡村风貌管控,构建多元的城乡休闲游憩网络,塑造多层次城乡风貌格局。

第一节 多层次城乡风貌特色塑造

明确城乡整体风貌定位。突出“大气山海,精致栖居”的新时代风貌特色,凸显山海之大气,永续浩瀚山海之形胜;点睛城市之小巧,谱写精致栖居之诗意。塑造自然与人文景观紧密交融的城市意象,引导千公里海岸、精致山水、淳朴人文相契合的城市形态,形成特色化和多样化的景观风貌。

实施城市风貌管控要求。严格执行《威海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按照风貌保护名录要求,建立完善的城市风貌管控体系,在总体层面上塑造城市风貌特色和空间景观格局。组织建立城市风貌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对山水风貌区域实行特色管控。

乡村建设控制引导。新建公共建筑以满足村民的公共活动需求为首要原则,汲取乡土建筑要素,发展公共管理、教育、医疗等功能。新建民宅按照相关要求,在合理控制农村宅基地规模的前提下,保留村居特色,合理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整治公共建筑应挖掘村庄内部资源,利用集体用房、民房、质量较好的生产设施,加固建筑结构、整治建筑外观、对相关功能用房进行置换以满足现代生活需求。整治海草房、石头房等传统民居,修缮其结构、外观、材料等,保留村居特色,清理外墙粉刷涂料,还原建筑材质,需做保温处理的外墙材质要与传统风格相协调;禁用色彩纯度较高的彩钢瓦。

构建城乡休闲游憩网络。结合蓝绿生态网络、河流水系与公园绿地体系建设,构建由绿道、滨海步道、登山步道以及其他特色慢行道共同组成的城乡休闲游憩体系,串联郊野生态公园、城市公园、红色文化景点、精品示范村和田园综合体,建设结构完整、级配合理、分布均好、功能完善的休闲游憩网络,发挥慢行交通、休闲健身、娱乐交往等多种功能。

第二节 多元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

明确历史文化保护目标。遵循“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融合、与活化利用并行、与城市更新共赢、与空间体验关联”的原则,突出威海的海洋文化、红色文化、宗教文化、民俗文化、养生文化等文化内涵,把威海建设为历史与现代交相辉映、文化特色鲜明的精致人文城市。

构建多层次历史文化保护格局。将文化遗产保护对象扩大为全部历史文化资源,构建市域“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五个方面的保护体系,并建立全要素的保护名录。

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统筹划定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控制线,将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纳入历史文化保护线。其中,包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面积100公顷;历史文化街区2个,分别为刘公岛西摩尔商业街历史文化街区和召文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面积20.59公顷;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个,保护范围面积146.28公顷;逐步划定并公布78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1个市级文物保护单位、94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水下文物保护区、2个历史文化名村、47个传统村落、42个历史建筑等保护控制线。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区划以各级政府或文物主管部门公布的保护区划为准。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对纳入历史文化保护线的各类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实施严格保护。针对历史文化资源富集、空间分布集中的地域,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高度依存的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空间,加强区域整体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线及空间形态控制指标和要求是实施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的重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中涉及文物保护利用的部分应征求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意见。


第十章 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第一节 综合交通体系

综合交通发展目标。构建安全、畅达、高效、绿色的综合交通体系,形成可持续、现代化的交通治理能力。打造面向东北亚的空港、海港区域门户,构建对接全域、融入半岛、服务城乡的铁路、公路复合网络。构建与城市功能相融合的客运、货运综合枢纽。

综合交通发展策略。

1.门户提升。强化空港,依托新机场提升空港能级,增加通航城市、加密航线,扩大机场的对外辐射范围。优化海港,对外融入山东半岛世界级沿海港口群建设,打造自贸区的重要海港枢纽,巩固与韩、日的直航优势;对内统筹各港区职能,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差异化发展。

2.通道融入。强化区域交通运输通道的承载能力,提升运输时效,实现威海与国际、国家和城际层面畅达联通。向海进一步发展与日韩的空、海运输,向陆重点强化与青岛、烟台、潍坊三座枢纽城市的衔接,锚固威海市在区域民航、海运、铁路、公路通道中的重要节点地位。

3.枢纽支撑。依托空港、海港、陆港,实现港城互动,发挥枢纽经济引领和支撑作用。合理配置枢纽片区空间资源,推动临港功能调整完善,优化产业布局,以城促港、以港助业。

4.网络一体。构建多层次轨道与道路交通网络。区域层面强化高速铁路和高速公路服务;市域层面完善城际铁路和国省干线对重要城市、城镇的连通以及县乡公路对全域乡镇村落的覆盖。

建设广域协同的航空门户。规划威海新机场,打造为东北亚航空中转节点和国内干线机场。规划新机场位于汪疃镇西部、界石镇北部,规划飞行区等级为4E级。规划荣成好运角通用机场,位于荣成市成山镇。威海新机场原则上以机场基准点为圆心,水平半径55公里的空间区域划设净空保护区域,荣成好运角通用机场原则上以障碍物限制面区域划设净空保护区域,并落实机场净空管控要求。

培育内外协作的海港枢纽。规划威海湾港区面向全市承担海陆运输中转功能,着力打造绿色生态港区,推动大宗散货运输功能逐步外移。建设10万吨级主航道,重点提升集装箱和客滚运输功能,预留远景发展空间。规划南海港区、石岛港区、龙眼湾港区和乳山口港区服务临港产业和本地货运需求为主。有序发展南海港区,以散杂货运输、LNG接收功能为主,逐步承接威海湾港区大宗散货运输功能转移,与临港产业联动发展,预留大型综合性港区发展空间。石岛港区重点发展集装箱、客货滚装和远洋渔业货品运输,兼顾成品油运输和服务周边临港产业。龙眼湾港区重点发展客运滚装、石油及制品、集装箱运输,兼顾周边地区散杂货运输。乳山口港区以通用及多用途、液体散货和客运功能为主。

构建高效互联的铁路走廊。建设莱荣高铁,增设乳山南站、威海南海站、文登南站。接入荣成站,与青荣城际互联互通,对外衔接国家高铁主网,对内合理利用路网资源服务市域各区市出行。完善联运功能,加快发展集装箱班列,构建全市铁路货运干线,提升铁路货运占比。结合南海港区发展需求预留南海疏港铁路。新建恒邦铁路专用线,接入桃威铁路下初站。

完善全域一体的公路网络。规划“三横两纵”高速公路网,“三横”为荣成至牟平高速、荣潍高速、新河至乳山高速,“两纵”为荣乌高速文双段-威青高速、烟海高速。规划总里程380.43千米。规划“十纵六横一环”干线公路网。形成以国省干线公路为主体,区域公路与城市干路协调融合的骨架路网。规划总里程1261.58千米。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持续优化县乡公路,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巩固提升自然村“村村通”公路成果,服务乡村振兴,为中小城镇和乡村居民提供便捷的出行条件。

打造多级复合的枢纽体系。打造多层次、复合型的客运枢纽体系,提升威海新机场、青荣城际铁路威海站和威海湾港区3处全域客运枢纽的对外辐射能级,形成全市对外客运联系的主要节点。规划14处城际客运枢纽,实现各区、市在城际交通层面的旅客直达运输。规划一批城市客运枢纽,服务区、市内部公共交通与各类交通方式间的便捷转换。打造多式联运、无缝衔接的货运枢纽体系,规划威海新机场、威海湾港区、临港物流园(含草庙子站)、威海国际物流多式联运中心(含文登站)和威海综合保税区南区5处全域货运枢纽,发展多式联运。规划9处城际货运枢纽,主要服务区、市本地对外货运需求。规划一批城市货运枢纽,服务生产性、生活性物流配送。

第二节 现代能源体系构建

现代能源体系发展目标。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以绿色低碳发展为主线,以能源安全保障为核心,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强化能源保障能力,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能源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开放融合”的现代能源体系。

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降低煤炭消费总量,提高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大力推动核、风、光、水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多元发展。到202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以上,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75%以上。

1.推动核电安全有序开发利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进荣成石岛湾核电厂址开发建设,加强后续核电储备厂址保护和研究论证,具备条件的适时启动开发建设。到2025年,全市在运、在建核电装机容量达到550万千瓦左右。

2.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海上“风光同场”一体化项目,衔接省级规划实施海上风电L、M、N、O、P、Q、R、S、T、U场址及海上光伏HG32、HG33、HG42、HG43、HG44、HG45、HG46、HG47、HG48、HG49、HG50、HG51场址电力送出工程。海上风电项目布局应深水远岸布设,满足《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相关要求。到2025年,在运、在建海上风电及海上光伏装机容量力争达到500万千瓦。

3.有序推进低质低效煤电退出。在确保电力、热力接续稳定供应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关停整合,适度发展清洁高效燃煤热电联产项目。到2025年,完成省下达的关停整合任务。

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统筹高比例新能源发展和电力安全稳定运行,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加快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推进电源侧储能发展。加快电力系统数字化升级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迭代发展,打造安全可靠、绿色高效的智能电网。保障电力输送空间,保障500千伏输电网廊道建设空间,加快建设华能石岛湾核电站、石岛湾国核示范电站、文登抽水蓄能电站等500千伏电力送出工程,积极推进海上风电及海上光伏等电力送出工程。到2035年,全市共设置4座500千伏变电站,其中扩容现状500千伏昆嵛变电站,新建环翠、威海Ⅲ、乳山等3座500千伏变电站,设置26座220千伏变电站,其中保留、扩容现状14座220千伏变电站,新建12座220千伏变电站。

加强天然气输配体系建设。统筹陆海气源,构建“陆海多源、环状互补”的市域输气网络。拓展海上气源,建设沿海LNG接收站及外输管道工程,与现有陆上输气系统互联,提升天然气供给保障能力。

推进清洁供热体系建设。推动核能清洁供暖,构建市域一体化清洁供热网络。到2035年,形成以荣成石岛湾“国和一号”、海阳“暖核一号”核能供热设施及华能威海电厂为主要热源,天然气、生物质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为补充,多种热源相结合的清洁供热体系。

第三节 水安全保障体系构建

强化水资源管控。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优化用水结构,提高用水效率。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4.97亿立方米以内,到2035年,全市用水总量依据上级下达任务确定。

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利用本地水资源,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控与保护,严控地下水开采,加快推进非常规水源的开发利用与配置。

构建水系连通的现代水网。结合省级水网布局,依托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胶东调水工程)、二期工程等省级骨干水网,以重要河流和一批水库、河库引调水工程为骨架,以区域水系连通和引调排水工程为脉络,以大中型水库为节点,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调控为手段,统筹水资源配置、水灾害防治、水生态保护,配合省级推动南水北调东线二期胶东输水干线东段(宋庄分水闸-八河水库)工程,推进实施长会口水库等重点水源及水系连通工程,加快构建“一轴两翼,九河多库,一带四区,六水五化”的现代水网体系。

完善多元化城乡供水保障体系。推进雨洪资源、海水淡化水及再生水的多元利用,将海水淡化水作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构建“统筹城乡、多源保障、服务均等”的城乡供水系统。完善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加强供水分区之间互联互通、互为备用与应急调度能力,提高城乡供水系统安全保障能力。到2035年,全市城乡自来水供水能力不低于105万立方米/日,海水淡化设施供水能力不低于15万立方米/日,全市共设置18座重要水厂及2座海水淡化设施,其中保留、升级现状14座重要水厂,新建4座重要水厂及2座海水淡化设施。

强化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利用。坚持雨污分流排水体制,统筹推进污水收集、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置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再生水利用。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加快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到2035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低于100万立方米/日,共设置22座重要污水处理厂及3座污泥处置设施,其中保留、升级现状20座重要污水处理厂及3座污泥处置设施,新建2座重要污水处理厂。

第四节 固体废物分类处置体系构建

完善环境友好的固体废物分类处置体系。通过绿色生活方式及生产方式的改变,发展循环经济,从源头避免或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强化全品类管理,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提高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技术与水平,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监管,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进一步完善城乡固体废物管理体制机制,构建集固体弃物、危险弃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构建“无废城市”。

提升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能力。加快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等处置能力建设,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及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升级扩建威海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文登区生活垃圾处理厂、荣成市固废综合处理中心、乳山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等现状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新建临港区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及乳山建筑垃圾填埋场等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设施。到2025年,全市生活垃圾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到2035年,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不低于4732吨/日。

第五节 智慧城市建设

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智能便捷、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光纤网络、移动通信网络、物联网、区块链及人工智能技术等服务能力升级,为提高城市智慧治理能力和水平提供基础保障。

加快光纤网络及移动通信网络设施的建设与升级。积极发展第五代超高速光纤网络,有序推进万兆宽带接入能力布局。大力推动5G基站建设,进一步拓展应用场景,加快5G网络商用及互联网协议第六版的规模化部署,超前研究部署6G网络建设。到2025年,实现全市5G网络连续覆盖,5G基站达到1万座以上。

持续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建立具有深度学习能力的“数字孪生城市”,构建智慧城市的数字底座,实现城市生产生活、城市管理运行的协同,提升城市智慧治理能力。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政务、公共安全、专用通信、社会事务、民生服务、交通、能源、水利等领域的广泛应用,积极拓展融合应用场景。

第六节 城市综合防灾体系优化

完善防灾减灾空间布局。建立以各级应急避难场所为节点,救灾、疏散通道为网络的“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的综合防灾空间结构。

1.应急避难场所。利用城市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文体场馆、人民防空疏散基地以及地下空间等,建立布局合理的避难场所体系。威海体育中心、高新广场、乐天休闲体育公园、林泉河公园、文登体育公园、荣成体育中心、石岛中心广场、南海蓝创大厦广场、乳山金牛山公园、滨海新区大拇指广场等10处中心兼区域性应急避难场所,承担全市的应急避难任务。到2035年,人均应急避难场所不低于2.5平方米。

2.应急疏散通道。构建以“陆上通道”“空中通道”和“海上通道”互联互补的立体应急交通系统。依托高速公路及国省干道,构成对外应急疏散主通道,依托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及支路,构成次级应急疏散通道,各级应急疏散通道应相互贯通,保证救援疏散需求。

强化防灾减灾防御能力。

1.地质灾害防御能力。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群测群防和气象预警预报体系,严格控制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能力。加强中心城区北部沿海、里口山、昆嵛山南部及伟德山山区一带以及矿山地下开采区等地质灾害中易发区的治理和勘察监测,最大限度降低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率。

2.防洪排涝能力。结合大中型水库、重要河流等调蓄及行洪空间,划定洪涝风险控制线。加强防洪、排涝基础设施网络构建,实施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中心城区及荣成、乳山城区各防洪防护区防洪标准均不低于50年一遇。洪涝风险控制线内的建设行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采取综合措施,增强城镇内涝防治能力。

3.海洋灾害防御能力。加强现有海堤、养殖围堰堤坝等巡检,对破损垮塌和高程下陷等隐患及时修复。对渔业船舶停靠区域,定期查看水深等停泊条件,及时开展清淤等工作;持续完善港区渔船及渔业生产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对渔港海洋灾害预警报接收转发和风险警示能力建设。加强绿潮灾害预警、监测、拦截打捞等处置能力建设,提高大型海藻综合利用水平。制(修)订海洋灾害应急预案并开展预案演练,提高海洋灾害预警报发布和公众接收能力,持续开展海洋防灾减灾公众宣传教育。

4.消防安全保障能力

(1)消防安全布局要求

城镇空间按照组团式发展布局,在各组团之间设置绿化防护带。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品的工厂、仓库,应结合风向、地形、周围环境等多方面因素,设在城市边缘的独立安全地区或远离城市布置;具有火灾潜在危险的工厂、仓库,应远离公共活动中心,且与居住用地保持一定的防火间隔并设置防护带。

(2)消防设施配建标准

城市建设用地内的普通消防站,应以消防队接到指令后5分钟内可到达其辖区边缘为原则进行布局。普通消防站辖区面积原则上不宜大于7平方千米;设在城市建设用地边缘地区、新区,且道路系统较为通畅的普通消防站,其辖区面积不应大于15平方千米,且可与周边乡镇共享;乡镇依据相应管理要求,建立不同形式的消防队伍。

(3)消防安全保障体系

建设陆地、海上和空中三位一体的消防安全体系,完善消防设施,加快推进各区(市)消防站缺口的补足,加强高层建筑、轨道交通、大型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森林领域的灭火和应急救援装备配备、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消防法规和监督制度,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增强城市抗御火灾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能力,逐步构建由普通消防站、特勤保障消防站、战勤保障消防站组成的现代化消防安全保障体系。

5.抗震减灾综合能力。威海市全域抗震设防要求为地震动峰加速度分区值0.10g(7度)。强化地震监测预警预报,提升地震预测时效,加强抗震减灾应急体系建设。城市建筑工程应在规划建设用地选址阶段对抗震不利地段提出避让要求,无法避让时应采取有效的规划管控措施;对抗震危险地段,禁止规划建设特殊设防类和重点设防类建筑工程。在断层断裂带避让范围内,建设工程应按照有关规范避让或采取有效措施。

6.人防安全保障能力。完善人防工程配套设施和防空防灾一体化指挥、管理系统,加强人防及地下空间互联互通,全面提升城市防空防灾能力。到2035年,人均人防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形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稳定可靠的控制与管理体系。各区(市)结合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人防工程建设区域。

7.重大危险源安全保障能力。优化重大危险源企业布局,限制入驻总量与规模,逐步搬迁影响公共安全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的长输油气管线管控机制,划定危险品运输路线,加强烟威输气管道、“泰青威”输气管线、海阳-乳山长输管道等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防护。危化品企业或储存区域等各类重大危险源及长输油气管线实行风险评估,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预留管控空间。按照《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在规划油气输送管道周边布局居住、教育、医疗等用地。核电站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和《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 6249)等有关规定划定规划限制区,规划限制区内应严格控制人口机械增长,依法限制新建、扩建建设项目。

提升公共卫生和防疫能力。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能力。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和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各层级、各领域、各点位公共卫生工作网络,动态调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实现联防联控,全面提高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早期监测预警、快速检测、应对处置和综合救治能力。

2.公共卫生防疫能力。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完善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网络,提升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和预警能力。推进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传染病监测数据采集预警系统、症状监测系统,实现实时健康监测、自动化预警。

健全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健全城市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多灾种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地震、防洪防潮、消防、地质灾害及公共突发医疗卫生事件的监测。建立市、区(市)、乡镇(街道)三级指挥联动机制,推动信息与指挥场所建设,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编制重大灾害应急预案,建立以市级储备为核心、各区(市)储备为支撑、乡镇(街道)为补充的物资储备体系,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第七节 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

保护与利用目标。

1.合理确定开发强度。实施矿产资源开采总量管理,合理调控开发强度,稳定主要矿产资源供给,推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到2025年,全市矿产年开发总量控制在4500万吨以内,固体矿山总数控制在50个以内,固体矿产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到65%以上。到2035年,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布局和矿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2.优化开发利用结构。严格执行矿产开发准入门槛,坚持矿山设计开采规模与矿区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执行重点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指标要求,制定新建矿山开采最低规模标准。强化对矿山综合利用的管理,加大对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研究的投入,抓好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矿产资源。

3.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推动全域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管理。生产矿山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严格落实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选择使用自然恢复、工程治理、土地整治等适宜的治理方式修复历史遗留矿山。

优化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落实省级规划确定的规划分区,优化威海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划定国家规划矿区1处,为山东乳山金青顶-牟平辽上金矿国家规划矿区;重点勘查区1处,为烟台辽上金矿重点勘查区,重点开采区6处。重点发展地热资源、金矿资源、饰面石材资源的勘查开发,禁止勘查开采砂金。

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1.推进矿产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科技管矿。强化对矿山综合利用的管理,加大对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研究的投入,抓好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支持推广建材类矿产采矿和综合利用方面的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推进技术与资本、技术与市场的融合,提高产业资源综合发展能力;提升金属矿山企业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水平;加大废石、尾矿的综合利用,提高资源配置与利用效率。

2.复垦存量采矿用地落实占补平衡。统筹规划采矿用地规模和布局,合理安排开采时序,鼓励使用复垦修复腾退指标办理用地手续,允许复垦修复的新增耕地用于占补平衡。采矿企业可积极利用政策,盘活复垦存量采矿用地,满足企业采矿用地合理需求。通过妥善处理权属问题和利益关系,规范复垦修复验收和地类认定,强化组织实施和全过程监管。


第十一章 区域协同发展

加强区域生态环境联防共治。共同筑牢鲁东低山丘陵生态屏障,落实对鲁东低山丘陵生态屏障以及昆嵛山生态绿心的保护要求。与烟台合作加强昆嵛山生态系统保护,推进昆嵛山陆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建设,提升山东作为东北亚内陆和环太平洋鸟类迁徙的重要停歇地和越冬地作用。加强跨界岸线生态保护,协同烟台牟平、海阳加强沿海岸线的海湾、沙滩等生态资源保护,加强海洋生态、景观和原始地貌修复保护,推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联合治理跨界水环境,加强跨界河流断水质目标管理,积极预防与处置跨界水污染纠纷,建立流域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

推动对外开放和区域产业协同。

1.深化对日韩合作,打造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推动山东自贸试验区政策向威海延伸,全面深化对日韩经贸合作,全力推进威海-仁川“四港联动”,加快综合保税区建设,推动威海国际物流多式联动中心及配套产业园建设。依托威海港和中韩自贸区地方合作示范区实体园区,加强山东港口集团统筹整合力度,联合青岛港共同构建东北亚地区国际航运中心,重点发展临港工业、海工与船舶装备制造、生产性服务等产业,增量空间重点支持临港产业发展。以东部滨海新城为载体,以现代服务业发展为核心,推进中日韩经贸交流中心和商务区在威海落地,培育会议会展、金融服务、跨境电商服务等功能,规划战略留白用地,打造合作机制完善、发展活力强劲、辐射带动周边的合作示范区。

2.推动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合作共建高质量创新产业平台。紧抓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建设的机遇,加强与青岛、烟台的产业协同发展,保障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区、综合保税区、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化工园区等产业园区产业空间,共建海阳-乳山新能源产业融合区,探索“飞地”产业园合作模式。充分挖掘胶东特色资源,推动胶东半岛滨海区域旅游线路协同开发建设。推动胶东经济圈上升为国家战略,共享国家优惠政策支持。

强化区域综合交通互联互通。

1.共建东北亚运输机场群和世界级沿海港口群。加快威海新机场、威海港与胶东经济圈机场、港口的协作,推动枢纽合理分工和资源高效利用,打造环渤海地区、山东半岛、胶东经济圈面向日韩的客货枢纽和“共建‘一带一路’”东西国际大通道的重要支点。

2.融入高速畅达的轨道交通网,建设高速铁路“半岛环”。发挥莱荣高铁和青荣城际铁路对外客运主导功能,融入环渤海高铁走廊,增开威海与国家高铁主通道的直通班列,提升铁路客运跨省直达服务能力。优化城市群内部出行服务,实现与青岛胶东国际机场空铁联运以及与烟台城际铁路公交化运营。对接普速铁路主通道,提升桃威铁路等级,加强与中西部地区的陆海联动。

3.融入山东半岛城市群一体化公路网,共建高等级公路“一张网”。扩容提升威烟之间高等级公路,完善与烟台跨界地区县乡公路和农村公路的连通,实现便捷联系各级城镇的通道布局。

推进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1.共筑胶东经济圈清洁高效能源体系。进一步深化与青岛、烟台等周边及邻近城市的能源合作,统筹推进能源设施布局与安全运行,实现能源互联互通。稳步有序推进核电站建设,协同推进海上“风光同场”及储能设施建设,打造全省重要的核电、海上风电及海上光伏基地。加强区域电网主网架与输电通道建设,推进核电、海上风电、海上光伏等清洁能源电力送出工程,进一步提升胶东经济圈电力保障能力。推动核能综合利用,协同推进荣成石岛湾核电站、海阳核电站核能供热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构建区域清洁供热网络。加强天然气环网建设,推进沿海LNG接收站及外输管道建设,加强陆、海气源互补,完善胶东经济圈天然气输气环网。

2.推进区域水资源配置协同保障。加强与国家骨干水网和省级水网的互联互通,推进胶东经济圈水资源配置工程,积极融入山东现代水网。协同青岛、潍坊、烟台等周边城市,加强南水北调东线一期输水工程设施的保护,推进胶东输水干线东段(宋庄分水闸-八河水库)工程,优化区域输水干线工程布局,加强雨洪资源利用,强化多水源联合调度、水资源战略储备,切实增强区域水资源空间调配能力。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

建立威海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完善配套法规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确保规划有效落地实施。

第一节 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构建“三级三类”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全市“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形成全域覆盖、上下衔接、分层管理、分类指导的规划实施传导机制。“三级”即市-县(县级市)-镇三级国土空间规划,三类是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三种规划类型。

分区规划研究及镇级规划编制。市辖区各区(含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文登区、南海新区)采取“分区规划研究+镇级空间规划”联动编制模式,即分区层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研究,对各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统筹各镇编制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作为各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法定依据。

各区根据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出的发展定位和空间要求编制分区国土空间规划,细化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开发保护格局、核心指标等内容,进一步提出镇级空间规划的分解落实要求,传导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任务等,指导编制镇级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

镇级空间规划是对市、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细化落实,是镇人民政府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具体安排,编制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法定依据。落实上级规划提出的战略引导、指标约束、底线管控、空间布局、系统指引等要求,建立目标体系,划定管控分区,各类空间控制线落地,细化管控措施,优化镇驻地空间布局和形态,明确国土空间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提出城乡统筹和要素配置要求,提出规划方案并建立任务分解和目标传导机制,制定规划实施保护措施。

指导专项规划编制。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各类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按照要求实施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必须纳入目录清单,由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制定本级空间类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并依据相关要求及程序报批实施。未纳入目录清单的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原则上不得编制。

详细规划编制要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详细规划的编制依据。编制或修改详细规划应依据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公共服务设施、综合交通、市政防灾、公共绿地等强制性内容。详细规划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设置规划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低效用地再开发、落实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实施城市更新等的法定依据。城镇开发边界内划定详细规划单元,编制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以一个或几个行政村为单元,编制“多规合一”实用型村庄规划,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强度作出实施性安排。

第二节 规划实施政策机制

完善国土空间规划法规体系。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相关法规制度,为实施全域、全要素、全过程的国土空间自然资源用途管制提供法律支持,相关政策机制应立足本级政府事权,不能突破国家政策要求。深化研究和制定重点领域和重要地区的相关法规,强化各部门、各地区政策措施在空间上的统筹协同。研究制定城市更新有关政策法规、管理办法、技术标准等配套措施,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保障公服配建、产业发展和历史保护,强化区域统筹和审批管控。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制定符合威海市城市发展目标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覆盖城市规划建设、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等各领域的专项技术标准,为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提供技术支持。

健全自然资源管理有关制度体系。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探索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的多种有效实现方式。深入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促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坚持项目跟着国土空间规划走,健全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库清单管理机制,对未明确选址的重大项目,做好空间和通道预留。

第三节 建立监测评估预警和考核监管制度

加强规划“一张图”对国土空间治理体系支撑。依托基础信息平台,及时整合、纳入各级各类规划成果,形成以一张底图为基础,可层层叠加打开的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强化国土空间垂直条线上以及横向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数据汇集及业务协同,构建空间治理数字化生态基础设施,持续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完善规划监测评估预警和动态维护机制。构建智慧规划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对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中违反开发保护边界及保护要求的情况,或有突破约束性指标风险的情况及时预警,做到全面监测、定期评估和及时预警。结合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结果,开展规划的动态维护和调整。

实行国土空间规划全周期管理。建立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监督全程留痕制度,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中设置自动强制留痕功能,确保规划管理行为全过程可回溯、可查询。将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自然资源执法督察内容,加强日常巡查和台账检查,做好批后监管。针对与中心城区连片发展的城镇地区进行统一的规划实施管控与监督。

第四节 加强组织保障和社会参与

完善工作组织机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对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全面领导。各区市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大意义,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落实政府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的主体责任,加强规划重大问题研究;明确市有关部门责任分工,落实工作经费,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监督考核,做好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根据《威海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国土空间委员会工作职责,审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重大问题、专项内容、政策文件制定等,发挥好国土空间委员会的决策支撑作用。

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市人民政府负责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具体编制工作。市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的共同责任机制,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围绕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市有关部门组织本行业领域涉及空间布局的专项规划,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协调和管理,并研究制定有利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的配套政策和改革措施,实现“多规合一”。

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坚持开门编规划,完善规划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发挥不同领域专家的作用,建立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全流程、多渠道的公众参与和社会协同机制。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广泛调研社会各界意见和需求,健全专家咨询机制,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适时向社会公示规划方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经法定程序批复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的政策解读和信息公布,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和普及国土空间规划,提高社会公众对国土空间规划的理解和认识。

第五节 制定近期行动计划

为落实威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威海市第十六次党代会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为目标,实施优质耕地连片整治、重点地区生态修复、重点产业与街区建设、城市环境品质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基础设施完善等六大行动计划,并形成重大项目清单。

加强重点地区生态修复。推进里口山、仙姑顶等生态重要、环境敏感山体区域的矿山修复、林地更新等工程;推进流域整治,包括黄垒河、母猪河、乳山河、青龙河等主要河流的生态岸线修复、水土流失治理等。开展威海蓝色海湾综合整治,提升威海湾、双岛湾、荣成湾等海湾景观品质,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蓝色海岸线;开展双岛湾沿岸、小石岛沿岸、刘公岛沿岸、威海东部滨海新城沿岸、南海新区和乳山银滩砂质岸段等海岸带整治与近海生态修复项目。

推动重点产业园区与街区建设。围绕“八大产业集群、十条产业链”产业发展目标,提升产业园区主导产业集聚度,推动全市产业园区错位发展。全市以智能装备产业园医疗器械与生物医药产业园、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产业园、碳纤维及新材料产业园、文登化工产业园、新材料与智能制造产业园、乳山海上风电产业园等二十大产业园为主体,鼓励各园区围绕主导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建设互为配套的产业链体系。

加快推进老城区改造升级,提升现代化产业发展能级。促进老城区内部老旧街区改造提升,激发老城区新活力,带动老城区新经济、新消费业态发展,以“赋能、聚气、引流”为目标推进各区(市)老旧街区的改造提升。

城市环境品质提升。加快建设城市公园绿地、城郊生态绿地、绿化隔离带、城市绿道的建设,按照“300米见绿、500米入园”的要求,依托昆嵛山、里口山、铁槎山、岠嵎山等山系,探索规划建设一批城市山地公园、郊野公园,全面建设精致的公园绿化体系。

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动威海新机场建设项目,实施威海港区、南海港区、石岛港区、乳山口港区等码头、航道建设,推进莱荣高铁新建、桃威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保障G18荣乌高速威海文登区至双岛湾科技城段新建、荣乌高速威海至烟海高速段改扩建2条高速公路项目落地,加快S201威东线科技立交至望岛立交段、S204初张线环翠羊亭至文登宋村段新改建工程、G228等国省道改扩建项目建设。

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完善。持续推进石岛湾核电站及输电线路建设,新建半岛南海上风电U项目、半岛北海上风电M项目、半岛北海上风电N项目、海上光伏HG32项目等“风光同场”换流站及输电线路,新建500千伏乳山输变电工程,新建220千伏凤林、福河、千山、嵩山、召文、永怀等输变电工程,改扩建现有500千伏及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建220千伏储能设施。完善市域燃气网络,新建汪疃分输站、宋村分输站及配套管网工程,新建荣成昊阳门站(含储配站)、小观储配站,新建文登东部城区次高压天然气管网。建设市域一体的供热管网,新建荣成石岛湾“国和一号”核能供热设施、川能生物质热电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华能威海电厂及其他现状热源改扩建项目,新建海阳核电“暖核一号”供热设施至乳山供热管道及配套设施。加快市域水网联通工程,新建黄垒河地下水库-母猪河地下水库-米山水库引调水工程。保障供水安全,新建华能海水淡化厂、龙山水厂、南海水厂、乳山二水厂等水厂,改扩建柳林水厂、崮山水厂、米山水厂、乳山三水厂等水厂。推进污水提质增效,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新建环翠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高区污水处理厂、经区污水处理厂、临港区污水处理厂、初村污水处理厂、文登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厂,扩建全市污泥处置中心。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新建临港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新建乳山建筑垃圾填埋场。



附  图

01市域国土空间用地用海现状图

02市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图

03市域生态保护红线图

04市域城镇开发边界图

05市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

06乡级行政区主体功能定位分布图

07市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图

08市域农(牧)业空间规划图

09市域生态系统保护规划图

10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图

11海洋功能分区图

12市域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


附图.pdf


政策解读:《威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