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来电咨询:女职工目前可以享受多少天产假,请落实处理。
市卫生健康委答复: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即98天加60天,共计158天产假,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