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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民来电咨询:威海市如何调整工伤保险三项定期待遇,请落实处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答复: 1.伤残津贴 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分别按175元、165元、155元、145元的标准增加。2.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每人每月分别为3535元、2828元、2121元。3.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中,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1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6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