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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民来电咨询:参保人员如何申请和领取生育津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请落实处理。
市医保局答复:领取生育津贴顺产的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或银行卡、住院发票(加盖医院公章,如电子发票可不用盖章),如难产还需提供难产诊断证明(医院盖章)、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医院盖章);如在外地生产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住院费用清单(医院盖章)、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医院盖章)、孕检发票和对应明细(若发票上有详细明细可不用单独提供明细,医院盖章);走男职工医保的需提供男方身份证、社保卡或银行卡、住院发票(加盖医院公章,如电子发票可不用盖章)、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医院盖章)、女方身份证、女方无工作承诺书。领取流产津贴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或银行卡、发票(加盖医院公章,如电子发票可不用盖章)、流产诊断证明(需写明怀孕天数、医院盖章);如在外地流产的还需提供发票对应的明细(若发票上有详细明细可不用单独提供明细,医院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