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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96D/2023-03391 发布单位: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3-09-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时间: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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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随着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进程的深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国家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和《山东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都对专家库的建设、使用和管理提出更高要求。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规范威海市科技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建设、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专家决策咨询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结合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实际需求,我们制定了《威海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决策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37号)

2.《山东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鲁科字〔2023〕17号)

三、出台目的

为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威海市科技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管理,完善专家评审工作流程和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创新和决策咨询中的作用,更好地服务威海市科技创新发展。

四、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共分7章24条,对科技专家库全流程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与原管理办法比较,重点修订完善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按类别细化专家入库条件。为了满足不同评审对专家的需求,将专家分为技术研发类、产业管理类、财务金融类以及其他专家,考虑到专家所在工作单位性质不同,在管理办法中设置了不同的入选条件,更加注重专家任职经历及其在相关领域取得成绩。二是明确了专家入库出库条件及方式。管理办法将专家入库方式由原来的单一公开征集,改为公开征集和定向邀请两种方式,将更多优秀专家纳入专家库,服务我市科技创新活动。此外,明确了专家出库条件及流程,便于规范管理。三是明确了专家匹配使用具体要求。指出专家选取采取随机抽取和择优选取的方式,可以从专家库直接设定条件随机筛选,也可以从专家库中选取不少于拟选定专家人数3倍的专家中进行随机筛选,选取使用方式更灵活。四是增加了专家回避制度。明确专家需要回避的7种情形,更加突出专家匹配使用的严谨性。五是完善了专家使用保障监督机制。增加了专家评价环节,对专家使用进行留痕管理,将专家参评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价,作为专家库的日常运行维护和专家抽取的重要参考。

五、政策解读人

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  0631-5819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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