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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918E/2023-03269 发布单位: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3-08-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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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呈现持续高位运行态势,案件处理难度日益加大,发挥预防协商调解作用日益重要。《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8号)指出,要引导和规范有意向的社会组织及律师、专家学者等社会力量,积极有序参与调解工作,进一步增加调解服务供给,各级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家库,实行调解员名册、调解专家库动态管理,探索建立调解员、专家库共享机制,灵活调配人员,提高案件办理专业性。因此,建立威海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家库,对于发挥专业人才、业务骨干在理论研究、政策制定、办案指导等方面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具体实际制定。

三、出台目的

探索新时期预防化解劳动人事关系矛盾纠纷的规律,不断提高调解仲裁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四、主要内容

通知明确规定了调解专家库入库专家应具备的条件、征选程序、主要职责及解聘规定等内容。入库专家应持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调解员证、仲裁员证或劳动关系协调员证,具有2年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经历,调解成功率较高,或曾成功化解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参与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调处,充分发挥引导协商调解作用。入选专家库应履行以下程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动征选程序,由个人申请或部门单位推荐,市直部门及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初审后择优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进行复核并组织专业评审,确定拟聘专家名单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并颁发聘书。专家库成员承担宣传普及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协商调解仲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主动参与法律援助、培训授课及各类普法活动;参与疑难案件研讨和重要课题调研,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重要理论研究、重大政策制定提供建设性意见建议;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重大、疑难和复杂矛盾纠纷调处或提供专业处理意见。

五、政策解读人

威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李裕梅,0631-5190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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