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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10J-DSJ/2023-03038 发布单位: 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3-07-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印发《威海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3年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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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方便医疗机构临床操作、就医患者查询和行政执法检查,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市医保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关于印发<威海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2023年版)>的通知》(威医保发〔2023〕33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3年3月,省医保局汇总印发了《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3年版)》(鲁医保发〔2023〕7号),梳理整合2009年以来出台的50余个至今尚有效的文件,并对部分价格项目了修订。我市现行价格政策执行《威海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2017年版)》等有关规定,目前已有6年多的时间。近年来,我市对医疗服务价格实施动态调整,又先后印发10余个文件。在今年的联系服务群众走访和日常咨询中,有不少医疗机构反映医疗服务价格查询不方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临床操作和政策落实,亟待进行梳理汇总。此外,按照省待遇清单制度规定和鲁医保发〔2023〕7号要求,各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梳理本地区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做好价格衔接,制定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原则上不高于省级价格。

二、主要原则

(一)上下一致,保持衔接。严格落实山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实施意见和鲁医保发〔2023〕7号有关规定,对省此次修订完善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在认真梳理基础上,进行同步修订,确保省、市在政策理解、临床解读、行政执法等方面保持同口径、同尺度。同时,将目前高于省级标准的项目价格理顺至省级标准以内。

(二)总量控制,结构优化。按照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结论,我市触发约束条件。此次制定新版医疗服务价格仍然以优化理顺为主,将通过降低高于省级标准的项目价格倒出的空间,适当用于理顺现行价格明显偏低、医疗机构意见较为集中的项目价格。

(三)问题导向,成本驱动。在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基础上,对目前省级有明确价格但我市尚价格的153个项目,参考周边地市做法,制定正式价格,及时满足医疗机构临床需要。此外,鉴于此次下调项目主要为检查检验类,我市2020年曾大范围下调该类项目且部分项目成本高于省级标准,将上述项目价格统一降至省级标准,不再下浮。

(四)统筹兼顾,积极稳妥。把握“循序渐进、逐步理顺”的原则,通盘考虑医院运行状况、医保基金承受能力、财政保障力度、群众就医负担等相关因素,逐步理顺不合理的比价关系,并做好与省级及周边城市的价格衔接,确保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务人员积极性提升、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就医整体负担不增加。广泛征求医疗机构和就医患者意见建议,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宣传,确保平稳落地实施。

三、政策主要内容

(一)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要求各相关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收费时必须严格载明价格项目编码,按照规定内涵提供医疗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对《通知》未涵盖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一次性可另收费的医用耗材,各相关医疗机构拟开展或使用的,应严格落实《山东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规定程序申报,经省级审核立项后,方可收费。

(二)继续执行现行医药价格政策。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含驻威军队医疗机构,下同)销售药品(含二类疫苗,中药饮片除外)以及可另行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耗材,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实行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销售中药饮片,按进价顺加不高于25%的差价率销售。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在不超过《威海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3年版)》规定收费标准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向下浮动,确定实际执行价格。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各医疗机构自主定价。

(三)分级确定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明确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未确定级别的市级专科医院、县级医院、部队医院执行二级医疗机构价格;其他医疗机构(含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执行一级医疗机构价格。实行按病种收费管理的病种,其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明确医保支付政策。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项目,按医院级别执行相应的医保支付政策。医保经办机构应根据本通知规定,及时做好系统更新维护工作。

(五)明确执行时间及工作要求。通知自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8月31日。各区市医保、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指导医疗机构做好价格调整、明码标价等相关工作,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各医疗机构要自觉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规范医务人员服务行为,切实规范医保基金使用,减轻患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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