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启用移动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定,依据《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拟启用移动式(无人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该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有关事项予以公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一、启用时间
2023年6月16日。
二、采集交通违法行为范围
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管辖区域道路,即环翠区竹岛街道办事处沧口路(不含)以南区域、嵩山街道办事处全域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道路。
三、采集交通违法行为类别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
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