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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494416240Y/2023-02779 发布单位: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3-06-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合并到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许可实行“九证合一”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时间: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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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23年5月2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23〕5号),要求9月底前实现消防设计审查、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排水许可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集成办理。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威海市水务局出台了《关于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合并到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许可实行“九证合一”的通知》,明确了施工综合许可“九证合一”的相关办理要求。

二、决策依据

主要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23〕5号)、《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建审改字〔2023〕1号)。

三、出台目的

建设单位因施工作业需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入污水的,无需再单独申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事项,只需申请办理施工综合许可1个事项,即可一次性即时办理9个审批业务,实现“一次快速办好”,减少建设单位跑腿次数,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助力项目早开工早建设。

四、主要举措

实行“九证合一”。在现有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许可“八证合一”的基础上,将建设单位申请办理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事项合并到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许可,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安全报监手续”“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建设单位)”“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9个事项合并为“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许可”1个事项,即“九证合一”,由各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办理。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可通过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和南海新区政务服务大厅投资建设综合窗口(以下简称各区市综合窗口)和威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许可审批,实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和“一站式办理”。

统一申请材料。在原有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许可事项申请表的基础上增加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相关信息,形成新版《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许可申请表》;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实行承诺制办理,承诺书增加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相关承诺,形成新版《办理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许可承诺书》;所需申请材料保持不变,仍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许可“八证合一”申请材料清单,各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清单以外的任何材料。

统一办理流程。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许可“九证合一”后作为一个事项,仍按照即办件在各区市综合窗口直接办理,实行“即来即办”“极速办理”

统一证书格式。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并入到“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许可证”中,以二维码形式在综合证进行展示,形成新版“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许可证”,按照审批权限加盖各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公章。

加强工作协调配合。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办理完成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许可后,要将办理结果同步推送至同级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城市排水主管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要求,对建设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于发现实际排放水质、排水隐蔽工程等达不到承诺标准的,由城市排水主管部门按照《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督促指导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对于逾期未整改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吊销排水许可证,涉及的行政处罚信息同步推送同级行政审批部门。

五、政策解读人 

联系人: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建设二科 王晗

联系电话:0631-517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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