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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918E/2023-02511 发布单位: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3-04-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0部门关于优化加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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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优化加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28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将优化加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部署至各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招募计划如何确定与安排

根据省下达计划,以区市为单位,在乡镇事业编制总体空编的前提下,结合岗位空缺情况,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汇总年度招募计划需求表,最终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筹确定全市招募计划。

招募岗位要重点面向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先行区建设等方向倾斜,加大乡镇水利管理、林草资源管理、生态修复工程、营林生产、医疗卫生等岗位招募力度。允许各区市设有村委会的街道办事处参照乡镇在编制和岗位空缺数额内招募“三支一扶”人员。鼓励各区市征集有高级技工、技师需求的岗位,专门面向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高职、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有哪些

招募全过程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三支一扶”岗位招募人员对象为山东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全日制大学的山东户籍毕业生,年龄上限统一为30周岁(含),学历下限放宽到专科。上年度未招到或未招满的岗位如继续招募,应放宽专业条件设置。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应聘到符合条件的岗位。

不设开考比例,分类划定最低分数线,对过最低分数线考生允许进行调剂,降低招募计划流失率。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将在全省招募公告、面试公告的基础上,就有关具体程序及事项制定补充公告,组织笔试工作。各区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要做好辖区内“三支一扶”人员的面试、体检、上岗等工作。

四、上岗后待遇如何

“三支一扶”工作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根据物价、同岗位人员待遇水平动态调整。自文件正式下发次月起,各区市统一为在岗“三支一扶”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障与服务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享受同等福利待遇。

五、上岗后单位如何管理考核

加强平时考核评鉴,建立“三支一扶”人员平时考核评鉴机制,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指导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将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的主要依据,考核结果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谈话提醒,对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转编。

加大典型表扬激励,省、市“三支一扶”管理服务办公室每年按照不超过8%、12%的比例对在岗考核优秀人员进行通报表扬。山东省“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选树活动、“山东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之星”竞赛活动,分别拿出不低于10%比例专项用于表现优秀的“三支一扶”在岗或到期仍在基层工作人员,我市将积极推选优秀“三支一扶”人员参加评选。各区市也要结合实际,采用多种形式对“三支一扶”人员进行表扬激励。

六、政策解读联系人

于永涛   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0631-51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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