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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96D/2023-04462 发布单位: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3-12-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产学研合作补助资金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时间: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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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23年7月,威海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威政发〔2023〕5号)。提出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对我市科技型企业与高校院所在威开展的技术转移转化,经备案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按不超过实际支付金额的5%给予购买方补助,每家每年不超过30万元。”为鼓励支持我市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合作,促进我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落实《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在深入调研我市产学研合作现状的基础上,市科技局制定了《威海市产学研合作补助资金实施细则(试行)》。

二、决策依据

该文件依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威政发〔2023〕5号)制定。

三、出台目的

为落实《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鼓励支持我市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合作,促进我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四、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包括:总则、补助对象、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补助流程、附则内容,共8条。

总则部分说明了实施细则的制定背景和依据。

补助对象明确了申报产学研合作补助资金主体应当具备的条件。

补助条件明确了与我市开展产学研合作高校院所应当具备的条件、资金补助的内容、产学研合同备案的时效性等内容。

补助标准明确了产学研合作补助资金的支持比例、上限及计算单位。

补助流程明确了申报产学研合作补助资金需提供的材料及具体申报流程。

附则部分主要明确《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及有效期。

五、政策解读人

安乌兰  市科创中心技术转移部部长  0631-5814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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