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来电咨询:办理保安证需要什么材料,怎样办理,到哪里办理,请落实处理。
市公安局答复:《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目前,我市已将保安员证核发工作委托区县级公安机关实施,申请人可到户籍或现住址所在地辖区派出所或分局治安大队,通过微警务提交线上申请或线下提交纸质申请,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符合条件后,发放保安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