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威环罚听公告(乳山)字〔2023〕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九条的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对威海康达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有限公司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威海康达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威海康达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有限公司对此提出听证,申请免于行政处罚。
二、听证时间: 2023年12月8日9:00
三、听证地点: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 二楼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郑瑜颖
联系电话: 0631-6625610
联系地址: 乳山市世纪大道104号
五、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的,请于2023年12月7日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需要旁听听证的人员,可于2023年12月7日前到本机关办理有关参加听证手续。
(三)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主持人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