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威海监管分局
关于印发《威海市金融辅导工作2022年度评价办法》的通知
威金监发〔2022〕23号
各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级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南海新区财政与审计局,各银行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金融辅导工作深入开展,更好提升金融辅导质效,促进政金企对接合作,根据《山东省金融辅导工作2022年度评价奖励办法》,研究制定了《威海市金融辅导工作2022年度评价办法》(见附件),请按照办法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金融辅导各项工作。
附件:威海市金融辅导工作2022年度评价办法
威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威海监管分局
2022年7月4日
附件
威海市金融辅导工作2022年度评价办法
为贯彻省金融辅导专班有关工作部署,落实我市推行企业金融辅导员制度的有关要求,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评价导向,以各项重点指标为依据,对全市金融辅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
金融辅导工作评价按照参与金融机构和县级辅导办公室(8个区市)两个维度开展,年底将对县级辅导办公室和金融机构辅导工作进行评价并通报。
一、金融机构辅导工作评价
(一)辅导企业满意度(20分)
该项指标采用扣分制,基础得分20分。以辅导企业的需求办理及满意度评价情况为依据(没有融资等辅导需求的企业不纳入评价范围,需求情况可由企业在线发布或通过辅导员填报)。企业评价为满意、基本满意的,或者企业虽未评价但辅导需求已办理的,不扣分。企业评价为不满意的,或企业未评价且辅导需求无法办理的,1个企业扣0.1分,但辅导银行及时做出合理解释并提出中肯建议的,经核实不扣分。
辅导企业是指在省辅导系统注册认证的企业,包括普通注册企业和结对辅导企业,结对辅导企业包括优选辅导企业、攻坚辅导企业等。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0分)
1.结对辅导企业需求满足情况(20分)
(1)结对辅导企业数量(10分)
按照实际值高低顺序,分三类:优秀、良好、一般各占比1/3。其中,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
(2)结对辅导企业服务情况(10分)
辅导银行要把结对企业作为长期忠诚客户来辅导培育,充分运用本行及服务专员等资源,根据企业需要提供定制化的综合金融服务方案;要通过线上或线下了解并填报结对企业需求状况(或引导企业线上发布)并根据企业意愿开展对接服务,未做到的,1个企业扣0.01分。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或不配合的,经查实不扣分,同时可根据情况调整或解除辅导关系。
2.优选辅导企业需求满足情况(5分)
对优选辅导企业,辅导银行要在融资办理利率和期限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融资办理利率要按照优质客户标准给予优惠或不得高于LPR加100个基点,融资办理期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不包括项目贷款),未做到的且未做出合理解释的,经查实,1个企业扣0.1分。
3.攻坚辅导企业需求满足情况(5分)
对攻坚辅导企业,辅导银行及相关银行要努力稳定其授信规模,满足其合理融资需求,避免盲目抽贷、限贷、压贷、断贷,未做到的且未做出合理解释的,1个企业扣0.1分。
攻坚辅导企业是指遇到暂时资金困难仍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包括:省辅导办公室推送的融资难企业、各市辅导办公室向社会征集或与有关部门、银行机构合作筛选的融资难企业以及在辅导系统中体现的融资需求未办理的企业。
4.辅导创新情况(20分)
辅导银行要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将金融辅导纳入获客、风控、服务等业务流程,探索把金融辅导与首贷培植、银税互动、无还本续贷、应急转贷、融资担保、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新市民”金融服务、金融管家试点、省市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及绿色金融、科创金融、人才金融、普惠金融等政策措施的创新落实相结合,提升金融辅导质效。
根据各辅导银行参与省市辅导办公室安排的创新事项以及自主开展的创新事项情况,即开展相关创新事项的数量和影响力、独创性等给予评分。其中,优秀、良好、一般各占比1/3。优秀得20分;良好得16分;一般得12分。
(三)有关方面评价情况(30分)
1.县级辅导办公室对辖区内金融机构评价(10分)
县级辅导办公室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及配合情况,对辖区内金融机构进行评价。其中,优秀、良好、一般各占比1/3。优秀得10分;良好得8分;一般得6分。
2.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对各金融机构评价(10分)
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根据金融辅导促进政策落实、配合顾问团工作等情况,对金融机构作出评价。其中,优秀、良好、一般各占比1/3。优秀得10分;良好得8分;一般得6分。
3.银保监局对各金融机构评价(10分)
银保监局根据金融辅导促进政策落实等情况,对金融机构作出评价。其中,优秀、良好、一般各占比1/3。优秀得10分;良好得8分;一般得6分。
各辅导银行要建立健全市分行层面顾问委员会工作制度,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调研督导、培训宣传等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基层辅导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经查实未尽职的,扣1-5分。
加分项:辅导工作获得国家有关部委表扬或推广,被省领导讲话(或批示)肯定,在人民日报、央视新闻联播等中央媒体,大众日报、齐鲁晚报、山东新闻联播等省级重要媒体及威海日报、威海晚报、威海广播电视台等市级媒体报道,创新事项在全省、全市复制推广的,所提重要建议被省市辅导办公室采纳,以及其他方面体现工作成效明显、影响力大的,视情况加1—10分。
扣分项:有弄虚作假、编造数字情况的;有因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导致增加基层或企业负担的;不配合市区两级辅导办公室工作的;辅导不尽职被企业投诉、经查实的,祝情况扣5-10分,情节严重的,取消评优资格并通报。
二、县级辅导办公室辅导工作评价
(一)辅导企业满意度(20分)
该项指标采用扣分制,基础得分20分。企业评价为不满意的,或企业未评价且辅导需求无法办理的,1个企业扣0.1分,但已根据企业意愿协调三家及以上机构服务的不扣分。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70分)
1.政策传导和宣传情况(5分)
县级辅导办公室要按要求开展金融政策传导服务,努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制定实施具体宣传计划,提升金融辅导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本项指标综合县级辅导办公室年初制定的计划和年底落实情况,进行得分,未做到的,视情况扣1-5分。
2.重点企业辅导扩容情况(20分)
(1)重点企业辅导扩容率(10分)
计算公式:重点企业辅导扩容率=纳入结对辅导的重点企业数量/省局下发各类重点企业清单中辖区企业数量。
该项得分=重点企业辅导扩容率*10分。
辅导扩容要做好宣传发动,积极探索抢单制等工作创新,同时要充分尊重企业意愿,企业无意愿的,从清单中剔除。
(2)辅导扩容情况(10分)
县级辅导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辅导扩容计划,将市区两级重点支持的、有辅导意愿的重大项目、制造业、科技创新、涉农、外资外贸、十强产业等领域企业纳入金融辅导。本项指标综合县级辅导办公室年初制定的计划和年底落实情况,进行得分,未做到的,视情况扣1-10分。
3.结对辅导企业服务情况(10分)
县级辅导办公室要建立完善证券、基金、保险、担保、会计、律师等服务专员库,协助辅导银行努力解决企业多元化辅导需求。未做到的,视情况扣1-10分。
县级辅导办公室要督促辖内金融机构如实了解并填报结对企业需求状况并根据企业意愿开展对接服务,未做到的,1个企业扣0.01分。
4.辅导攻坚情况(10分)
县级辅导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对省辅导办公室下发、市辅导办公室推送的的攻坚辅导企业提供协调服务,实施销号管理。同时,要制定本区市攻坚辅导企业扩容计划,联合有关部门、金融机构或向社会征集,将遇到暂时资金困难、仍有发展潜力的重点企业纳入攻坚辅导范围。根据制定扩容计划、采取实质性攻坚措施、攻坚辅导企业数量及服务效果等给予评分。其中,优秀、良好、一般各占比1/3。优秀得10分;良好得8分;一般得6分。
5.优选辅导企业服务情况(10分)
优选辅导企业占比达到5%(含)以上得满分,优选辅导企业占比低于5%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不足1个百分点按照1个百分点计算。
计算公式:优选辅导企业占比=优选辅导企业数量/结对辅导企业数量。
6.辅导创新情况(15分)
各县级辅导办公室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金融辅导政策、平合、供需、评价、宣传五大体系,将金融辅导纳入各类业务工作,由各区市提报辅导特色工作和创新案例;开展“金融管家”试点工作的区市,要根据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管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相关工作并提报试点情况和创新案例。本项指标根据参与省市辅导办公室安排的辅导创新事项以及自主开展创新情况,即开展辅导创新的数量和影响力、独创性等给予评分,其中,优秀、良好、一般各占比1/3。优秀得15分;良好得12分;一般得9分。
(三)保障措施(10分)
结合工作重视程度和日常配合工作质效,各区市提供相关资料由市辅导办公室进行评价,主要包括组织领导、督导调研、人员配备、培训组织、工作配合等情况。
加分项:辅导工作获得国家有关部委表扬或推广,被省领导讲话(或批示)肯定,在人民日报、央视新闻联播等中央媒体,大众日报、齐鲁晚报、山东新闻联播等省级重要媒体及威海日报、威海晚报、威海广播电视台等市级媒体报道,创新事项在全省、全市复制推广的,所提重要建议被省市辅导办公室采纳,以及其他方面体现工作成效明显、影响力大的,视情况加1-10分。“金融管家”试点加分情况参照执行。
扣分项:有弄虚作假、编造数字情况的;有因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导致增加基层或企业负担的;不配合市辅导办公室工作的;辅导不尽职被企业投诉、经查实的,视情况扣5-10分,情节严重的,取消评优资格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