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我市火灾危害,增强全市抵御火灾风险能力,加大火灾事故查处力度,倒逼各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山东省消防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市消防救援支队研究起草了《威海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意见建议,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
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可将书面意见直接寄至威海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威海市高区古寨西路159号
邮编:264209;
也可通过电子邮箱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whxffhc@163.com。因文件急于出台,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
威海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