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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_安全生产监管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2-02-07
    • 公开发布日期:2022-02-07
    • 发文字号:威审服发〔2022〕2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印发《威海市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威审服发〔2022〕2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直各有关部门:

    《威海市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2月7日


    威海市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山东省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鲁市监发〔2021〕37号)试点改革要求,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构建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体系,持续提升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指向,聚焦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各阶段需求,坚持需求导向、注重实效,按照“一事思维、一链办理、一照汇集、一码通行”的原则,通过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将12个关联性强的高频事项进行系统集成,重设服务场景,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办事效率。

    二、具体措施

    (一)企业准营。荣成市作为试点实施企业准营改革。一是实施清单管理,在“一业一证”的基础上梳理生产经营许可、社会服务许可中一个及一个以上行业关联事项,编制并公开发布60个山东省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改革“企业准营”服务指南,实现“一证准营”。二是线下线上协同推进,线下设“一件事一次办”综合服务窗口,统一负责接受业务咨询、申请材料收件、网上提交预审、现场勘查发起、颁发和送达营业执照、后置许可证件以及行业综合许可证,线上依托省级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实现一次登录、一表填报、信息共享、并联审批,实现“证照联办”。三是加速证照库建设,实现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变更和注销,并以电子营业执照为载体,将电子证照信息进行归集处理,实现“联管联用”。四是推行“企业身份码”,将涉企证照、信用、许可、监管、档案等信息全面关联,生成企业身份二维码,实现“亮码办事”。(牵头部门:荣成市政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荣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二)员工保障。经区作为试点开展员工保障改革。一是制定实施事项办理操作流程,明确受理渠道、时限要求、责任分工等要素,通过业务整合和环节归并,实现“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二是精简办事表单,对“员工保障”涉及的多个材料、表单进行精简合并,推行多表合一、一表申报,减少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三是发布实施事项办事指南,制定并发布“员工保障”办事指南,整合优化所涉及事项的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要素,将事项办理情形进行最小“颗粒化”分解,提高办事指南精细化程度。四是推行集成服务,把“员工保障”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分转给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集成服务,协同办理,提高办事效率。五是推进线下线上同步实施,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员工保障”综合窗口,并逐步向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延伸。加快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平台的集成融合。探索智能导引,提供一次性告知的个性化、智能化引导服务。(牵头单位:经区管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责任单位:经区科技创新局)

    (三)纳税服务。临港区、南海新区作为试点实施纳税服务改革。一是纳税服务事项“应公开、尽公开”,将涉税事项的办理渠道、报送资料、办理程序、办理办法等内容,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预约办税制、延时服务制等服务举措在公开渠道进行公开公示,确保办税人知晓“办什么、去哪儿办、找谁办、怎么办”。二是推行“首票服务制”,对首次领用电子发票、首次接收电子发票的纳税人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帮助纳税人及时全面掌握政策规定和操作要点。三是做好涉税服务工作,协助申请人进行纳税申报,确保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高效掌握纳税信息,熟练申报各项税费。四是持续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服务,让“智能办税”成为常态。五是建立窗口联动协作机制,与行政审批部门协作办公,打破部门界限,注重整体联动,实现集成服务。(牵头部门:临港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税务局;责任部门:临港区税务局、文登区税务局南海新区税务分局)

    (四)财产登记。环翠区作为试点开展财产登记改革。一是优化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实现不动产登记、缴税“一窗受理”,实现登记信息与税务的共享,通过网上反馈信息,不再收取纸质的收税结果。二是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查询,通过不动产坐落、权证书号码、不动产单元号等任一检索方式,自主查询不动产的自然状况和限制信息。三是完善司法处置不动产登记流程,相关机构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发出以物抵债不动产登记协助执行法律文书,需同时向税务机关提供不动产处分的相关信息。税务机关应依法征收受让方办理本次不动产登记应缴纳的税款(契税、印花税)。受让方缴纳税款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四是优化非住房计税价格评估方式、提升缴税效率。推进基于共享自然资源部门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信息的批量评估,实现非住宅交易计税价格批量评估与个案评估相结合,提高企业间不动产登记交税效率。五是扩大“交房(地)即办证”覆盖面,做好与建设部门的工作衔接,做好工业企业的“验收即办证”“交(房)地即办证”,确保工作不断档。(牵头部门:环翠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市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环翠区自然资源局、环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翠区税务局)

    (五)金融服务。文登区作为试点开展金融服务改革。一是开展类金融企业、地方金融组织注册自行审批试点,对地方金融组织的设立采取“一次性告知”。二是大力培育初创期企业,打造一批“小而精”企业队伍,以政府引导基金为重点构建股权融资产品链,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引导作用,同时发挥社会化股权投资机构力量,大力培育科技型初创期企业,全面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三是精准服务成长期企业,提供一站式、个性化的融资服务,通过开发科技金融创新产品、优化金融辅导制度等举措推进轻资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解决。四是鼓励企业上市融资,统筹构建上市融资服务链,按照“培养一批、储备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思路,将上市后备企业按照重点推进类、重点培育类、重点关注类建立梯次推进规划、分阶段依次推进。五是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优化金融信用生态环境,通过清查企业金融债务,逐步压缩银行不良贷款,优化信用环境,提高信贷风险判断能力等途径,方便金融主体退出市场。(牵头部门:文登区政府、市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文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文登区银保监局、文登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六)公共就业专项服务。高区作为试点开展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改革工作。一是梳理形成“扶持补贴”集成办理场景,包括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企业的稳岗返还申领、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申领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共5项扶持补贴。二是组织开展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活动,组织用工单位开展专项就业服务。三是优化创业环境,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持续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最大限度精简压缩企业群众办事需提供的各类证明、盖章环节和申请材料,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构建完善培训学习、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等一体化创业培训体系,培养创业创新人才。(牵头单位:高区管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部门: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知识产权服务。全市作为试点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改革工作。为符合条件的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项目发生的利息、评估费、价值分析费和保证保险费等费用,给予贴息和补助。按照“一站式办理”原则,实现省、市两级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项目扶持资金在线申报、审核。(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八)项目立项。荣成市作为试点实施项目立项改革。一是负责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事项全部按照规定标准规范纳入系统全程网办,实行全过程预警提醒和时限监督管理。二是整合申报,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整合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多审合一”申请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的申请表整合为《荣成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按照“一套材料”进行整合优化精简。三是实行告知承诺制,制定统一格式的承诺书,对项目施工组织作出相应承诺,同时监管部门加强批后监管,对不履行承诺或不实承诺,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并纳入信用管理。(牵头部门:荣成市政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荣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荣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荣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九)规划许可。全市作为试点实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改革。一是整合申请表单,合并申请材料,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和《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申请表》整合为《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申请表》,将所有申请材料按照“一套材料”进行整合优化精简。二是规范审批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审批流程分为收件受理、方案审查、许可审批(与人防审批并联)三个环节,承诺办结时限12个工作日,三个环节分别为1个、10个、1个工作日,全程预警和监督既考核整个事项的办结时限,也考核每个环节的完成时限。三是合并证书批复内容,实现“一证办结”,对于需同时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的建设项目(除农村村民自建房外),审批完结后,只出具相对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同时,按照全程网办、协同高效、审管衔接三项原则,实现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网上办理、协同开展、审管互动,实现精简事项、减少环节、压缩时限、提高效率的目的,进一步方便企业办事。(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十)施工许可。全市作为试点分建筑工程与市政设施建设两类实施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改革。一是建筑工程类,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牵头组织办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工地质量和安全监督,人防主管部门负责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通过整合申请材料,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安全报监手续”“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7个事项的申请表单整合为《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许可申请表》;统一证书格式,将原来7个事项的办理结果文件合并为全市统一格式的《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许可证》,按照审批权限加盖行政审批服务局公章(或电子印章);同时实施容缺受理,公布容缺受理材料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二是市政设施建设类,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事项实施,牵头组织联合审查、联合踏勘及会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申请人提报的施工方案进行技术性审查,并对相关施工费用进行技术核算;市公安交警支队对涉及占用道路、挖掘道路及开路口等事项的交通安全和畅通进行审查;市水务部门负责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事项的施工方案进行技术性审查。通过合并申请材料,将“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含“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3项),其中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须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规划调整程序后,方可组织实施,“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事项的申请表单整合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申请表》,将原来6个事项的办理结果批复文件合并为全市统一格式的《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许可证》,同时推行告知承诺制办理。(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十一)竣工验收。全市作为试点实施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改革。一是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联合验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人防等部门负责专项验收实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二是合并验收,将“规划条件核实”“建设用地检查核验”2项合并为“用地规划核验”;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4项合并为“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含人防、档案、消防)”。三是提前服务,针对体量大、工艺复杂、技术难度高的工程,各联合验收部门在建设过程中加强指导服务,一次性告知整改要求。四是公布容缺受理的材料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十二)水电气热信协同报装。乳山市作为试点实施水电气热信协同报装改革。一是设置“水电气热信协同报装专窗”,统一受理收件,并联分件办理,推行“一站式”集成服务,减少办事企业跑腿次数。二是一表申请,整合形成水电气热信协同报装接入申请“一张表单”,由分头多次申请精简为一表申请,根据企业需求,实行“套餐式”“点单式”服务。三是告知承诺,具备直接接通条件的,由专营单位代为办理,专营单位承诺后,并由审批部门作出许可决定,并将审批信息推送至监管部门。四是联合踏勘,根据企业申请,组织专营单位和相关审批部门实施组团服务,与企业约定统一踏勘时间,进行联合现场踏勘,同步完成方案设计及费用预算工作。五是联合验收,企业自主选择联合验收或单项验收,根据企业需求,联合上门、联合验收、一次到位。(牵头部门:乳山市政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乳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乳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组织保障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协调。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是落实“放管服”要求,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2022年威海市重点工作,各区市、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做好各自区域内试点改革的协调工作;各试点事项牵头部门作为改革主力,要充分发挥协调带动作用,主动担当作为;各责任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配合意识,密切配合牵头部门开展改革工作,保障试点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二)紧抓工作落实,强化监督考核。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事项多,政策更新快,对业务工作人员要求高,需要各相关部门及时梳理政策,开展业务培训,强化帮办代办服务,严格按照线下“一窗受理”和线上“全程网办”的要求进行办理。同时,以用户感受、体验为评价标准,积极开展服务质量评价,保障改革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服务质效。各相关部门要开展多形式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政策解读,注重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加大政策宣传强度,推动政策推介广覆盖。同时,提供统一的标准化服务指南,并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进行指南上网上墙,保障改革工作惠及更多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