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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651U/2022-06584 发布单位: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2-11-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威海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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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威海市财政局每年列支文旅惠民消费活动专项资金,用于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引导大众消费,提振文旅消费市场。为合理有效地使用威海市文旅惠民消费专项资金,特制定《威海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威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威政办发〔2017〕12号)、《威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威政办发〔2018〕25号)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威海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三、出台目的

一是加强政府引导。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文化旅游消费理念,培育良好的文化旅游消费习惯。推动文化旅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着力建设引导和扩大文化旅游消费的长效机制。

二是助推产业发展。强化宣传发动,号召文化和旅游企业参加消费季活动,通过举办各类主题活动,吸引更多消费者参与,提升消费水平,促进文旅企业发展。

三是提升供给品质。开展群众性惠民活动,优化升级消费全流程服务,增加多样性供给,不断满足消费者多层次、个性化、高品质消费需求。

四、主要内容

一是活动方案的规定。每年制定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方案,方案主要包括:活动主题及目标、资金统筹情况、企业征集、消费券的设置、资金兑付等内容。活动方案需经过“三重一大”会议研究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是参与企业的规定。参与消费季活动的企业主要是在威海市域范围内依法注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手续齐备,通过市县两级文旅部门资料审核的文化和旅游企业。对于往届消费季中取消参与资格的企业或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消费季活动。参与活动的文旅企业范围,最终以每年制定的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实施方案为准。

三是消费季资金补贴的规定。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每年制定的消费季实施方案,通过合作平台发放消费券,消费者持消费券到参与的企业消费后,以消费者实际使用的消费券金额数,确定参与企业消费券的补贴金额。

四是补贴兑付的规定。市文化和旅游局在每年活动方案中确定资金兑付的流程,按流程完成补贴资金发放。

五是资金监督管理的规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威海市文旅消费参与企业、合作平台均需随时接受审计监督。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依法追回违规的补贴资金,取消其参与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的资格。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政策解读人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  曲茜茜

联系电话:531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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