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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物价
  • 发文机关: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件类型:行政规范性文件
  • 规范性文件标识:WHCR-2022-0030001
  • 成文日期:2022-01-18
  • 公开发布日期:2022-01-19
  • 发文字号:威发改发〔2022〕10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开始实施时间: 2022-01-18
  • 文件状态:
  • 文件废止时间:
  • 文件失效时间:2027-01-18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的复函

威发改发〔2022〕10号


市教育局:

《威海市教育局关于商请制定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的函》(威教函字〔2021〕5号)收悉。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规定,结合该校办学条件和生均培养成本等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收费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普通高中班学费为每生每学期15000元,国际班每生每学期25000元;住宿费为每生每学期2500元。以上为最高收费标准。

二、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收费,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三、其他事项按《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学校要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规定自2022年1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月17日。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8日 


文字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