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需求量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工作,现就报送相关品种采购数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驻威军队医疗机构全部参加,鼓励其他医疗机构积极参加。
二、填报内容
分别填报本单位2020年包括线上、线下采购的全部二代胰岛素和三代胰岛素的历史采购量(单位:支/瓶),以及下一年度采购需求量(单位:支/瓶)。填报时需对应到每个品种名称下的每个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分包装厂。
系统预设了采购需求量与历史采购量增减比例阈值,当采购需求量超过历史采购量200%或少于50%时,需在系统内提交原因说明。
三、填报方式
本次填报工作采取网上填报的形式,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区市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登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系统,http://pub.smpaa.cn/ydsblxt)完成历史采购量和采购需求量填报工作,医疗机构报量账号详见附件。医疗机构报量数据由所在辖区医保部门逐级审核并在报量系统内进行统计汇总。具体操作方法、填报内容请参照系统内操作双手册。
四、时间安排
医疗机构报量时间:2021年9月17日08:00-2021年9月29日24:00。医保部门审核时间:2021年9月18日08:00-2021年9月30日24:00。
五、有关事项
药品预采购量填报是做好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计算约定采购量、落实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政策的重要依据。各区市医保部门及有关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抓紧部署,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切实指导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相关信息,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各医疗机构需结合临床实际需求、用药趋势填报下年度预采购量。各有关单位要对医疗机构填报数据要认真审核,避免报量数据出现极端偏离值,确保高质量完成数据填报工作。
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16日